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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 · 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4月於facebook上載高等法院內的自拍照,涉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指,考慮相關證據後認為並無合理機會證明任何控罪;警方亦未有作出檢控。 不過,司法機構發言人晚上(8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按一貫場地管理規則,除非有特別許可,否則法院大樓的其他範圍不准攝影。
2016年4月28日 · 何君堯今日(28日)凌晨3時許,於facebook上載他在高院第28號法庭門外,舉起姆指自拍,並留言:「培叔忍耐呀! 據了解,本周二(26日)發展商李欽培就「套丁案」向高院申請保釋,何君堯當日有到庭旁聽。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在高等法院內自拍,並將相片上載Facebook事件。 司法機構表示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 社民連和本土民主前線亦表示,已就事件報警。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
2017年3月7日 · 疑知法犯法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法院內自拍. 何君堯稱法院自拍無違法 司法機構轉交警方處理.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去年4月在其facebook上載一張他在高院第28號法庭門外、舉起姆指的自拍照,並留言稱「培叔忍耐呀! 」而據知發展商李欽培就「套丁案」向高院申請保釋,而何君堯當日有到庭旁聽。 警方其後接.
2016年4月28日 ·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今日凌晨(4月28日)在個人Facebook,上載一張在高等法院內自拍的照片,被指知法犯法。 何君堯今晚下午6時在FB留言強調自己無違法,亦沒有貶低或藐視法庭的成份。 他又指,新律師每逢宣誓就職後,都會和家人及友好在庭外拍照留念,而所站的位置正與相中相同。 何君堯又指,有關照片並没有構成違法成份,並指藐視法庭是在庭內干擾審訊程序,稱「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所以看到其照片根本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 不過,司法機構回覆《香港01》查詢稱,任何人士只有在獲得特別許可的情況下,例如在舉行委任儀式後,才可在庭外的公眾等候區拍攝。 司法機構已將有關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
2016年5月4日 · 被問及他是否覺得自己行為有問題時,何君堯稱,他已經做了,重申自己無壞意識或惡意,最重要無干涉司法,又稱以往其他典禮或輕鬆情況亦可拍照。 何君堯在法院內自拍被指知法犯法,司法機構發言人早前已表明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根據《簡易 ...
2016年4月28日 ·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今日於其個人facebook上,上載1張於庭外的自拍照,何君堯傍晚約6時發表聲明,稱有關照片並沒有構成違法成份,謹此澄清並釋公眾疑慮。 他表示自己「舖出」該照片「絕無任何惡意或對法庭不敬的含意」,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是針對會對法庭內審訊程序構成干擾的不恰當行為,「任何有正常思維的人」都能看出那照片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 他指憑自己過去30年的法律工作經驗,了解每逢新任或大律師宣誓就職,均會與家人及友好在庭外相同位置拍照留念,而法庭方面從沒有過問或阻止。 又指當律師會或法院在大樓內舉辦講座或頒獎典禮,自己亦曾多次參與及拍照留念,性質相同,對法庭並無貶低或藐視成份。
2017年3月7日 ·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去年4月28日,在個人facebook上載一張在高等法院內自拍的照片,事後被外界指他涉嫌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不可在法庭內拍攝。 事隔近1年,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認為證據並無合理機會,證明任何控罪。 何君堯早前在庭外自拍。 (何君堯fb) 何君堯法庭自拍辯稱無犯法 司法機構:已轉交警方跟進處理. 律政司發言人稱在詳細考慮《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7條的釋義、所有相關證據及「檢控守則」後,認為證據並無合理機會證明任何控罪,又指考慮該條文的中文及英文本的原文,並在考慮條例的目的和作用後,認為第7條只禁止拍攝或繪畫(或企圖拍攝或繪畫)法庭的法官,或在該法庭所進行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審員、證人或任何一方的照片、肖像或素描。 他又指會按個別政府部門的要求給予恰當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