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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3月8日 · 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年4月於facebook上載高等法院內的自拍照涉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律政司發言人昨日指考慮相關證據後認為並無合理機會證明任何控罪警方亦未有作出檢控不過司法機構發言人晚上8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按一貫場地管理規則除非有特別許可否則法院大樓的其他範圍不准攝影

  2. 2016年4月28日 · 何君堯今日28日凌晨3時許於facebook上載他在高院第28號法庭門外舉起姆指自拍並留言:「培叔忍耐呀據了解本周二26日發展商李欽培就套丁案向高院申請保釋何君堯當日有到庭旁聽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在高等法院內自拍並將相片上載Facebook事件司法機構表示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 社民連和本土民主前線亦表示,已就事件報警。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

  3. 2017年3月7日 · 疑知法犯法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法院內自拍. 何君堯稱法院自拍無違法 司法機構轉交警方處理.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去年4月在其facebook上載一張他在高院第28號法庭門外、舉起姆指的自拍照,並留言稱「培叔忍耐呀! 」而據知發展商李欽培就套丁案向高院申請保釋而何君堯當日有到庭旁聽。 警方其後接.

  4. 2016年4月28日 · 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今日凌晨4月28日在個人Facebook上載一張在高等法院內自拍的照片被指知法犯法何君堯今晚下午6時在FB留言強調自己無違法亦沒有貶低或藐視法庭的成份他又指新律師每逢宣誓就職後都會和家人及友好在庭外拍照留念而所站的位置正與相中相同何君堯又指有關照片並没有構成違法成份並指藐視法庭是在庭內干擾審訊程序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所以看到其照片根本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 不過,司法機構回覆《香港01》查詢稱,任何人士只有在獲得特別許可的情況下,例如在舉行委任儀式後,才可在庭外的公眾等候區拍攝。 司法機構已將有關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

  5. 2016年5月4日 · 被問及他是否覺得自己行為有問題時何君堯稱他已經做了重申自己無壞意識或惡意最重要無干涉司法又稱以往其他典禮或輕鬆情況亦可拍照何君堯在法院內自拍被指知法犯法司法機構發言人早前已表明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根據簡易 ...

  6. 2016年4月28日 ·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今日於其個人facebook上上載1張於庭外的自拍照何君堯傍晚約6時發表聲明稱有關照片並沒有構成違法成份謹此澄清並釋公眾疑慮他表示自己舖出該照片絕無任何惡意或對法庭不敬的含意」,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是針對會對法庭內審訊程序構成干擾的不恰當行為,「任何有正常思維的人都能看出那照片沒有任何不恰當之處。 他指憑自己過去30年的法律工作經驗,了解每逢新任或大律師宣誓就職,均會與家人及友好在庭外相同位置拍照留念,而法庭方面從沒有過問或阻止。 又指當律師會或法院在大樓內舉辦講座或頒獎典禮,自己亦曾多次參與及拍照留念,性質相同,對法庭並無貶低或藐視成份。

  7. 2017年3月7日 ·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去年4月28日在個人facebook上載一張在高等法院內自拍的照片事後被外界指他涉嫌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不可在法庭內拍攝事隔近1年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認為證據並無合理機會證明任何控罪何君堯早前在庭外自拍。 (何君堯fb何君堯法庭自拍辯稱無犯法 司法機構已轉交警方跟進處理. 律政司發言人稱在詳細考慮《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7條的釋義、所有相關證據及「檢控守則」後,認為證據並無合理機會證明任何控罪,又指考慮該條文的中文及英文本的原文,並在考慮條例的目的和作用後,認為第7條只禁止拍攝或繪畫(或企圖拍攝或繪畫)法庭的法官,或在該法庭所進行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審員、證人或任何一方的照片、肖像或素描。 他又指會按個別政府部門的要求給予恰當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