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18年1月26日 · (梁偉榮攝) 77歲的李淑卿在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任外判兼職清潔工多年,去年7月21日,被指偷走店內收銀櫃內合共608個、價值3.04萬元的印花。 由於該分店內任職保安員的趙愛虹指,在李婆婆的袋內搜出涉案印花,分店經理決定報警。 李婆婆否認盜竊,並指視力欠佳,右眼幾乎失明,事發時因忘記帶眼鏡,誤將一券印花誤當成「白色膠紙」帶走,打算用於工作上,但回家才發現拿錯,遂於翌晨將印花歸還。 閉路電視亦印證李婆婆的說法,而保安員則改稱只搜出十張零散印花。 控方亦指李婆婆曾向警方招認「偷咗印花」,李婆婆否認並稱表達能力差,又指遭警員「氹」她簽署口供。 根據分店經理供詞,涉案608個印花總值30,400元,是由萬寧總公司以每個印花值50元作計算。
2018年1月26日 · 萬寧77歲清潔婆婆涉偷印花被控偷竊,今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婆婆在事後已被辭退。 案情指萬寧清潔工李淑卿無意中取走一卷內有608張印花,翌日已放回原位,但仍被指偷竊報警,萬寧並指印花總值逾3萬元,相等於每個印花值50元。
- 被告行動靈活不似視力有問題
- 不確定被告說「攞」還是「偷」
- 印花交還未能證永久挪佔意圖
黃官指,被告曾表示不戴眼鏡時,其右眼沒有視力、左眼則「矇矇哋」,只能看見模糊的人影,惟黃官表示看完閉路電視後,發現情況非如被告所述。黃官續指,被告案發時將多個紙箱快速地「邊拉邊推」,輕易向左轉90度繼續行走,又能輕易地一手推起鐵閘,一手放低紙箱,黃官認為被告當時「絲毫沒有困難」,更沒有撞到鐵閘,而且表現非常靈活,認為被告的視力與她描述的有「非常令人驚訝的差別」,黃官直言「可肯定(被告)在說謊」。
對於辯方在審訊期間批評涉案報警的萬寧主任,未能記起被告當天講過「攞」了印花,還是「偷」了印花,而萬寧主任亦表示因事發已久,記憶模糊,未能記起有開字眼。黃官認為,如要法庭接納為被告的招認,有關字眼非常重要,故最終不接納有關證供。
雖然被告曾指案發時想用膠紙,但誤將印花當成膠紙,惟黃官表示被告將膠紙放入褲袋後全日均未有用過。黃官指,被告一方面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一方面又交還印花,確有不脗合之處,但被告行為非常非法可疑。法庭不能肯定被告有永久挪佔的意圖,故裁定被告罪脫。 案件編號:WKCC 4540/2017
2018年1月26日 · (資料圖片) 被告李淑卿,77歲,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工作期間偷去於收銀櫃内逾600枚印花。 控方案情指,萬寧於案發當天失了一卷印花。 一名女保安員於案發後翌日向李查問,李表示已將印花歸還;保安員仍要求搜李的袋,並在袋中搜出十張零散印花。 女保安曾改口供. 辯方律師在上次聆訊時指,李確曾取走過該卷印花,但已歸還,而姓趙女保安員的口供也有前後矛盾之處,如趙首次與警方落口供時,曾稱在李的袋中發現608個印花;其後辯方向萬寧索取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證實李確有將印花放回原處。 警方再向女保安落口供時,保安才改稱只從李的袋中搜出約十張零散印花。 被告所作招認是否屬實. 律師又指,李在警誡下雖有招認,但年事已高,表達能力差,加上遭警員引導才說了招認的話。
身兼4份清潔工的77歲婆婆,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荃錦中心的萬寧分店,偷去608個、總值30,400元印花。裁判官黃雅茵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
2018年1月26日 · (車耀開攝) 萬寧婆婆脫偷竊罪! 77歲萬寧女清潔工李淑卿被指去年7月,在荃灣萬寧分店工作時,偷走一卷內有608張印花,萬寧稱聲印花總值逾3萬元,婆婆被控盜竊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日(26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李淑卿今午由兩名女友人陪同到庭等候裁決,其中一名女子自稱是李婆婆的街坊,她透露李婆婆因為案件而感到十分徬徨, 佢幾日無瞓過。 婆婆由親友陪同下離去。 (梁偉榮攝) 獲判無罪的被告散庭後,李婆婆由親友及「平等分享行動」發起人Benson Tsang(曾志浩)等人陪伴下離開法院。 被問及獲判無罪心情如何,李婆婆輕聲回答: 好開心,多謝記者對我嘅關心呀! 李婆婆又指,而向律師查詢後,才決定是否向萬寧作出追究。
2018年1月19日 · 萬寧偷印花事件,事源是去年7月,一名77歲女清潔工,因患有眼疾,誤將印花當成膠紙取走,翌日開舖前馬上將印花送回原舖,仍被萬寧辭退,其後被控告盜取3卷共608個印花,萬寧稱,每個印花價值50元,總值約3萬元。 萬寧曾在Facebook專頁發布官方回應,表明接獲一宗懷疑店鋪盜竊事件後,即時通知報警處理。 「由於案件正進行司法程序,故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不少網民認為婆婆已交還印花,理應網開一面,質疑萬寧處理不當。 具國際視野的投資理財雜誌,請讚好iMoney智富雜誌Facebook. 相關文章. 萬寧77歲女清潔工涉偷印花案,裁判官今日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