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8年1月26日 · (梁偉榮攝) 77歲的李淑卿在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任外判兼職清潔工多年去年7月21日被指偷走店內收銀櫃內合共608個價值3.04萬元的印花由於該分店內任職保安員的趙愛虹指在李婆婆的袋內搜出涉案印花分店經理決定報警李婆婆否認盜竊並指視力欠佳右眼幾乎失明事發時因忘記帶眼鏡誤將一券印花誤當成白色膠紙帶走打算用於工作上但回家才發現拿錯遂於翌晨將印花歸還。 閉路電視亦印證李婆婆的說法,而保安員則改稱只搜出十張零散印花。 控方亦指李婆婆曾向警方招認「偷咗印花」,李婆婆否認並稱表達能力差,又指遭警員「氹」她簽署口供。 根據分店經理供詞,涉案608個印花總值30,400元,是由萬寧總公司以每個印花值50元作計算。

  2. 2018年1月26日 · 萬寧77歲清潔婆婆涉偷印花被控偷竊,今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婆婆在事後已被辭退。 案情指萬寧清潔工李淑卿無意中取走一卷內有608張印花,翌日已放回原位,但仍被指偷竊報警,萬寧並指印花總值逾3萬元,相等於每個印花值50元。

    • 被告行動靈活不似視力有問題
    • 不確定被告說「攞」還是「偷」
    • 印花交還未能證永久挪佔意圖

    黃官指,被告曾表示不戴眼鏡時,其右眼沒有視力、左眼則「矇矇哋」,只能看見模糊的人影,惟黃官表示看完閉路電視後,發現情況非如被告所述。黃官續指,被告案發時將多個紙箱快速地「邊拉邊推」,輕易向左轉90度繼續行走,又能輕易地一手推起鐵閘,一手放低紙箱,黃官認為被告當時「絲毫沒有困難」,更沒有撞到鐵閘,而且表現非常靈活,認為被告的視力與她描述的有「非常令人驚訝的差別」,黃官直言「可肯定(被告)在說謊」。

    對於辯方在審訊期間批評涉案報警的萬寧主任,未能記起被告當天講過「攞」了印花,還是「偷」了印花,而萬寧主任亦表示因事發已久,記憶模糊,未能記起有開字眼。黃官認為,如要法庭接納為被告的招認,有關字眼非常重要,故最終不接納有關證供。

    雖然被告曾指案發時想用膠紙,但誤將印花當成膠紙,惟黃官表示被告將膠紙放入褲袋後全日均未有用過。黃官指,被告一方面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一方面又交還印花,確有不脗合之處,但被告行為非常非法可疑。法庭不能肯定被告有永久挪佔的意圖,故裁定被告罪脫。 案件編號:WKCC 4540/2017

  3. 2018年1月26日 · (資料圖片) 被告李淑卿77歲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荃灣荃錦中心萬寧分店工作期間偷去於收銀櫃内逾600枚印花控方案情指萬寧於案發當天失了一卷印花一名女保安員於案發後翌日向李查問李表示已將印花歸還保安員仍要求搜李的袋並在袋中搜出十張零散印花。 女保安曾改口供. 辯方律師在上次聆訊時指,李確曾取走過該卷印花,但已歸還,而姓趙女保安員的口供也有前後矛盾之處,如趙首次與警方落口供時,曾稱在李的袋中發現608個印花;其後辯方向萬寧索取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證實李確有將印花放回原處。 警方再向女保安落口供時,保安才改稱只從李的袋中搜出約十張零散印花。 被告所作招認是否屬實. 律師又指,李在警誡下雖有招認,但年事已高,表達能力差,加上遭警員引導才說了招認的話。

  4. 身兼4份清潔工的77歲婆婆,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荃錦中心的萬寧分店,去608個、總值30,400元印花。裁判官黃雅茵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

  5. 2018年1月26日 · 車耀開攝萬寧婆婆脫偷竊罪77歲萬寧女清潔工李淑卿被指去年7月在荃灣萬寧分店工作時偷走一卷內有608張印花萬寧稱聲印花總值逾3萬元婆婆被控盜竊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日26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李淑卿今午由兩名女友人陪同到庭等候裁決,其中一名女子自稱是李婆婆的街坊,她透露李婆婆因為案件而感到十分徬徨, 佢幾日無瞓過。 婆婆由親友陪同下離去。 (梁偉榮攝) 獲判無罪的被告散庭後,李婆婆由親友及「平等分享行動」發起人Benson Tsang(曾志浩)等人陪伴下離開法院。 被問及獲判無罪心情如何,李婆婆輕聲回答: 好開心,多謝記者對我嘅關心呀! 李婆婆又指,而向律師查詢後,才決定是否向萬寧作出追究。

  6. 2018年1月19日 · 萬寧偷印花事件事源是去年7月一名77歲女清潔工因患有眼疾誤將印花當成膠紙取走翌日開舖前馬上將印花送回原舖仍被萬寧辭退其後被控告盜取3卷共608個印花萬寧稱每個印花價值50元總值約3萬元萬寧曾在Facebook專頁發布官方回應表明接獲一宗懷疑店鋪盜竊事件後即時通知報警處理。 「由於案件正進行司法程序,故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不少網民認為婆婆已交還印花,理應網開一面,質疑萬寧處理不當。 具國際視野的投資理財雜誌,請讚好iMoney智富雜誌Facebook. 相關文章. 萬寧77歲女清潔工涉偷印花案,裁判官今日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