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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 圍堵港大校委會案,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成,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519150/即時-港聞-圍港大校委會案-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服令-官勸誡-勿自以為是訴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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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 · 馮敬恩及李峰琦二人罪成,獲保釋候判。.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港大學生趁校務委員會開會時圍堵沙宣道會場抗議,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指對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下稱涉案 ...
2017年7月20日 · 馮敬恩日前在Facebook 撰文道:「相信我是香港大學第一個因為爭取院校自主,學術自由,修改大學條例而被大學報警懲治,留下案底的學生會會長。 」他稱自己從未說出「隊冧李國章」,若果因此句入罪,則是「無罪」成「有罪」。 他擔心一旦被判罪成,留下案底,成為文法中學老師的夢想將會破滅。 他又透露,從港大畢業後將會到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繼續學業,暫時不再投身香港社運,極其量只會撰寫評論。 馮敬恩亦感謝身邊一直支持、支援他的人。 孫曉嵐. 港大學生會. 本土派旁聽力撐.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及現屆港大學生會均有到庭旁聽。 游蕙禎認為判決對「擾亂秩序」定義太廣,令原本保障市民的法律,變成輕易將市民定罪的律例。
2017年9月21日 · 圍堵港大校委會案,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罪成,馮敬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傳票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而香港大學發言人就表示,尊重法庭的決定。 裁判官指,由於馮對其干犯罪行感後悔、並願意承擔,亦透過辯方律師承認罪行,又已對受影響的人致歉,考慮到被告初犯,以及有家人支持、而且重犯機會低。 裁判官強調示威為自由權利,但非無底線,而且馮作為學生會會長,其一舉一動受到關注,但馮卻主動參與圍增行動,令公眾對大學生有負面印象,對他們不公平。
2017年7月20日 · 大律師吳宗鑾接受本台訪問時指,馮敬恩所犯的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檢控範圍很廣泛,連公眾地方風化案都可能用來檢控,最高刑罰是判監12個月,難以評估最終判刑。...
2017年7月21日 ·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港大學生趁校務委員會開會時圍堵沙宣道會場抗議,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指對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下稱涉案說話),及後被控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因去年包圍港大校委會事件,今日將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他早前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罪,被判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2017年9月22日 · 【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衝擊港大校委會案,兩人分別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港大學指尊重法庭的決定。 律政司表示,會研究判刑理據及主控官報告後,再決定是否跟進。 被判社會服務令的馮敬恩及李峰琦離開法院,馮敬恩因衝擊港大校委會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三項罪成。 他的代表李柱銘在庭上讀出馮敬恩寫給法庭的信件,馮敬恩指,曾反思行動是否真的推動了港大進步,又指港大是他心之所向,將來自草根的他帶到另一高度,本來希望守護港大,卻出乎意料損害了港大,令他懊悔、遺憾,事件結果非他所願,並對港大校委會說句對不起。 辯方又呈上一批求情信,包括校長馬斐森、前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多名校委、港大教授、校友及多名前任港大學生會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