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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師名冊. 簡介. 給法援委派律師的訊息. 外委律師的甄選準則. 外判法援案件. 防止徇私的措施. 工作表現評核制度. 外判案件的統計數字. 法律援助計劃.
任何持有有效執業證書的大律師/律師均可申請把姓名列入法律援助律師名冊。署長必須信納有充分理由,例如有關律師處理某宗案件的方法失當或專業操守欠佳等,才可拒絕把他們的姓名列入名冊。現時,名冊上有超過1,200名大律師及2,400名律師。 怎樣參加?
新修訂的法律援助律師名冊參加表格及資料更新表格. 使用「智方便」登入法律援助電子服務入門網站提交指定的電子報告和表格. 新修訂的《法律援助律師手冊》第六至第九章. 新修訂的接辦法律援助案件限額. 新修訂的《法律援助律師手冊》第六至第九章. 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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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持有有效执业证书的大律师/律师均可申请把姓名列入法律援助律师名册。 署长必须信纳有充分理由,例如有关律师处理某宗案件的方法失当或专业操守欠佳等,才可拒绝把他们的姓名列入名册。 现时,名册上有超过1,200名大律师及2,400名律师。 怎样参加? 大律师/律师如欲把姓名列入名册,须填写一份参加表格 ( 表格LAP3-大律师; 表格LAP1-律师 ),详述个人资料、工作经验和专长。 已加入名册的大律师/律师如欲更新其在加入名册时填报的个人资料,可使用资料更新表格 ( 表格LAP4-大律师 ; 表格LAP2-律师 )通知署长有关变更事项。 如大律师/律师要求退出名册,则须填写退出表格 ( 表格LAP5 )。
入門網站旨在提供一個電子平台,(i)讓執業律師申請把姓名列入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以及(ii)讓已加入名冊的執業律師更新個人資料。 加入法律援助律師名冊 如果您擁有「智方便+」,並希望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請點擊以下連結。 提交法律援助律師名冊的參加表格
申請手續. 根據是項計劃提出申請的人士可向懲教署人員索取或從法律援助服務局的網頁 下載 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以從本局所備存的一份 執業律師名冊 內,提名一位律師及一位大律師以擬備大律師證明書。 在考慮提名時,申請人須留意個別名冊律師及大律師能否處理中文文書及簽發以中文撰寫的大律師證明書。 此外,申請人亦可選擇提名曾於上訴法庭代表其上訴的律師及/或大律師。 在此情況下被提名的律師及大律師,必須具備與被納入本局名冊律師和大律師相同的資歷和經驗要求,即律師必須最少執業7年,大律師必須最少執業10年;以及在被提名當日的最近3年內,曾處理過3宗或以上的終審法院或上訴法庭的案件,資深大律師可獲豁免相關的資歷和經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