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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 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樓宇業主/住戶須注意事項. 業主及住戶的責任. 樓宇滲水一般是由於樓宇和設施破損及缺乏維修所致。 妥善管理和維修保養樓宇,包括解決樓宇滲水的問題,是樓宇業主及住戶應有的責任。 要徹底解決滲水問題,需要有關業主及住戶的合作。 一般而言,若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首先自行安排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的住戶及其他業主協調,進行維修工程。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2. 2023年11月8日 ·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聯辦處需要多少時間調查滲水原因?

  3. 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 調查滲水的一般程序 樓宇業主/住戶須注意事項. 業主及住戶的責任. 樓宇滲水一般是由於樓宇和設施破損及缺乏維修所致。 妥善管理和維修保養樓宇,包括解決樓宇滲水的問題,是樓宇業主及住戶應有的責任。 要徹底解決滲水問題,需要有關業主及住戶的合作。 一般而言,若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業主應首先自行安排檢驗滲水原因,並視乎情況和需要與有關的住戶及其他業主協調,進行維修工程。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 聯合辦事處成立的目的. 3.

  4. 天台. 室內天花. 牆壁. 業主應該怎樣做? 檢查是否有水滲漏. 解決滲水問題. 如未能與鄰居解決滲水問題可聯絡聯合辦事處. 有關滲水的勘測及測試詳情請參閱以下小冊子: 自行勘測滲水. 妨擾事故通知/命令. 如滲水造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將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確定滲水源頭,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遭檢控。 聯合辦事處亦可向法庭申請 「妨擾事故命令」 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沒有遵從法庭命令的人會遭檢控。 刑罰. 我可否索取滲水調查報告的副本? 另參閱: 解決滲水問題 [地產代理監管局的刊物 - 《專業天地》(二 二三年九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

  5.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6. 聯合辦公室獲授權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當構成衞生妨擾的滲水源頭獲確定後,可向有關構成衞生妨擾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在通知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有關人士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7. 2021年12月30日 · 由食物環境衞生及屋宇組成負責處理樓宇滲水個案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今日(十二月三十日)推出一站式滲水事宜專題網頁,讓業界和市民取得相關資訊。 聯辦處發言人說:「專題網頁載有關於滲水事宜的資訊,包括介紹滲水成因及家居檢測滲水方法,以及聯辦處提供的協助及相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