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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津貼(英語: Old Age Allowance,俗稱生果金),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為長者 永久居民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傷殘老弱津貼」的名義跟日後的傷殘津貼一起推行 [1] [2],當時合資格年齡為75歲,於1977年改為現稱;1978年10月1日起受惠資格改為70歲。。另外,在2013年10月1日及2018年4月1日起 ...
高齡津貼(英語: Old Age Allowance,俗稱生果金),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為長者 永久居民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傷殘老弱津貼」的名義跟日後的傷殘津貼一起推行 [1] [2],當時合資格年齡為75歲,於1977年改為現稱;1978年10月1日起受惠資格
(b)高額傷殘津貼:現時每月金額為HK$4,010(12-64歲人士另加交通補助金HK$325)。 (c)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年齡在70歲或以上。現時每月金額為HK$1,570。 (d)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在65歲或以上,收入及資產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現時每月
行政會議按既定的調整機制,把綜援計劃的健全受助人標準金額和福利金計劃的傷殘津貼標準金額下調11.1%。 此外,政府會在兩年分階段下調綜援計劃的非健全受助人(即長者、殘疾人士及經醫生證明健康欠佳人士)的綜援標準金額11.1%。
(b)高額傷殘津貼:現時每月金額為HK$4,010(12-64歲人士另加交通補助金HK$325)。 (c)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年齡在70歲或以上。現時每月金額為HK$1,570。 (d)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在65歲或以上,收入及資產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現時每月
高齡津貼(英語: Old Age Allowance,俗稱生果金),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為長者 永久居民提供的福利金,在1973年4月1日起以「傷殘老弱津貼」的名義跟日後的傷殘津貼一起推行 [1] [2],當時合資格年齡為75歲,於1977年改為現稱;1978年10月1日起受惠資格
(b)高額傷殘津貼:現時每月金額為HK$4,010(12-64歲人士另加交通補助金HK$325)。 (c)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年齡在70歲或以上。現時每月金額為HK$1,570。 (d)長者生活津貼:年齡在65歲或以上,收入及資產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現時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