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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回土地及清理之前,政府或會容許規劃作私人發展的相關用地的土地業權人提出原址換地申請,惟他們須符合指定準則及條件。 這模式在申請方面訂有特定要求,包括土地面積、發展時間表及申請人對租戶或佔用人的補償安排。

  2. 2022年4月6日 · 發展局表示,預計未來幾年會繼續為不同的發展項目收回土地將高達700公頃,當中位處元朗區和北區的項目亦佔較大部分,例如有元朗南發展區,約150公頃、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約110公頃、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其餘階段,約310公頃等,以及多個公營房屋項目。

  3. 2021年5月13日 · 根據現時土地用途地帶指明的發展參數,三組地塊涉及的12 300平方米私人土地,連同鄰近約3 5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預計合共可提供約1 600個單位。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盡快完成有關收回土地程序,地政總署今日已開始為上述三組地塊進行清拆前登記。

  4. 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政府引用該條例收回私人土地,必須是因應政府需要徵用有關土地作按照該法例所確立的「公共用途」。 換言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不可能建基於一個口號或意願;在確立適用於有關土地的「公共用途」之前,政府並無理據及權力引用該條例收回私人土地

  5. 2021年12月3日 · 發展局、地政總署和房協近日向元朗區議會提交文件,披露當區兩幅被收回土地的最新發展。其中位於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佔地5,300平方米,當中3,500平方米屬於私人土地,該地毗鄰樓YOHO MIDTOWN,政府擬於2023年初,將該地連同毗鄰政府土地,一併交付房協發展資助出售房屋。

  6. 當發展項目或發展計劃展開,市區重建局需要收回土地進行重建。 市區重建局首先會考慮通過私人談判,收購重建區的物業。市區重建局如因任何理由,例如業權問題、遺產繼承手續未辦妥或業主失蹤等,未能以私人協議方式收購土地,就會要求政府根據 《收回土地條例》 (香港法例 第124章 ...

  7. 2021年5月13日 · 三地塊全部鄰近大型屋苑 發展局終於公布收回三幅私人土地,分別位於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毗鄰粉嶺中心;位於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的土地,及於元朗YOHO旁、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3幅土地涉及約1.23公頃的私人地,全部都在已發展屋苑旁邊,算是市中心位置的「靚地」,政府估計最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