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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2月13日 · 填海為收回私人土地增加談判籌碼. 社會易有錯覺,土地選項非此則彼,但覓地從來需要多管齊下。. 假設港府落實「明日大嶼」計劃,即擁有相對龐大的土地儲備作為籌碼,才有足夠的談判條件,與業主討價還價,那麼收回私人土地也比較容易。. 況且只要我們 ...

  2. 2021年5月13日 · 三地塊全部鄰近大型屋苑 發展局終於公布收回三幅私人土地,分別位於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毗鄰粉嶺中心;位於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的土地,及於元朗YOHO旁、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3幅土地涉及約1.23公頃的私人地,全部都在已發展屋苑旁邊,算是市中心位置的「靚地」,政府估計最終 ...

  3. 2023年9月14日 · 地政總署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以推行黃大仙竹園聯合村和牛池灣村發展項目。 政府將收回63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0.73公頃。土地會於公告張貼滿三個月後(即12月15日)歸還政府所有。政府會與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處理補償事宜。

  4. 2022年6月9日 · 地政總署今日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收回位於粉嶺、元朗共30幅私人土地,以進行資助房屋發展。 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約1.12公頃私人土地,涉及位置為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以及元朗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

  5. 2024年1月11日 · 今次收回涉及1690幅私人土地,另外徵用被40個墳墓和17個金塔佔用的政府土地,有關面積約2180平方米。 有關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4月12 日復 ...

  6. 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政府引用該條例收回私人土地,必須是因應政府需要徵用有關土地作按照該法例所確立的「公共用途」。 換言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不可能建基於一個口號或意願;在確立適用於有關土地的「公共用途」之前,政府並無理據及權力引用該條例收回私人土地

  7. 2024年1月11日 · 恒地(0012)、長實(1113)等大型發展商所持的北部都會區6幅地皮,因未能達成協議而遭政府收地,地政總署今日公布,政府將據相關法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以收回約109公頃土地進行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 該批土地涉及1690幅私人土地,佔地約109公頃,及徵用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