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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驗樓計劃.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 關於強制驗樓計劃. 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的簡介短片及其他相關簡介會. 收看短片及了解其他相關簡介會詳情. 快速瀏覽. 涵蓋範圍及標準. 程序. 指明表格. 搜尋驗樓通知的狀況. 相關人員. 註冊檢驗人員及註冊承建商. 了解更多. 業主/業主立案法團. 了解更多. 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須採取的行動.

  2. 屋宇署會向選定的目標宇的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限內為宇進行訂明檢驗及訂明修葺。 檢驗範圍包括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

  3. 強制驗樓計劃概要. 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存在已久。. 舊樓欠缺妥善維修保養,會對居民和公眾構成威脅。. 政府在 2003年和 2005年進行公眾諮詢。. 諮詢結果顯示,社會上存在共識,認為應推行強制檢驗計劃,以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問題。. 為對付本港的樓宇失修 ...

  4. 目的. 「 強制驗樓計劃 」已於2012年6月30日實施,規定樓齡30年或以上的樓宇,須每10年進行一次樓宇檢驗,包括公用地方、外牆、伸出物及招牌,藉以解決香港樓宇失修的問題。. 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履行法例的要求,市區重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於2012年8月推出 ...

  5. 強制驗樓計劃.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獨立審查組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 ...

  6. 3 天前 · 強制驗樓計劃. 此網頁簡介強制驗樓計劃,以及如何找到更詳細的資料。 搜尋註冊檢驗人員. 你可在此搜尋註冊檢驗人員,為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搜尋註冊承建商. 你可在此搜尋已註冊的一般建築承建商或小型工程承建商(已就相關修葺工程獲得註冊),以進行訂明修葺。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修訂日期:2023年10月. 我想.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 使用房屋委員會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查詢郵費. 為長者提供的社會服務及福利. 使用地址更改服務. 相關連結. 常用政府表格. 公屋申請表 [HD300C] 居屋第二市場計劃 - 「購買資格證明書」申請書 [HD874C] 聯合申請供水帳戶用戶轉名. 更改差餉及 / 或地租繳納人資料通知書. 更多 >

  7. 社會普遍支持強制驗樓作為切實而有效的長遠措施,以改善日漸老化的樓宇狀況 支援措施及進一步援助 政府解決樓宇失修問題的全面性策略的其中一環,是聯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出了多項支援計劃,協助業主妥善保養樓宇。

  8. 2021年4月7日 · 強制驗樓計劃適用於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屋宇署每年會揀選目標樓宇,並以掛號郵件方式向業主發出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9. 強制驗樓計劃規定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每10年進行一次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10. 強制驗樓的程序. 1) 屋宇署會在法定通知的6個月前向目標樓宇的業主發出預先知會函件,提醒業主可以準備及安排訂明檢驗和修葺工程。 2) 在預先知會函件發出的六個月後,屋宇署會向樓宇業主送達法定通知,規定業主在期限內對樓宇進行訂明檢驗,有關樓宇名單會亦會上載到屋宇署網站。 3) 業主收到通知後需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 如檢驗人員認為有需要進行訂明修葺,業主需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並在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訂明修葺。 4) 完成後,獲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需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上檢驗報告,完工報告以及證明書,以供記錄及抽樣審查。 如在驗樓過程中發現僭建物,屋宇署會按當時的執法政策處理,要求業主將僭建物拆除。 強制驗樓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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