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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實施後首三年(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為過渡期,在此期間任何未能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但能符合指明工作經驗的人士可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並在其牌照有效期屆滿前修畢為臨時持牌人而設的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便可申請正式物業管理人 ...

  2. 持續專業發展計劃.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於2022年初以自願參與性質推出了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為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參與持續專業發展活動/課程釐定了準則和要求,鼓勵物管從業員參與監管局舉辦或認可的活動/課程,不斷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以應付其物管 ...

  3. * 若學生已完成物業管理證書課程-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 級)牌照課程 ,並持有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將合資格申請報讀房屋及物業管理 相關學士學位課程,申請必須通過入學評核及面試。+ 物業管理證書課程–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 級 ...

  4. 課程對象 本課程主要為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而設,從事物業管理業人士亦可報讀。 預期學習成果 1. 了解物業及資產管理相關法律原則及守則 2. 將物業及資產管理原則應用於業界 3. 掌握樓宇維修、安全及環保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和技能 4.

  5.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在發牌制度實施後首三年(即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為過渡期,在此期間任何作為物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人的身分行事可毋須持有牌照,以便業界適應新制度。 於過渡期內未能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但能符合指明工作經驗的人士可申請及獲發臨時牌照

  6. 2023年1月23日 · 職場攻略|保安和物業管理原來有分別,保安員VS物業管理,比較職責、入職要求、人工,附上保安牌課程資訊和兩個職位分別的晉升機會! 【職場攻略】物業助理和保安員的職責相似,難免會令好奇這兩個職位之間的差異,《香港財經時報》整合了兩者的職責、入職要求和人工進行比較,更附上 ...

  7. 2020年9月1日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 即為《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