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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人】的英文單字、英文翻譯及用法:assurer保證人,保險業者;insuer[經] 保險人,保險商,承保人;。漢英詞典提供【保險人】的詳盡英文翻譯、用法、例句等 英漢例句 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對手方風險:如若保險人無力賠付,保險還有何用? one clear problem is counterparty risk; insurance is worth ...

  2. 共同保險(Co-insurance)又稱共保,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標的的同一危險、同一保險事故,而且保險 金額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價值。在財產保險中,共保的另一種含義是指,如果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以一個特定的比例來共同分擔免賠額以外的保單損失。

  3. 2016年10月18日 · 保險人(Reinsurer)再保險人是指接受原保險人分出的再保險業務,對再保險合同的原保險人所發生的保險賠付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再保險人根據其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和直接保險業務的比重不同,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專業的再保險人。其通常以經營再保險業務為主,雖然也同時經營直接保險業務,但 ...

  4. 保監局在行使施加罰款的權力時,須顧及《〈保險業條例〉(第41章) 有關向獲授權保險人行使施加罰款權力的指引》(指引18) 內的考慮因素。 保險事務上訴審裁處 (「上訴審裁處」) 是一個法定獨立機構,可覆核保監局根據《保險業條例》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

  5. 第 116 條.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催告應送達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保險費經催告後,應依與保險人約定之交付方法交付之;保險人並 ...

  6. 所有條文. 年金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或特定期間內,依照契約負一次或分期給 付一定金額之責。. 年金保險契約,除記載第五十五條規定事項外,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被保險人之姓名、性別、年齡及住所。. 二、年金金額或確定年金金額之方法。. 三 ...

  7. 因保險契約違反保險人及被保險人公平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雖然已經成立,但是屬於無效保險契約。. 無效保險契約自始至終沒有法律效力,當事雙方都不得依據契約履行權利和義務。. 中華民國 《保險法》第54條:「本法之強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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