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例如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第3年,假設一名僱主在該年度內已支付12名僱員遣散費/長服轉制後部分合共47萬元,現須支付第13名僱員遣散費/長服轉制後部分為4萬元,當中3萬元會屬於50萬元界線以內,餘下1萬元則屬於界線以外。

  2.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法例,落實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以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的安排。.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3. 2023年4月28日 · 取消「對沖」是一個極為複雜,並且影響深遠的議題。 當時政府沒說明生效日期,只表示會不遲於2025年底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我現在宣布,我已作出決定,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會在2025年5月1日生效。

  4. 2020年10月22日 · 根據現時法例,僱主可使用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支付予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俗稱「強積金對沖」)。 假設僱員強積金帳戶中,僱主供款及累算權益為70,000元,而經計算後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60,000元。

  5. 強積金對沖機制. 按照香港的《 僱傭條例 》(香港法例57章),當僱員有權依其服務年資獲得僱主須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時,僱主可在僱員的 強積金 供款中,抽取僱主供款部份及其累算權益,以抵銷應向僱員支付的 遣散費 或 長期服務金 。.

  6. 想了解將來取消強積金對沖 」安排生效之後,遣散費/長期服務同政府資助款額點樣計?等我 「計得掂」 同你計掂佢啦!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 ...

  7.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的最高款額為390,000元。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的上限將維持不變。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超過390,000元,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即遣散費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