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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屋資訊站. 房委會IG專頁.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在其執行機關房屋署 (房署)協助下,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2. 2024年4月5日 · 「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 凡有於2023年10月25日或以後出生而年滿一歲或以下的初生嬰兒的公屋家庭申請均符合「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的資格(即申請者必須在該合資格初生嬰兒年滿一歲當天或之前,將有關初生嬰兒加入其公屋申請內)。 具體來說,以下公屋申請將可獲縮減一年輪候時間: (a) 有於2023年10月25日或以後出生而年滿一歲或以下的初生嬰兒的新公屋家庭申請;及. (b) 在申請中加入於2023年10月25日或以後出生而年滿一歲或以下的初生嬰兒的現有公屋家庭申請。 若申請內符合「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資格的初生嬰兒多於一名(例如雙胞胎),輪候時間仍只縮減一年。 參加「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者若同時符合「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的資格,只會獲縮減輪候時間共一年。 請按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3. 2024年5月7日 · 由1982年至2006年內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 由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故業主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由2007年至2017年內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 房委會將不會接納其回售申請。 業主可隨時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年起,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若單位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仍處於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業主必須在房委會接納其補價申請後(即業主提出申請將單位回售予房委會並在房委會拒絕該回售申請後),方可訂立其單位的買賣協議(包括臨時協議)。

  4. 2024年6月7日 ·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是制定和推行本港公共房屋計劃的法定機構。. 房屋署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5. 2024年3月5日 · 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新的居屋單位,並制定執行細節。 新一批約9,100個新建居屋單位於2023年7月接受申請。 請按以下連結參閱詳情: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2023. 快速連結. Sale of HOS Flats,Home Ownership,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6. 23.02.2024. Relaxation of Mortgage arrangements for Subsidised Sale Flats in HOS Secondary Market Scheme. 25.01.2024. Commencement of flat selections for Sale of Home Ownership Scheme Flats 2023 and live-in requirements for subsidised sale flats. Explains the Housing Authority’s current arrangements for various subsidised home ownership ...

  7. 2024年4月2日 · 重新按揭. 居者有其屋計劃 /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 (居屋) 和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 單位的業主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才可把單位按揭或重新按揭 (加按)。. 請按以下連結查閱詳情:. 居屋單位業主.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 Refinancing,Home Ownership,Information ...

  8. 2023年1月20日 · Tenancy Matters. For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ublic rental housing (PRH) programme, we count on the cooperation of our tenants in observing their tenancy obligations. Apart from exercising tenancy control, our estate offices and District Tenancy Management Offices (DTMO) also promote housing policies and conduct tenancy related ...

  9.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 tc › common居住情況申報表

    根據租約,公屋戶主及其家庭成員在租賃期開始後一個月內,必須搬入該樓宇並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樓宇內。 濫用公屋而被終止租約的公屋租戶,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公屋租戶如須根據「富戶政策」申報入息及資產,則只須填報「居住情況申報表」。 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公屋租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可被終止。 申報須知. 戶主/持證人及名列本申報表的所有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均須在申報表上簽署,以確認所申報的資料,否則租戶將被視作不作出申報;戶主/持證人並須為未滿18歲家庭成員所申報的資料負上法律責任。 此項申報完全免費。 若有人藉詞協助申報而索取利益,應立即向警方或廉政公署舉報。

  10. 2024年6月27日 · Public housing residents convicted by court for not declaring their Hong Kong domestic property. 05.06.2024. Electricity supply resumes in Sui Lok House, Siu Sai Wan Estate of the Housing Department. 30.05.2024. Public housing residents convicted by court for refusing or neglecting to furnish information. 16.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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