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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2月22日 · 藝人楊明於2020年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疑因酒醉下駕駛私家車撞壆,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等罪,被判監18天,早前向高院就刑期提出上訴,准以10萬元保釋候判決。 高院法官今(12月22日)早駁回上訴,楊明須即時服刑,楊明今早由女友莊思明陪同下,聞判後表現

  2. 2021年11月4日 · 早前求情稱當時駕駛流量不多,事件中無人受傷,且願意就造成損失作全數賠償,望法庭能判非囚禁式刑罰。裁判官判楊明即時入獄18日,停牌2年,罰款2000元,楊明聞判平靜,並即申請保釋獲准。官指案情可見當時嚴重受酒精影響

  3. 2022年9月22日 · 藝人楊明2020年疑酒醉下駕駛山頂馬己仙峽道撞壆,雖然他就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不成立,但裁判官指他明顯嚴重受酒精影響,罔顧他人安全,就他的不小心駕駛罪,判楊入獄18天。. 楊認為刑期過重提出上訴,高院今 (22日)處理他的申請 ...

  4. 2021年11月4日 · 楊明(原名林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罪的案件,今日(4/11)下午2:30於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判刑,他與女友莊思明結伴到法庭等候宣判。 楊明去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涉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供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三項罪名。 早前他已承認了不小心駕駛等兩罪,另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則不成立。 楊明有向傳媒打招呼。 (葉志明攝) 法官於下午2:40開庭,法官表示根據案情撮要,雙方並沒有向法庭提交閉路電視或行車紀錄儀的錄像,控方律師表示若法庭需要是可以提供的。 法官又指出辨方律師並冇提及過有停牌令的判刊。 另外,法官表示除了辨方律師提供的案例,他也參考了兩個案例來判刑,並給予時間雙方律師睇該兩個案例,休庭至3:15再開庭。

  5. 2022年9月23日 · (星島日報報道)男藝人楊明前年八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疑醉酒駕駛撞壆,去年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被判監十八日、停牌兩年、罰款兩千元。 獲准保釋外出的楊明認為刑罰過重而提出上訴,高院法官陳仲衡昨強調,楊明不小心駕駛可謂鐵證如山,現會考慮原本的量刑有否商榷之處。 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二十二日裁決,楊明繼續獲准現金十萬元保釋,不得駕駛任何車輛,不得離開香港,須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三次到山頂警署報到一次。 楊明離庭時稱:「仲要捱多三個月。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涉案的行車紀錄儀片段,僅數秒的片段可見車輛東歪西倒地行駛,先後撞到石壆及交通指示牌。

  6. 2021年11月4日 · 原名林樂的藝人楊明去年8月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早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罪名不成立,而「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維持原判,定於昨日在東區法院作判決。 昨日東區法院門外拉起採訪區,現場約十多名警員維持秩序,到場採訪的記者約30多人。...

  7. 2022年12月22日 · 41歲的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車撞壆,懷疑醉酒駕駛。 他早前承認「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項罪名,被判監18日、停牌2年、罰款2000元,並要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他其後認為刑罰過重,上訴至高等法院 。 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駁回 維持原判需即時服刑. 全部. 本地. 藝人楊明的不小心駕駛案,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需即時監禁18日。 法官陳仲衡裁決時指出,原審裁判官的考慮和分析正確,認為被告受酒精影響是唯一可合理解釋,原審亦有足夠事實基礎作出裁定,並非憑空臆測。 而本案「不小心駕駛」罪,證據鐵證如山,楊明反覆的認罪答辯,顯示他的悔意只是一般,不足以構成判處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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