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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7日 · 至於早前在世界盃布達佩斯站因裁判爭議判決錯過入場券的31歲港將羅浩天,今轉戰巴奧亞大區資格賽以男子佩劍頭號種子身分直入8強,首戰面對越南隊的武成安,初段戰情緊湊,雙方一直拉鋸至10:10後,羅浩天一口氣連取5分,以15:10拿下勝利。 4強他面對國家隊的沈晨鵬,在戰至4:4時連失9分被拉開,終以6:15落敗,連續兩屆與奧運資格擦身而過。 另外,「2023年賽馬會香港優秀教練選舉頒獎典禮」今於香港體育學院舉行,最終花劍隊總教練Gregory Koenig與殘疾人游泳(智障人士)教練梁淑盈,榮膺個人項目高級組全年最佳教練獎。 保齡球教練比爾荷夫曼及殘疾人草地滾球(傷殘人士)教練吳宇軒,則奪團體項目高級組全年最佳教練獎。

  2. 2024年4月30日 · 上 / 下一篇新聞. 【19:30更新】2022年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塌天秤釀3死6傷事故,警方經過逾一年半調查後,今晨(30日)於九龍灣麗晶花園以涉嫌誤殺罪拘捕一名男子,涉與天秤倒塌事件有關。 警方表示,被捕男子為總承建商時任項目經理,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會被落案起訴誤殺罪。 警方同時通緝一名72歲已離港的外判註冊結構工程師。

  3. 2024年5月2日 · 【明報專訊】37歲西班牙籍前世界一哥拿度昨於馬德里網球公開賽男單16強,直落兩盤不敵捷克籍球手利赫卡,正式告別這項已參賽20次的主場賽事,賽會亦在官方社交網上載海報向這名5屆冠軍致敬。 近年飽受傷患困擾的「泥地王」拿度,早已落實結束今年賽季後退役,而他自1月初戰畢布里斯班國際賽後,一直養傷至上月中才於巴塞隆拿公開賽復出。 近日續在主場轉戰馬德里公開賽的他,雖於這紅土場首兩圈過關,但他昨晨在男單16強面對22歲捷克籍好手利赫卡,首盤在關鍵的第11局被破發,先輸5:7。 次盤他再於首個發球局被對方打破下,再輸一盤4:6,以直落兩盤敗陣。

  4. 2021年8月12日 · 即時港聞. 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 青年因販毒案「白坐監」近5年 張達明質疑涉事「師爺」有不誠實案底 律政司證據不足仍續檢控 (19:39) 圖1之1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資料圖片) 20歲青年2016涉企圖販毒案,原被判囚23年,上訴庭昨(11日)裁定青年上訴得直,推翻定罪和判刑。 代表上訴人馬家健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2日)表示,當時建議馬家健認罪的是一名案底纍纍的「師爺」,馬家健認罪後還押,其間有囚友認為案件有問題,馬家健才改聘律師團隊,並改為不認罪受審。 當時主審法官已多次質疑,控方是否應繼續檢控,但控方堅持起訴。 雖然現在上訴得直,馬家健卻在黃金時間白坐了近5年監。 律政司回覆查詢表示,會研究上訴庭的判案理由書和相關資料並適當跟進。

  5. 2023年12月29日 ·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6. 2024年5月1日 · 近日續在主場轉戰馬德里公開賽的他,雖於這紅土場首兩圈過關,但他今晨在男單16強面對22歲捷克籍好手利赫卡,首盤在關鍵的第11局被破發,先輸一盤5:7。 次盤他再於首個發球局被對方打破下,再輸一盤4:6,以直落兩盤敗陣。 雖然未能以冠軍圓夢告別最後一次主場出戰,但拿度仍心滿意足道:「我很開心,因這一周這我來說有着特別的意義,仍能在主場上陣已是難能可貴,這裏的一切都令人難忘,我只想說一句謝謝! 」而賽會於賽後頒贈紀念獎座予拿度之餘,亦在官方社交平台上載感謝對方的海報致敬。 另外,香港首席網球手黃澤林今出戰ATP廣州南沙國際挑戰賽首圈,惟力戰1小時22分鐘後,以直落兩盤3:6、2:6不敵日本籍球手清水悠太,無緣躋身16強。

  7. 2022年6月15日 · 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接受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時指出,當案件牽涉複雜及影響公眾利益的法律議題時,法庭可委任不代表訴訟任何一方的大律師或律師擔任「法庭之友」,中立及公正地協助法庭釐清法律觀點。 「法庭之友」是來自拉丁文「amicus curiae」,英文解作「friend of the court」,中文釋作「法庭之友」。 陳柏豪解釋,「法庭之友」是普通法下的傳統,擔任「法庭之友」的律師或大律師一般屬義務工作,沒有報酬。 他稱,由於需要「法庭之友」協助的案件,通常都是公眾關注的案件,若在這些案件擔任「法庭之友」並有效協助法庭,除了有自身的學術挑戰及意義,律師本人也可累積寶貴經驗。 一般而言,「法庭之友」會由法庭提出邀請,又或由有志擔任的律師親自向法庭申請。 更多法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