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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級聯賽終場
    5月 19日@盧頓
    W
    4 - 2
  2. 2021年8月12日 · 明報即時新聞. 20歲青年2016涉企圖販毒案,原被判囚23年,上訴庭昨(11日)裁定青年上訴得直,推翻定罪和判刑。 代表上訴人馬家健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2日)表示,當時建議馬家健認罪的是一名案底纍纍的「師爺」,馬家健認罪後還押,其間有囚友認為案件有問題,馬家健才改聘律師團隊,並改為不認罪受審。 當時主審法官已多次質疑,控方是否應繼續檢控,但控方堅持起訴。 雖然現在上訴得直,馬家健卻在黃金時間白坐了近5年監。

  3. 2024年4月27日 · 資訊頻道. 【遊走大灣區】深圳「找素」地圖 細味素食美學之旅. 康文署早前表示,前港督彭定康1993年於灣仔親手種植的垂葉榕,因健康狀況惡化引起倒塌危險,該樹木今日(27日)前移除,本報記者今午約12時到現場觀察,涉事垂葉榕已被移除,原址有膠板覆蓋地下泥土,以及有封鎖線圍起。

  4. 2024年3月7日 ·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2020年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經審訊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立,判囚40個月。 譚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並呈交一宗英國樞密院案例,爭議煽動罪應以煽動暴力為定罪門檻。 上訴庭今(7日)頒判辭,駁回譚的定罪和刑期上訴。 上訴庭在判辭表示,經正確詮釋條文後,認為煽動暴力意圖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煽動意圖須依據特定法律框架和社會狀况作詮釋,對於譚得志一方引用的英國樞密院案例有所保留。 上訴庭強調,煽動罪合符維護國家安全目的,「不見得任何人,包括譚得志這位強烈批評政府的社運人物,會因為煽動言論被施加的限制,負上不可接受的嚴苛責任」。 針對煽動罪限制言論自由是否合憲,上訴庭表示煽動罪涉及文字傳播,控罪必須有足夠靈活性,才能應對社會面臨的國安風險。

  5. 2021年7月22日 · 葉官稱香港是法治社會無的放矢的集體私刑引起市民極大恐慌須判處施暴者阻嚇性刑期作為指揮者鄧懷琛罪加一等. 葉官指出第五被告鄧懷琛連同他人涉非法禁錮一男子更指揮白衣人打黑衣人當日圍毆現象比比皆是葉官認為是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撃作為指揮者的鄧懷琛罪加一等。 面對的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各判囚5年,另一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則各判囚6年,兩組事件的地點及事主不同,理應分期執行,惟區域法院最高只可判囚7年,故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最終判囚7年。 黃英傑責罵林卓廷帶頭搞事 反映有預謀偏袒白衣人.

  6. 2021年5月6日 · 即時文摘.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香港踏入「投訴之都2.0」時代(文:陳帆川) (09:00) 圖1之1. 在Google鍵入「投訴之都」,得此美譽的就只得香港,而且是香港人的自我調侃。 雖然港人事無大小都要投訴,但事情的另一面是,很多投訴其實都不了了之,因此亦有「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之說,尤其是涉及「鐵飯碗」政府部門的投訴。 不過這情况要變了。 有些人的投訴 就是威力百倍. 原來投訴可以輕易打爛鐵飯碗,即使該員工表現良好,講的是利君雅。 兩年前,網絡上傳出港台收到大量涉及利君雅的投訴,網民隨即發起一人一信表揚她,以「平衡」投訴,其後的聯署活動更有過萬人簽名。 可以想像,支持她的聲音,肯定大大蓋過反對聲音。 當年大家仍然相信,聚沙成塔的力量可以很驚人。

  7. 2024年4月16日 · 即時港聞.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涉「12港人」案鄧棨然認藏汽油彈及妨礙司法公正囚46個月 (11:49) 「12港人」之一鄧棨然於內地刑滿出獄後移交香港,他早前就管有汽油彈案及潛逃案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認罪,今日(16日)於區院接受判刑。 法官練錦鴻指出,被告就汽油彈案判監34個月,就潛逃案判監12個月,並指由於兩案涉及獨立控罪,故刑期須分期執行,而被告因非法越境在內地坐牢3年可算自作自受,沒有法律理據為他減刑,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6個月。 被告鄧棨然(現34歲)為潛逃案最後一名接受判刑的被告。 翻查資料,「12港人」就潛逃案,李宇軒未被起訴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一人承認其他控罪後獲不予起訴、一人被判入教導所、7人被判監10個月,及喬映瑜被判監1年半。

  8. 2024年3月16日 · 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就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的12名被告,被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當中藝人王宗堯被判監禁74個月。 至於認罪的劉頴匡判囚4年半,鄒家成則囚5年1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被判罰款1000至1500元。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各被告判刑: 羅樂生(案發時19歲,下同)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何俊諺(21歲) 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成立. 判刑:監禁74個月. 畢慧芬(24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孫曉嵐(23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7個月. 潘浩超(31歲)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6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