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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說樓市》由三名資深傳媒人於2017年共同創立,透過文章與影片,以消費者導向的原則,深入分析樓市議題。 我們希望藉著網站,及專屬的社交平台鼓勵與谷友交流與討論,從而提升消費者權益。

    • 個案: 繼續等待成交買家
    • 考慮3: 再度延期並沒上調賠償金額
    • 個案2: 打算取消交易的買家
    • 個案3: 沿用舊有合約成交的買家
    • 問題1: 柏傲莊樓花期拉長至45個月,去年簽署的合約仍有效嗎?
    • 撤銷預售樓花同意書
    • 柏傲莊iii已被暫時中止預售樓花同意書
    • 胡‧說樓市 X Roots按揭獨家優惠!

    考慮1: 延遲入伙打亂居住生活安排

    準買家收到文件中,有一份是由「胡關李羅律師行」代發展商發出的信件,內裡指出據認可人士最新估計,「柏傲莊III」關鍵日期需延長至2025年3月31日,隨信附上項目認可人士、「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梁傑文署名的確認信;亦附上「補充協議」及「支付協議」,邀請準買家簽署。 本身以逾2,000萬元購入了「柏傲莊III」800多呎的Thomas,在去年開售時屬於較後期入市的一批,按時序推算,當時發展商已得知混凝土強度不達標,但卻沒有煞停賣樓,現在卻延期交樓影響入伙時間。他自己本身租樓住,變相衍生額外成本,認為發展商賠償方案未能抵銷遲入伙的租金支出。「現在有租樓,一個月都差不多30,000元租金,以21個月計算也差不多70多萬元,相對之前的租金賠償並不能抵銷,而且要等很長時間,亦未知道新的關鍵日期是否能入伙。」

    考慮2: 去年承諾的特惠津貼仍未到手

    翻查信件,準買家接受並簽署「補充協議」,發展商會派發「特惠津貼」(Ex-Gratia sum) 及另外賠償「利息」(Interest)。Thomas表示,第一次延期時已提出有「特惠津貼」至今仍未收到手,而相關「特惠津貼」亦沒有因今次延期而再提高。 「最新方案跟之前相同,所以便覺得有問題。始終之前表示租金津貼,當時只是延遲9個月,但現卻是延遲21個月,但租金津貼卻是相同,因為賠償是否充足,我們也不知道,之前沒有先例。因為他們也只是按照《條例》賠償,並沒有額外賠償。因為我們看過《條例》,因其問題導致延期,可以向發展商(透過民事訴訟)去追討租金損失。」

    至於「利息貼償」部份,則跟之前相同,也是分兩階段支付。第一階段,在簽署「補充協議」後,發展商會先支付原定2023年6月30日關鍵日期起計的半年期利息;而第二階段餘下利息,也就是由2024年1月1日至確定入伙日期的利息,會於最新關鍵日期2025年3月31日支付。 據新世界新聞稿列出例子,繼續完成交易而選擇即供付款,以一層1,500萬元的物業,最新計算可獲總補償金額219萬元,雖然這個金額較去年提出賠償方案總補償金額115萬元,增幅90%;選擇繼續完成交易的買家,但選擇建築期付款買家,原本獲賠償38萬元,現在卻會增至53萬元,增幅39%,但實情賠償金額的提升,只反映入伙期拉長,而按時間獲更高利息賠償而已。 信件有特別提到,由2024年1月1日直至確定入伙期的期間的利息,均為發展商必定會繳付的「保...

    因入伙期影響居住部署,接受賠償方案亦需要重新簽定協議,背後涉及律師費支出,全數由小業主負擔。雖然金額未必很多,但這部份發展商卻沒有額外補貼。對等待成交而最終簽署「補充協議」的準業主來說,當簽署「補充協議」後,但最後還是決定取消交易,則買家需把所有發展商曾支付「特惠津貼」、「利息賠償」,在發出取消交易通知的28天內歸還發展商;反觀選擇即時「取消交易」則可按照之前方案而獲得賠償,所以是否要簽署「補充協議」,準買家要更加審慎。

    考慮1: 延長關鍵日期是否全屬一手條例容許?

    有谷友就向我們查詢,究竟是否一定要接受該份「補充協議」,能否不接受該補充協議,而繼續按照原合約來成交。如果按照原有合約,原本的預計關鍵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假如發展商並非在《一手條例》下容許的原因,而不獲認可人士延長關鍵日期,在落實了關鍵日期後的第一天至二十八天內,發展商仍未能交樓,準買家可立刻踢契。問題是,現在提出延遲的關鍵日期,是否按《條例》認可而推遲? 《條例》又容許「柏傲莊III」延遲多久? 這一點足以影響,堅持沿用原合約成交的業主實際可踢契日期。 翻查來自「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的認可人士信件,關鍵日期延長至2025年3月31日,信件提出兩個原因,一、「having regard to the actual site condition」。二、「in my professional opinion」。是什麼「確實地盤狀況」、基於哪方面的「專業意見」,信件並沒有清晰交代。發展商新世界回覆我們《胡.說樓市》表示,最新關鍵日期是經項目認可人士考慮各項因素、及實際施工情況後評估而確定的,相關補充協議亦已獲政府有關部門審批。 究竟買家是否可以按原有合約成交呢? 就此事,我們曾...

    考慮2: 沿用原有合約成交及簽署新合約的分別

    不過,選擇堅持沿用原合約的準業主,值得評估一下新舊合約條款差別。選擇簽署新的補充文件,可獲利息賠償外,最大分別是可獲一筆過現金津貼;堅持沿用起首簽署的原有合約,並等待在原定關鍵日期後踢契追討賠償,不會獲得任何津貼,卻可保留向發展商在法律上追討的權利。無論堅持沿用原合約、取消交易、又或者選擇擇等待成交的業主,補充條款內的每一個細節,都應該要跟發展商討價還價,才可以動筆簽署。

    2021年6月首次發售的「柏傲莊III」,原預計關鍵日期2023年6月30日,本身已屬於樓花期頗長的物業。其後,因拆卸工程,需要把預計關鍵日期延長9個月,去到2024年3月31日,當時仍未超出地政總署所容許樓花推售期限。但當今次宣布延長至2025年3月31日後,樓花期就驟然拉長至45個月,超出了可接受期限,去年簽署的合約是否仍有效力? 我們嘗試致電地政總相關部門聯絡,他們如此解釋。 「我們並沒有什麼條例來規管,地政總署跟發展商之間的關係也是跟地契有關,而關鍵日期是買家與發展商之間的合約,需要買家跟發展商自己商討賠償。一般情況下,發展商可由合資格的認可人士,因天災等因素而把關鍵日期延後,當不能再延遲時,便需跟買家協議;但因地政總署只透過地契來規管發展商,而發展商跟買家簽署為買賣合約,需要買家自...

    地政總署則會在以下情況撤銷發展商的「預售樓花同意書」,包括發展商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以及未能就工程超支10%的費用,在向律師申報後的六星期內,向地政總署提出滿意證據來證明有能力完工。不知大家有沒有印象,早前被署方撤銷售樓紙、位於何文田的「傲玟」就屬於後者情況。

    至於今次「柏傲莊III」,地政總署回覆我們《胡.說樓市》表示,「柏傲莊III」需拆卸重建,以至發展商未能符合「預售樓花同意書」的部份條件,包括30個月的樓花期,其「預售樓花同意書」已於2021年7月9日「暫時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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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市場已沒有炒家. 來到2024年的今天,樓市因連環加息而確認轉角,樓價一直緩緩回落。 所以大家一面倒要求全面撤辣時,但政府卻對撤辣有戒心,固然是考慮完全撤辣所帶來的迴響。 畢竟沒有辣招等於買賣沒有任何束縛,炒家自由進場摸一轉,足以令樓市出現報復式反彈。 據過往經驗,但凡有任何政策出台,總對樓市有一陣短期衝擊。 而今次最起碼的就是,全面撤辣有助物業即時鬆綁,一批較心急沽貨的業主或會借機套現,若放盤時遇上競爭對手,則不排除要減價迎戰,對樓市可能有短期震盪。 炒家眼光較短淺,他們只求有水位,但只會放眼於低於市價物業,但同時都要看究竟有沒有下手買家來接貨? 背後所謂買家的動力又有幾強勁? 究竟目前購買力是因政策所限而被遏抑、抑或已經完全乾塘?

  3. 1. 當你持有位於將軍澳南,實用過千呎的「海翩匯」設計單位,你會想點搞? 行簡約無印風? 型格工業風? 如果想凸顯豪華氣派,又可以點著手? 設計師最終決定以「簡約奢華」為主調。 但「簡約」跟「奢華」兩個概念似乎很矛盾,究竟可以怎樣做得到呢? 全屋共花了過百萬元作裝修費,當中木工佔整筆費用36%。 即管跟設計師入屋了解下。 設計師擴闊走廊. 單位裝潢以「簡約奢華」為主調,由踏入門口一刻,可率先感受實用的一面。 設計師拆除客房的牆身,利用門口的寬闊走廊,內藏一個暗門的鞋櫃,為業主增添更多儲物空間。 飯廳後方石壆拋圓角添柔和感. 單位客飯廳闊而深,但望落卻是壁壘分明。 飯廳擺放四人灰白雲石圓桌,跟廚房外牆用色相互呼應。 一路延伸設有到頂香檳色儲物櫃外,旁邊還裝上一條雲石石壆。

  4. 1. 立刻訂閱我們的YouTube頻道,觀看最新揀樓影片分析! 特首李家超公布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後,終於有發展商開售新盤,由內房萬科發展、位於深水埗的「連方I」即將開售,位於重建區域的「醫局街」,屬單幢物業的「連方I」提供158個單位,面積介乎232至547呎,主打開放式及一房單位。 不過,區內較多重建項目,除了萬科本身也在區內收購另一幅「海壇街」地皮,會發展為第二期外,接近同期落成、並已批出預售,由香港小輪及市建局持有的「映岸」也隨時登場。 我們會嘗試以一文剖析「連方I」的優缺點,以及揀樓時應注意的地方。 本文目錄.

  5. 2023年8月6日 · 注意事項 - 《胡‧說樓市》編輯部已查冊核實業主身分,惟放盤資料全由業主提供,如資料有誤,《胡‧說樓市》概不負責 - 《胡‧說樓市》只提供平台供谷友放盤,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代理工作及收費 所有圖片只供參考

  6. 1. 上回提及,長實推售北角「城市花園」時,因第二期餘下八幢單位,正值《中英聯合聲明》後的1985年推售,當時信心危機導致樓價滑落。 在這個暗黑的香港地產時代,長實卻收到一個足以逆轉轉乾坤的消息,究竟發生什麼事呢? 京派王光英跟李嘉誠洽住宅物業. 話說當時北京為穩定香港信心,派出光大集團前名譽董事長王光英來港跟李嘉誠洽購住宅物業,終在1984年1月23日跟長實簽定協議,以9.39億元購入八座「城市花園」物業,住宅樓面每呎690元,較首批開售價低近五成,商業樓面則595元。 據1986年的一篇地產專題報道指出,當時中國新聞社記者引述王光英訪問就指出「我們來香港是做買賣的,同時也要為香港繁榮和穩定做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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