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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常盛先生. (主席) 李常盛先生為本集團的創辦人之一,並擔任董事會主席。. 彼於持牌放債業務方面積逾20年經驗,並負責為本集團的整體策略規劃及業務發展提供意見。. 李碧葱女士. 李碧葱女士為本集團的創辦人之一。. 彼於持牌放債業務方面積逾20年經驗 ...

  2. The Board has established four committees and their membership information are set out as below: Board Committee. Director. Audit Committee. Remuneration Committee. Nomination Committee. Independent Business Opportunity Assessment Committee. Mr. Lee Kun Tai Steven.

  3. 2024年4月23日 · 破產是債務解決方案的一種形式,也是一項法律程序,主要適用於債務狀況較嚴重,並且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還清債務的人。 破產後果是欠債人所擁有的任何資產,包括物業,都會被出售以償還債務,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欠債人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債權人,破產程序可以在法庭的監督下進行,並根據特定的法律程序來執行。 債務重組涉及與各債權人協商新的還款方案,以緩解原有債務負擔。 然而,由於新的協議可能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因此欠債人和債權人之間達成重組協議並非易事。 常見的個人債務重組計劃條款一般如下: 降低還款利息. 延長還款期限. 減少每月還款金額. 考慮到欠債人通常不僅涉及一位債權人,因此在計算債務重組協議的支持度時,通常是以欠債總額為基礎。 只要獲得75%的債權人同意,就可以啟動債務重組程序。

  4. 投資者關係 – 企業管治 | K Cash 集團有限公司 | K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17/F, Wheelock House, 20 Pedder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852 21111 211. +852 5595 6111. [email protected]

  5.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根泰先生及黃卓詩女士,非執行 董事李常盛先生、李碧葱女士、陳詠詩女士及簡珮茵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

  6. 簡介.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則第 2.07A 條 1 以及K Cash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股東3 發佈本公司日後的企業通訊2,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印刷本形式的企業通訊。 就此而言,以下安排將自本通知日期起生效。 安排. 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4. 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 如果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子郵箱地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5,本公司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 1 - 企業通訊.

  7. 2024年5月28日 · 李常盛 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根泰先生及黃卓詩女士,非執行 董事李常盛先生、李碧葱女士、陳詠詩女士及簡珮茵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 事洪爲民教授太平紳士、麥永森先生及梁家昌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