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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31日 · 劇團創辦人及團長唐浩翔向本報表示對局方做法感難過透露有人願提供私人場地讓他們演出惟劇團成員移民公開試在即,「沒機會演出了」。 唐浩翔表示前日29日在舞台劇編劇莊梅岩陪同赴教育局盼了解事件及自辯但不果。 對於有指今次投訴涉及他過往言論,他稱,曾問局方所涉言論為何,對方亦沒回覆。 唐浩翔指「小伙子理想空間」成立於2017年,台前幕後成員約40人,指今次受影響的兩劇目《三分鐘銀行》及《窮一生藝術館》,參與演員介乎17至30歲。 他透露,劇團昨開會探討另覓方法繼續演出抑或取消,有人亦提供私人場地,但有演員是應屆DSE(中學文憑試)考生、有學生將赴海外交流、有人移民在即,「他們再沒機會演出了」,又稱「不想做一個不完整的演出,這對觀眾很不公平」,惜過去3個月用排練的心血付諸東流。

  2. 2024年2月1日 · 劇團創辦人及團長浩翔昨表示,該團即日起暫停製作一切藝術項目,慨嘆過去3個月籌備演出的努力付諸東流,強調劇團一直合法地做藝術表演。 教局:學校有責防不當使用. 教育局昨回覆指接到投訴,已與學校聯絡並了解實情,強調《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增強版)》指引訂明,租借校舍予校外機構辦活動時,學校管治機構有責任防止校舍出現不恰當使用情况;又稱當局和學校有責任保護學生,「確保校園環境安全有序,阻止不當不良信息傳播,讓學生安心學習和活動」。 兆基:局方展示網上言論 不便公開. 香港兆基創意書院副校長蔡芷筠昨回覆本報,引述教育局收到針對劇團成員網上言論的投訴,局方因應《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增強版)》指引,指示書院解除租約。

  3. 2024年1月31日 · 藝發局戲劇界別民選代表區永東亦發聲明闡述「個人觀點」,指本月19日與「小伙子理想空間」創辦人浩翔聯絡而得悉事件。 區曾於本月22、23及26日發電郵予教育局及教育局九龍城區學校發展組,指劇目不涉及任何敏感議題,希望教育局能重新考慮,引述當局回覆稱「學校需要營造一個平安有序的校園環境」,以及兆基創意書院已經根據既定指引及程序處理事件。 區永東又指,九龍城區學校發展組基於來源未明的截圖,要求兆基創意書院終止場地租用,對此感到失望,希望當局交代如何核實與查證投訴,「以免受一面之詞誤判」、不支持租借場地的背後考慮,以及被投訴對象是否有機制澄清或辯解。

  4. 2024年2月1日 · 唐浩翔自言在屋邨長大」,曾從事娛樂行業的他稱靠全職薪水並與友人夾份」,一直自負盈虧辦劇團深明做舞台劇不會掙到好多錢」,今年更辭去全職原本計劃投放所有心力發展劇團他慨嘆結果令人難過苦笑形容是自己成長的一部分」。 相關字詞﹕ 唐浩翔 舞台劇 小伙子理想空間. 上 / 下一篇新聞. 涉團員2019言論 劇團被煞停租場 教局接投訴 指示校方解約 「小伙子」:一直合法表演. 教局推小學「文明中華」教材 分6章 國安篇談生態農業.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5. 2023年12月13日 · 【明報專訊】已婚的時任民政處行政主任(EO)於去年5月至10月期間偷拍情婦的性愛片段,在對方要求分手後威脅報復令她「身敗名裂」,又將性愛片段及私密照發布到社交媒體,他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窺淫等5罪成立。 暫委裁判官馮念偉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時稱,愛情是屬於兩人的私密事情,被告偷拍不是愛的表現,斥他發放拍攝到口交和胸部的影像,令人齒冷、極之嚴重,判他入獄7個月,並拒絕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陳梓文(現30歲,圖)被控3項窺淫罪,各一項刑事恐嚇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罪,全部罪成。 背景報告顯示,被告先後在銀行和政府部門工作;他目前與妻子辦理離婚,並和4歲女兒同住。 辯方求情稱,被告一時處理感情不當才犯案,他明白傷害家人、已汲取教訓。

  6. 2023年12月29日 ·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7. 2021年10月4日 · 當日3名區選候選人文念志、陳振及鄭仲恒,早前被控一項阻差辦公,案件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的開案陳辭指稱,案發時3名被告與到場警員理論時,文念志用大聲公「襲擊」警員,但遭裁判官質疑,若控方要用「襲擊」,案件便提升至「襲擊警務人員」,更何況一項行動不能包含兩項罪行,最終控方將「襲擊」改為「咆哮」。 3名被告依次為文念志(31歲,前大埔區議員)、陳振(49歲,大埔區議員)及鄭仲恒(32歲,沙田區議員),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案發當日仍是區選候選人。 3人否認當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督察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和警司張志偉。 文念志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一部手提無線對講機,他早前已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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