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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日 · 黃家豪及馬啟聰案發時分別為城大編委學生記者及熱血時報記者。 暫委法官志豪於判辭指,王宗堯辯稱他一心想把充電器交給不知名的記者才進入立法會內。 惟官質疑王宗堯大可在立法會外與記者交接器材,不用冒險入來。 况且當晚片段顯示,王宗堯在會議廳內與一名非記者衣着的男子交談、臨離開前更向一名黑衣示威者擁抱及拍打對方肩膊,明顯是想表達支持及鼓勵。 官提及他沒有忽略王宗堯是藝人的身份,此可能引伸對他不利的揣測,即王宗堯可憑自身知名度更能引起示威者關注。 但官指「他是否藝人也好、知名度高低也好,或許只是一名無人認識的普通市民也好」,基於上述分析可推論王宗堯藉身處現場以協助及鼓勵暴動,裁定他暴動罪成。

  2. 2024年3月16日 · 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 七一衝擊立會案12人判囚4年半至逾6年 王宗堯囚6年2個月 劉頴匡囚4年半 鄒家成囚5年1個月 (11:36) 圖1之1. 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14人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其中8人早已認罪,餘下6人經審訊後被裁定至少一項罪名成立。 案件今日(16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就承認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的12名被告,被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當中藝人王宗堯被判監禁74個月。 至於認罪的劉頴匡判囚4年半,鄒家成則囚5年1個月。 另外兩名被告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被判罰款1000至1500元。 七一衝擊立法會案各被告判刑: 羅樂生(案發時19歲,下同) 審訊前承認暴動罪. 判刑:監禁59個月7天.

  3. 2023年12月29日 ·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4. 2024年4月15日 · 其中被指香港反修例運動幕後金主的李亨利排首位見另稿),判囚終身的美籍港人梁成運列第三在披露其案件細節的落網的功勳間諜影片中首次曝光梁成運法院判刑時照片和落網後的白髮形象

  5. 2024年4月11日 · 官強調要理性考慮暴動情節,「啲人會話白衣人判6年,黑衣人起碼都6至7年啦……但我們要回歸理性處理判刑」。 【明報專訊】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一名會計師開傘掩護黑衣人並擲物,早前被裁暴動罪成,昨於區院判囚兩年9個月,為首宗「非白衣人」罪 ...

  6. 2024年2月19日 · 兩被告是敏聰(31歲)及袁慧雯(27歲)。 控方在定罪後指,曾任銷售員及為人組裝電腦;袁被起訴後為控方錄取「無損權益口供」。 案情顯示,兩被告是朋友關係,沒有任何報稅紀錄,袁在一間工程公司工作,月薪約1.2萬元,兩人在港沒有擁有公司及物 ...

  7. 2021年5月29日 · 【明報專訊】前年10月1日「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卓人和民陣陳皓桓等10人,早前承認組織、參與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胡雅文批評被告雖主張「和理非」遊行,但觀乎香港當時情况,有關說法只屬「天真和不切實際」,判處各人監禁14至18個月(見表);從無刑事紀錄的陳皓桓被判囚18個月,只有單仲偕和蔡耀昌獲緩刑。 單仲偕在庭外形容,18和24個月量刑起點屬「創紀錄的刑期」,追求《基本法》賦予的表達自由卻要面對「史無前例」的嚴重後果,形容心情沉重(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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