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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鄧炳強 , PDSM ( 英文 : TANG Ping-keung Chris , 1965年 7月4號 —)係 香港政府 保安局 現任局長,兼任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官守成員。 佢曾經做過香港警務處處長,係出嗮名嘅「 鷹派 」。 生平. 鄧炳強自稱喺 西環 長大 [2] 。 1987年喺 香港中文大學 畢業,跟住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任職督察,駐守過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同埋行動指揮等多個單位。 2006年至2008年被借調去 法國 里昂 嘅 國際刑警組織 秘書處出任刑事專項主任,並喺任內擢升爲國際刑警有組織犯罪及暴力罪案組主管。 鄧炳強喺2007年晉升爲高級警司,2012年晉升爲總警司,2015年晉升爲助理警務處長,出任港島總區指揮官同埋主管人事部。

  2. 香港政府亦設立咗核心解說隊專門要嚟解說香港政府嘅政策特別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解說隊嘅核心隊員包括有行政長官李家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同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4] [5] 註

    • 12港人名單
    • 事件經過
    • 後續
    • 參考

    12港人(分別有十一男同一女)都參加過反送中逆權運動,並喺運動期間俾警方捉過: 1. 李宇軒(29歲):香港故事成員之一,因為違反國安法入面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同涉嫌洗黑錢,而畀差佬拉 2. 張俊富(22歲):公開大學大三生,響「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入面畀差人捉到佢有手槍同子彈,畀人告「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同埋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3. 張銘裕(20歲):屠龍小隊成員之一,響「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入面畀差人捉到佢有手槍同子彈,罪名同張俊富一樣 4. 嚴文謙(21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響「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入面畀差人捉到佢有手槍同子彈,罪名同張俊富一樣 5. 李子賢(29歲):測量員,響「全球反極權遊行」入面畀差佬拉,畀人告「暴動罪」同「襲警罪」 6. 郭...

    偷渡過台灣

    8月23號朝早七點幾,呢十二位港人由西貢布袋澳出發,原本諗住先到東沙群島落腳,之後再駁另一艘船到台灣屏東縣,到台灣後就申請政治庇護。不過香港去台灣水域之前一定要先經中國海域,而中國響呢度有主權,佢哋就係響經過中國海域嗰陣畀中國水警捉到。 但同時有人話,其實中國水警好少會響呢度出現,反而係解放軍去南海軍演嗰時先至會經過呢度,所以中國水警應該係先前已經收到料,而畀料佢哋嘅好有可能係香港警察。 根據中國水警嘅資料,喬映瑜同鄧棨然響「上家」指示底下,組織其他人參加呢次行動,由鄧棨然揸艘快艇,而喬映瑜就涉嫌響船上教人「夾口供」,話:「如果畀人捉到,就一齊話係出海釣魚。」呢啲細節係喬映瑜響畀人審判期間提供,但由於冇旁聽,未知係真定假。

    拘留期間

    8月26號,中國水警響微博將呢件事公開,並且話呢12位「非法越境人員」畀廣東海警拉咗,禁錮喺深圳鹽田看守所。9月13號,鹽田公安正式以「偷越邊境罪」,刑事拘留呢12位港人,並且響9月30號起訴佢哋。

    司法判刑

    11月27號,鹽田公安話已經完成調查,會以呢十二位港人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鄧棨然同喬映瑜)、偷越邊境罪,移送到鹽田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由於當局冇先前通知家屬,所以家屬「心急如焚」,好驚屋企人嘅情況,又批評官派律師「一問三不知」,希望可以到場旁聽。 12月16號,檢察院響其中十個人提出公訴;而另外兩位未成年嘅就舉行唔公開嘅聽證,睇下會唔會起訴,而成單案件將會閉門審訊。12港人關注組發聲明,譴責中國大陸唔公開審判,直頭係「秘密審訊」,同中國大陸一直響到宣傳嘅「陽光司法」背道而馳。家屬希望可以公開判決書同埋有港府嘅人上去旁聽,但最後都係成唔到事。 12月28號,檢察院正式開審,指聽完官派律師嘅辯護後,會「擇日宣判」;又話十位被告當場認罪,仲希望法庭可以判輕啲。法院又改口話,今次係公開審判,所以有一大班外國領事因應返家屬嘅要求,一朝早到場要旁聽,但就畀大陸以「名額已滿」為理由唔畀班領事入去。法院話,本身已經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記者同部份家屬旁聽;但家屬直指冇呢回事。

    美國制裁

    2020年12月22號,美國商務部公布制裁一批同中國軍方有聯繫嘅組織,限制佢哋買美國嘢同埋技術,以防止佢哋唔恰當咁轉移美國嘅技術,其中就包括咗政府飛行服務隊。有一啲報導推測美國政府嘅決定,同呢次事件有關。

    廖黃兩人移交香港後

    畀人率先押返香港嘅廖子文、黃臨福兩個人喺移交到香港警察同押送天水圍警署之後,同日獲得同屋企人見面。雖然佢哋已經返香港,但係代表律師喺警署亦畀警察多番阻止,更一度要求律師必須有家屬在場,check埋身份先可以見當事人,形容做法同鹽田看守所無分別。幫佢哋嘅鄒家成又話,佢哋好明顯受到酷刑精神折磨。 見面後,12港人關注組喺社交專頁引述喬映瑜屋企人嘅講法,話見面嘅時候,佢神情緊張,完全唔想傾喺被禁錮鹽田看守所嘅事,家屬批評所謂嘅官派律師一直唔見人影,從來唔覆電話或訊息,開庭又冇話畀家屬。由於電話一直冇人聽,就諗住打電話去律師樓,但係佢哋話冇接過呢單案。同時,關注組又話,12名港人冇得揀律師,秘密拘留期間嘅人身安全同通訊又得唔到保障,官派律師重隱瞞身份同案件嘅訊息。響想攞料嗰陣,反而畀鹽田分局以「信息屬刑事案信息」而唔理佢。關注組批評:「又話係公開審訊,但就只有中共自己人可以出席,依家案件審完都冇判決書,成個司法過程根本係一場鬧劇。」。

    將家屬委託嘅辯護律師釘牌

    判決結果公佈後,港人家屬其中委託嘅內地律師盧思位同任全牛,喺2021年1月4日左右,先後收到咗四川省同河南省司法廳發出嘅行政處罰告知書,話佢哋過往嘅執業行動有「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而要釘律師牌。「12港人關注組」隨後發表咗聲明,譴責中國大陸當局想斷兩位律師嘅生計,同時多謝返盧等一眾中國人權律師響受到中國當局嘅各種政治壓力下,仍然繼續秉持專業同操守,接受家屬嘅委託去爭取維護12港人嘅權益。

    〈12港人蛇案:2人組織偷越邊境罪囚2至3年 李宇軒等8人囚7個月〉. 《on.cc東網》 (香港中文). 喺2021-01-12搵到.
    〈美國商務部把香港飛行服務隊列入黑名單 - RTHK〉. news.rthk.hk (臺灣中文). 喺2020-12-22搵到.
    〈美國限制逾百中俄企業部門購買技術產品 包括香港飛行服務隊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英文). 原著喺2021-07-08歸檔. 喺2020-12-22搵到.
    凌逸德 (2020-08-28). 〈潛逃被截|偷渡路線曝光 12港青有案在身 擬經東沙島轉船赴台〉. 《香港01》 (香港中文). 喺2020-12-30搵到.
  3. 一有警民衝突事件出現,香港特首 林鄭月娥 、 保安局 局長 李家超 、 警務處 處長 鄧炳強 俾傳媒問親都左閃右避,一味話市民如果有唔滿意可以用現有嘅投訴機制向警方投訴,林鄭仲話班差人當更有好大壓力,要求市民「包容」佢地咁話。 但其實呢個所謂投訴警察機制根本就冇用,成個制度都俾差人把持住,投訴程序又長,市民仲要冒住俾差人檢控返轉頭嘅風險,之但係同案相關嘅受查人士又唔係必須配合調查,所謂獨立嘅監警會對警隊又冇調查權,於是被投訴果個差人就會因為「無法查證」而被裁定投訴唔成立,呢個所謂「行之有效」嘅投訴機制根本就得個講字,有冤冇路訴咪激起更多民憤囉。 干預和平意見表達.

  4. 鄧炳強 保安局副局長 任期 2012年10月1號-2017年6月30號 局長 黎棟國 前任 黎棟國 繼任 區志光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管理) 任期 2010年3月-2012年9月30號 前任 任達榮 繼任 馬維騄 ( 中文 : 馬維騄 ) 個人資料 出世 1957年12月7號 (66歲) [1] 英屬香港

  5. 抗爭特色. 呢場運動由民間自發,無大台指揮,參與者主要都係透過 LIHKG (連登)討論區同通訊軟件 Telegram 交流。 參與者通常可以分做兩類:多數都係參與和平合法示威活動嘅「 和理非 」(和平、理性、非暴力),亦有啲人係參與前線激進抗爭嘅「 勇武派 」,雙方一般都同意下面嘅原則: 「 唔流血,唔受傷,唔被捕 」:告誡「勇武」要避免流血衝突,唔好受傷同唔好畀差人拉。 「 唔分化,唔 篤灰 ,唔 割蓆 」:告誡「和理非」就算唔認同「勇武」嘅激進手段,都要包容佢哋嘅行為,唔好內鬨。 「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和理非」同「勇武」可以用返各自嘅手段,去達致同一個目標。 「 Be Water 」:出自武打巨星 李小龍 嘅名言,告誡抗爭嗰陣要好似水噉樣識得靈活走位,唔好死守同一笪地方。

  6. 喺2021年6月25號警務處出身嘅李家超升任政務司司長鄧炳強升任保安局長引發香港係咪成為 警察社會 (Police state嘅議論麥美娟回應相關英文問題嘅時候反問Why not? 」,指警察社會無問題,佢嘅重點放喺國家安全上。 當講到警察城市,佢話會期望同佢哋仲有其他官員,可以合作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 [14] 。 爆粗鬧林鄭月娥. 喺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風波 入面,民間有強烈反對聲音,淨係6月9號嘅遊行已經有過百萬人參加,但係親中陣營仍然力撐條例修訂,亦因為咁面對重大民意壓力,其中有傳 林特首 喺2019年6月15號就修訂嘅問題會見親中陣營議員,麥美娟當時爆粗大鬧林鄭,話林鄭脫離民眾,仲話「我啲兄弟落去解説日日被人X! X街,你試下落區日日畀人X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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