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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2月24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在前年621包圍警總案中承認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判囚10個月的周庭及判囚7個月的林朗彥其後就刑期提出上訴其中周庭去年底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她和林朗彥昨日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法官陳慶偉指兩人的上訴將轉交上訴庭處理,並會盡快排期。 兩人最終撤回保釋申請。 為所犯罪行「找數」的周庭和林朗彥,昨日由懲教署人員押上庭應訊,可見兩人面容憔悴。 法官陳慶偉甫開庭即表示,本案將轉介往上訴庭處理,而上訴庭亦會給予控辯雙方進一步指示。 代表周庭和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在索取周、林指示後表示,兩人撤回保釋申請,並等候上訴庭指示。

  2. 2020年12月3日 · 2020-12-03. 黃之鋒黑衣者及林朗彥啡衣者共戴一副手銬進入荔枝角收押所服刑。 中通社. 分別判囚13.5個月7個月10個月 官斥三犯合謀挑戰警方.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 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3. 2020年12月3日 · 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煽動及參與黑暴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非法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黃之鋒判囚13個半月周庭判囚10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並且不准緩刑首度踎監的周庭聞判後痛哭流涕黃之鋒和林朗彥則仍死撐。 裁判官王詩麗痛斥三人夥同犯案,有預謀、有分工合作,包圍警總無疑是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比其他非法集結案更為嚴重,且堵塞道路和警總出入口,剝奪市民得到及時救助的機會,對市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威脅,而黃之鋒更是組織者,行為十分自私,法庭須判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 2020年11月24日 · 大律師譚俊傑為現職設計師的林朗彥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時參與程度低大部分片段看不到他說話亦無煽惑人破壞警總而事件中亦無人受傷另據被告早前的定罪記錄大多與非法集結相關本次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嚴重性相對而言較低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詩麗即時反駁指,被告有4次案底為加刑因素,明言將不會考慮非監禁刑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黑手落鑊】煽圍警總鐵證 黃之鋒周庭候懲.

  5. 2020年7月7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去年6月21日煽惑他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三罪三人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周庭承認被控的兩項罪名並稱有心理準備或被判監黃之鋒和林朗彥則拒絕承認所有控罪。 三人獲准保釋至8月5日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屆時將處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以及為黃、林兩人作審前覆核。 黃之鋒林朗彥拒認罪. 案中三名被告,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6. 2020年6月30日 · 至於眾志最近的記招等公開活動多由黃羅周三人參與完全不見身為主席的林朗彥擺明是一個掛名主席」。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得民 讀文 ...

  7. 2020年11月24日 · 大律師譚俊傑為現職設計師的林朗彥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案發時參與程度低大部分片段看不到他說話亦無煽惑人破壞警總而事件中亦無人受傷另據被告早前的定罪記錄大多與非法集結相關本次只是未經批准集結罪行嚴重性相對而言較低希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王詩麗即時反駁指,被告有4次案底為加刑因素,明言將不會考慮非監禁刑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煽圍警總鐵證 黃之鋒周庭候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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