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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段宜康 (1963年11月14日 — ), 臺灣 政治人物,生於 臺北市 。 曾任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 立法委員 、民進黨中執委、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 創會執委、 臺北市議會 議員、 新潮流系 總召。 早年及背景. 段宜康出生於 臺北市 。 畢業於 大直國中 、 成功高中 後,考取 臺大 政治系。 大學時期,段宜康參加 臺灣大學大陸社 ,並參與學生運動,但因服兵役而未參與 野百合學運 。 祖父是 江蘇 人,為民國初年留美學生。 父親段守愚19歲時被家人送至臺灣避難。 記者出身,曾任《 公論報 》記者、《大華晚報》總編輯。 母親來自 福建省 ,父母皆於 臺灣光復 後、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前抵臺。 據段宜康本人所述,父親段守愚嚮往民主政治,且對當時國民黨威權政治有所不滿。

  2. 2024年4月12日 · 段宜康 (1963年11月14日 — ), 臺灣 政治人物,生於 臺北市 。 曾任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 立法委員 、民進黨中執委、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 創會執委、 臺北市議會 議員、 新潮流系 總召。 早年及背景 [ 編輯] 段宜康出生於 臺北市 。 畢業於 大直國中 、 成功高中 後,考取 臺大 政治系。 大學時期,段宜康參加 臺灣大學大陸社 ,並參與學生運動,但因服兵役而未參與 野百合學運 。 祖父是 江蘇 人,為民國初年留美學生。 父親段守愚19歲時被家人送至臺灣避難。 記者出身,曾任《 公論報 》記者、《大華晚報》總編輯。

  3. 2024年4月12日 · 段宜康 (1963年11月14日 — ), 臺灣 政治人物,生於 臺北市 。 曾任 民主進步黨 不分區 立法委員 、民進黨中執委、 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 創會執委、 臺北市議會 議員、 新潮流系 總召。 早年及背景 [ 编辑] 段宜康出生於 臺北市 。 畢業於 大直國中 、 成功高中 後,考取 臺大 政治系。 大學時期,段宜康參加 臺灣大學大陸社 ,並參與學生運動,但因服兵役而未參與 野百合學運 。 祖父是 江蘇 人,為民國初年留美學生。

  4. 2024年4月12日 · 段宜康 (1963年11月14日 — ), 台湾 政治人物,生于 台北市 。 曾任 民主进步党 不分区 立法委员 、民进党中执委、 外省人台湾独立促进会 创会执委、 台北市议会 议员、 新潮流系 总召。 早年及背景 [ 编辑] 段宜康出生于 台北市 。 毕业于 大直国中 、 成功高中 后,考取 台大 政治系。 大学时期,段宜康参加 台湾大学大陆社 ,并参与学生运动,但因服兵役而未参与 野百合学运 。 祖父是 江苏 人,为民国初年留美学生。 父亲段守愚19岁时被家人送至台湾避难。 记者出身,曾任《 公论报 》记者、《大华晚报》总编辑。 母亲来自 福建省 ,父母皆于 台湾光复 后、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 前抵台。 据段宜康本人所述,父亲段守愚向往民主政治,且对当时国民党威权政治有所不满。

    • 背景
    • 時間軸
    • 政治獻金法爭議
    • 參見

    黑心食品

    2013年至2014年間,台灣連續爆發黑心食用油事件,相關國家禁止台灣食品進口;而頂新集團所屬的子公司先後三次均牽涉其中。2014年7月,大統長基食品負責人高振利判刑12年確定。

    2014年

    1. 10月15日,699期的《台灣壹週刊》,爆料馬英九為頂新的最大門神(護航者)。 2. 10月15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指稱馬英九收受頂新超過10億元非法政治獻金,民進黨內也有人收了頂新的錢。 3. 10月15日,周玉蔻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指稱連戰家族、王金平、馬英九、金溥聰、吳敦義與慈濟功德會的創辦人釋證嚴均為魏家幫兇。 4. 11月1日,中國國民黨控告吳子嘉。 5. 11月4日,台灣大學副教授陳永昌具名告發馬英九涉嫌貪汙。 6. 12月23日,周玉蔻稱馬英九就是收錢者。周文稱馬英九透過胡定吾為白手套牽線,向頂新魏家收錢。 7. 12月25日,特偵組正式分案調查。 8. 12月26日,特偵組約談周玉蔻。 9. 12月27日,特偵組至彰化看守所訊問魏應充。 10. 12月29日,特偵組約談馬英九的前任幕僚羅智強與前任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 11. 12月30日,馬英九以個人身分告周玉蔻,國民黨開除周玉蔻黨籍,特偵組約談台北101董事長宋文琪、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 12. 12月31日,特偵組約談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

    2015年

    1. 1月5日,特偵組約談李德維(連戰幕僚,連勝文好友),與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 2. 1月6日,特偵組約談段宜康。 3. 1月12日,特偵組約談聯華電子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普誠科技董事長姜長安、富鑫創投執行長邱羅火等4人。 4. 1月14日,國民黨中常委連勝文於上午9點抵達最高檢特偵組應訊,並於10點50分離去。 5. 1月16日,特偵組約談中信銀信用卡執行副總、前台北悠遊卡公司董事長劉奕成作證。 6. 1月21日,特偵組約談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文伯、聯電前副董事長劉英達作證。 7. 1月23日,特偵組約談大眾電信創辦人吳清源與聯電前副總張崇德。總統府發表聲明,將對立委段宜康、媒體人陳敏鳳提告。 8. 1月27日,特偵組約談智原科技前總經理林孝平作證。 9. 1月29日,特偵組約談媒體人陳敏鳳。馬英九正式控告立委段宜康、媒體人陳敏鳳。 10. 2月2日,特偵組約談前立委鄭志龍,另二度傳喚前立委劉文雄作證。 11. 2月3日,特偵組約談前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辜仲瑩作證。 12. 2月11日,特偵組約談亞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姚祖驤作證。 13. 2月1...

    後續發展與訴訟結果

    1. 2017年12月20日,高等法院認定「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損害馬的名譽,判吳子嘉敗訴,應賠償180萬元,並登媒體電子報道歉。 2. 2018年1月9日,高院判決馬英九勝訴,周玉蔻應賠償新台幣180萬元,並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3. 2019年4月3日,周玉蔻2014年指馬英九前總統,透過胡定吾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獻金,刑事部分,周玉蔻已遭判拘役50天確定;民事部分,馬英九求償1,000萬元,法官認定周玉蔻發言前未合理查證且所言與事實不符,判她賠償馬英九18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 4. 2019年10月16日,前立委段宜康影射馬英九收錢,最高法院判決段宜康判賠60萬並在臉書道歉確定。 5. 2020年4月7日,陳敏鳳於2015年一月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指稱前總統馬英九違法收受政治獻金,遭馬英九提告妨害名譽,求償並需登報道歉。法院一二審都判決馬敗訴,但是最高法院撤銷後,今天高院更一審判決出爐,改判陳敏鳳敗訴,必須賠償60萬元且刊登道歉聲明。 6. 2020年7月1日,因頂新案纏訟6年的前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與前三立電視台主播陳雅琳最終和解,陳雅琳同意在自己臉書粉專7月1日起...

    由於當前的《中華民國政治獻金法》並未限制政黨對候選人的補助金額,造成政黨成為另類的洗錢白手套。
    政治獻金的審查,由監察院進行形式上的審查,對有心隱匿者無實質約束力。
    政治人物透過成立基金會、後援會而獲得的捐款,不在獻金法規範之內。
    違法者至多僅需繳交20至100萬的罰款。
  5. 2023年1月2日 · 顶新献金案 ,是指2014年起,数名台湾公众人物先后公开指控包括时任 中华民国总统 的 马英九 在内的 中国国民党 政治人物,涉嫌非法收受来自 顶新国际集团 (在 中国大陆 以 康师傅 品牌知名)的 政治献金 ,后引发当事人相互控告 民事 或 刑事 的案件。 2014年12月25日,由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 开始针对指控的内容分案侦查,查证是否属实。 2015年6月18日,经勾稽资金流向与比对函查资料记载调查后,案并无涉及不法,所以予结签结。 2017年12月20日,高等法院认定“美丽岛电子报”副董事长 吴子嘉 损害马的名誉,判吴子嘉败诉,应赔偿180万元,并登媒体电子报道歉。 [1] 2018年1月9日,高院判决马英九胜诉, 周玉蔻 应赔偿新台币180万元,并在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6. 2013年6月25日 · 《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英語譯名: Cross-Strait Service Trade Agreement 或 Cross-strait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1] ,簡稱 CSSTA ),是 海峽兩岸 依據《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簡稱ECFA)第四條,於2013年6月21日在 上海市 簽署的 服務貿易協定 。 在 臺灣 ,由於部分人士擔憂該協議可能使臺灣在經濟與政治上更受 中國大陸 操縱,加上民眾不滿 中國國民黨 政府的政策長期傾斜中國大陸,導致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存查爭議 與 太陽花學運 的發生,使該協議在台灣社會造成廣泛的爭議和討論,兩岸服貿協議因此被擱置至今。 簽署背景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