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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於上述香港法律程序審後,於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百慕達時間),本公司已向 百慕達最高法院(「百慕達法院」)提出一項委任本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 共同臨時

  2. 一、 累計新增訴訟情況. 自2024 年4 月1 日至4 月30 日,本集團新增訴訟案件1 起,新增訴訟涉案金額約人民幣11萬元。 案件基本情況如下: 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管理人日期為2024 年5 月6日的海外監管公告的附錄一。 二、 累計涉及訴訟及資產凍結情況的進展. (一) 訴訟案件進展. 2024 年4 月1 日至4 月30 日,在公司已披露的累計涉及訴訟案件中,有1起訴訟案件經法院判決,涉及金額合計約為人民幣1,095 萬元。 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管理人日期為2024 年5月6日的海外監管公告的附錄二。

  3. www1.hkexnews.hk › listedco › listconews紀律行動聲明

    實況概要. 2020 年6 月21 日,該公司宣布已透過發行一系列新可換股債券(新債券)籌集約2,500萬元的資金(該資金),並表示集資旨在償還將於2020 年11 月30日到期的若干債券( 舊債券)。 然而,相關董事(拿督蕭柏濤為顏先生的妹夫,二人更是該公司於相關時間僅有的兩名執行董事) 卻將該資金的大部分都用於償還顏先生墊付予該公司集團 (該集團)的若干股東貸款。 尤其是2020 年7 月26 日至11 月29 日期間動用該資金償還了約2,000萬元。 結果,舊債券到期時該公司並無充足資金贖回債券,最終導致該公司出現債務違約(債務違約)。 上述還款和債務違約事項只有相關董事二人知曉:他們並無就此知會其他董事,亦無促使該公司公布該等事項。

    • 主席報告書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 資產抵押、資本承擔及或然負債
    • 投資組合回顧
    • 匯兌風險
    • 未來前景
    • 貨幣風險
    • 財務風險
    • 於財政年度終結後的未來發展及重大事項
    • 董事之服務合約
    • 獲許可的彌償保證條文
    • (c) 建議諮詢專業稅務意見
    • 董事於競爭業務之權益
    • 董事在交易、安排及合約中的利害關係
    • 購股權計劃
    • 董事購買股份之安排
    • 審核委員會審核全年業績
    • 足夠公眾持股量
    • 核數師
    • 遵守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
    • 董事會組成
    • 重選董事
    • 非執行董事
    • 薪酬委員會
    • 提名委員會
    • 董事責任聲明
    • 股息政策
    • 與投資者之關係及溝通
    • 向董事會提出查詢
    • (ix)
    • 責任
    • 我們的風險管理框架
    • (iii)
    • 我們的內部監控模式
    • 內幕消息
    • 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
    • 合規手冊
    • 1.1 稱謂說明
    • 1.3 報告編制依據
    • 1.5 報告審批
    • 2. 可持續發展管治
    • 2.1 利益相關方參與
    • 2.2 重要性分析
    • 1. 識別主要利益相關方
    • 2. 進行問卷調查
    • 3. 分析問卷調查結果
    • 4. 核實重要性評估結果
    • ESG議題重要性評估
    • 3. 卓越管理
    • 3.2 合規運營
    • 3.3 職業道德
    • 調查程序
    • 4.4 員工薪酬與福利
    • 5. 保護環境
    • 5.1 節能減排
    • 固體廢棄物排放
    • 意見的基礎
    • 關鍵審計事項
    • 年報之其他信息
    • 董事及審核委員會就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
    • 2 重大會計政策概要
    • 2.2 綜合及權益入賬的原則
    • (d) 獨立財務報表
    • 2.3 分部報告
    • 2.4 外幣換算
    • (b) 交易及結餘(續)
    • (c) 集團公司
    • (i) 分類
    • (iv) 減值
    • 2.8 抵銷金融工具
    • 2.15 本期及遞延所得稅
    • (b) 遞延所得稅
    • 2.17 撥備
    • 2.18 收益確認
    • 2.19 股息分派
    • 3.1 財務風險因素
    • (iii) 流動資金風險
    • 3.2 資本管理
    • 4 關鍵會計估計及判斷
    • 5 分部資料
    • 董事及副行政總裁之酬金(續)
    • 11 股息
    • 12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 12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續)
    • 財務資料概要的對賬
    • 22 關聯方交易(續)

    致全體股東: 回望二零二二年,全球政治、經濟環境複雜多變,全球產業分工體系和區域佈局發生了廣泛深刻的調整。面對不斷變化中的國內外環境,中國經濟一方面經歷了需求收縮、產業調整、預期轉弱等多重壓力的挑戰,工業生產及物流供應鏈受到擾動,但亦展現了韌性好、潛力足、迴旋餘地大的優勢,依然保持了穩健的增長並逐步呈現復甦態勢。在此等經濟環境下,國開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仍堅持穩中求進,全面強化風險管理,持續提升營運能力,竭盡全力為本公司股東(「股東」)尋求最佳回報。 二零二三年,中國在後疫情時期對供給端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給予了持續關注,政府正採取多項措施確保工業生產、物流運輸等領域的逐漸恢復和發展。本公司相信,於物流行業的投資仍將可能為股東創造最佳回報。物流作為現代社會...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或「董事」)公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本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並由本公司核數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審核。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概無抵押資產,亦無重大資本承擔或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董事所知,本集團並無牽涉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亦無未了結或受威脅或針對本集團提出的重大訴訟或索償。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投資詳情載列如下: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至 二零二二年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二年 於二零二一年

    由於超過一半的現金均按美元及港幣計值及存放於香港多家主要銀行,於回顧本年度,本集團並無重大匯兌風險。本集團目前並無就外幣交易、資產及負債制訂任何外幣對沖政策。本集團密切監察其外匯風險,並於有需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外匯風險。

    本公司一直致力於物色和發掘優質投資機會,並已在包括但不限於物流基礎設施及供應鏈服務、先進製造及新能源領域建立起一定的投資佈局。本公司預計物流行業將維持良好的增長,物流業是支撐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產業,與日益重要的電子商務交易互為助力,亦是本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國家開發銀行重點支持的行業。本公司將基於其現有物流網絡及在金融及管理上豐富的行業知識與經驗,積極利用國家開發銀行在物流基礎設施及信貸領域的資源,旨在協助公司持續提升效率、拓展業務機會、完善決策和激勵機制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並繼續致力於物色和發掘物流行業合適的投資機會並持續為本公司股東締造價值。 展望未來,管理層認為本集團的業務及經營環境充滿挑戰且複雜多變。為改善本集團之表現及為股東帶來最佳回報,本集團將通過持續多元化投資於不同分部...

    本集團會因為在日常業務運作及投資活動中使用金融工具而承受各種財務風險。本集團將持續密切監控財務風險,通過以美元計值為主的投資以減輕其涉及的貨幣風險。由於美元與港幣相掛鉤,本集團貨幣風險不重大。此外,本集團的現金及銀行存款存入香港高信貸評級的獲授權銀行,因此其相關信貸風險甚微且據悉對本集團的業務營運並無造成相關重大影響。

    不利的全球市況可能對本集團獲得融資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全球資本市場的流動資金下降可能對香港市場造成不利影響且限制了我們獲得資金的能力。然而,本集團通過審慎監控現金流量及融資策略,致力加強其流動資金風險管理且據悉對本集團的業務營運並無造成相關重大影響。

    展望未來,由於中國經濟面臨下滑壓力,預計全球金融及經濟狀況仍然不穩定,業務環境仍然非常充滿挑戰。然而,本集團將不時審慎地檢討及調整我們的業務策略,及為股東尋求最佳回報以實現最大價值。本集團相信,物流行業將繼續增長及創造更高的回報。

    擬於股東週年大會參選連任之任何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任何不可由本公司於一年內終止而毋須支付補償(法定補償除外)之服務合約。

    章程細則訂明,每名董事就彼履行職責或其他與此有關事宜而可能產生、蒙受或就此蒙受的所有損失或責任,均可從本公司的資產及溢利中獲得彌償保證。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整個本年度已取得及維持董事責任保險,適當覆蓋董事及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董事。此等條文於本年度有效,並在本報告日期亦維持有效。

    倘股東及股份之擬持有人對有關認購、購買、持有或處置或買賣股份之稅務影響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專業顧問意見。

    本年度內,白哲先生於國家開發銀行集團擔任若干職務,而國家開發銀行集團從事的投資於香港及海外業務與本公司相同。潛在利益衝突可能導致投資機會分配予本公司及國家開發銀行集團旗下的其他實體。 本年度內,盧硯坡先生於國開金融擔任運營總監,而國開金融從事的投資於香港及海外業務與本公司相同。潛在利益衝突可能導致投資機會分配予本公司及國家開發銀行集團旗下的其他實體。

    概無董事或與董事有關連的實體於本集團之任何成員公司所訂立之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約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而該等交易、安排或合約或安排於本年度內任何時間或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然存續,對本集團之整體業務而言屬重大。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七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已屆滿。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以來本公司並無授出購股權。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無尚未行使的購股權。於本年度,概無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擁有任何權利可認購本公司或本公司相聯法團的證券,亦無已行使任何該權利。

    於本年度內,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參與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可藉購買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券而獲益。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審核委員會的所有成員為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以顧問身份向董事會提供意見。審核委員會已經審閱本集團二零二二年之全年業績並已建議董事會批准。

    根據本公司從公開途徑所得之資料及根據董事於本報告刊發前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所知,本公司於本年度內一直維持上市規則所規定之足夠公眾持股量。

    本公司已委任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退任,並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本公司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提呈續聘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及授權董事釐定其薪酬的決議案。 承董事會命

    本公司已採納標準守則,作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守則。於本公司作出特別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彼等於本年度內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指定標準。

    於本年度,董事姓名已於本公司所有公司通訊內披露並標示出其中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此外,本公司一直在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更新各董事名單,並確認彼等角色及職務以及是否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已定期決定與各董事於公眾公司或機構所擔任職務的任何變動、數目及性質以及其他重大承擔有關的披露事項。

    本公司執行董事(如有)的任期乃特定,但須根據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後在股東大會上獲本公司重新委任所規限。根據章程細則之相關條文,董事之任命須經由董事會考慮,彼等須於相關股東週年大會上經股東選舉批准。 附註: 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辭任。 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一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各自成員,及於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獲委任為董事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主席。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任期乃特定,均已與本公司訂立任期三年的服務合約,其中盧硯坡先生、冼銳民先生、范仁達博士及張毅林先生的任期分別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止。然而,彼等之任期須根據細則條文輪值告退並於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連任。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由四名成員組成,即盧硯坡先生、冼銳民先生、范仁達博士及張毅林先生。於本年度內,薪酬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冼銳民先生。薪酬委員會就本集團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整體薪酬政策及結構向董事會提供意見。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可在本公司及聯交所網站查閱,當中闡述由董事會指派予薪酬委員會並於二零一八年修訂的角色及權力。薪酬委員會於釐訂應付予董事之酬金時,已考慮各種因素,包括可資比較公司支付之薪酬、董事投入之時間及責任及本集團之聘用條件。於本年度,薪酬委員會已就本集團的整體薪酬政策、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待遇向董事會提供推薦建議。於本年度,薪酬委員會共舉行兩次會議,各成員於任期內之出席率如...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成員(即盧硯坡先生、范仁達博士及張毅林先生)組成。於本年度內,提名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盧硯坡先生亦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並就為配合本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任何建議變動提出推薦建議。提名委員會亦履行職責以(a)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b) 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c)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總裁)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及(d)承擔其他任何經不時修訂的本公司需遵守義務的法律、法規及規則中所要求行使的職權。 根據本公司的多元化政策,...

    董事負責於每半年及各完整財政年度編製財務報表,該等財務報表以真實及公平觀點反映本集團之財務狀況。董事亦須確保本集團財務報表按照法律規定及適用會計準則編製。董事並不知悉有關事件或狀況之任何重大不明朗性,可引起對本公司是否有能力持續經營之重大疑問。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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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b)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 主要管理層人員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就僱員服務已付或應付予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附註: 若干董事薪酬由本集團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c) 本集團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共用辦公室物業,且租金支出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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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事件. 年 1992 推出首款「藍月亮」品牌產品 — 藍月亮強力型油污剋星。 年 2000 推出透明包裝藍月亮洗手液,作為在中國推出的首款「藍月亮」品牌個人護理衛生產品。 年 2002 在廣州自有物業建造的生產基地落成並投入運作。 年 2005 藍月亮洗手液及藍月亮潔廁液獲廣東省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 年 2008 在中國推出藍月亮深層潔淨護理洗衣液。 年 2011 推出藍月亮手洗專用洗衣液,藉此推出專品專用的清潔概念,同時開始擴大生產線至全國各地,在天津自有物業建造的生產基地落成並投入運作。 年 2012 我們開始利用線上銷售渠道營銷及分銷我們的產品。 年 2015 推出藍月亮機洗至尊濃縮+洗衣液,是一款採用專利泵頭的濃縮洗衣液。

  5. 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14元(含稅),共計現金分紅人民幣896,037,917.62元(含稅),本公司結餘的未分配利潤轉 入下一年度。 該方案擬定的現金分紅總額佔2023年度本公司合併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40.59%。

  6. 以中央結算系統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身份提出申請的申請人可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二),透過「結算通」電話系統及中央結算系統互聯網系統(根據香港結算不時生效的「投資者戶口持有人操作簡介」所載程序),查詢應付予彼等的退回股款金額。 緊隨退回股款存入申請人的銀行賬戶後,香港結算亦會向彼等提供一份交易結單,列明已存入彼等指定銀行賬戶的退回股款金額。 所有在中央結算系統進行的活動均須符合不時生效的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及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 不會發行股票. 於本公告日期,概無就公開發售股份發行股票,亦將不會向任何申請人交付股票。 香港,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承董事會命. 貝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 朱伯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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