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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月3日 · 民事侵權是指侵犯他人財產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當受害人因他人侵權的行為而受到損害,就可根據民事侵權法提出索償。 民事侵權法的內容廣泛,與人身傷害有關的法律責任是民事侵權法的其中一環。 人身傷害與日常生活關係密切,例如在商場因地面濕滑跣倒受傷,便有可能牽涉到民事侵權法的應用。 民事索償 要證意外因負責方疏忽所致. 以案件Chan Wai Hing v MTR Corp Ltd (DCPI 1649/2015)為例,事發時原告人在拉開商場出入口的玻璃門時因地面濕滑跣倒,導致髖部骨折。 原告人向該商場的擁有者,即商場管理者提出民事索償,指意外乃由於商場的擁有者及管理者的疏忽或違反責任所致。

  2. 2018年12月21日 ·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稱就讀中學時因家裏窮常被老師欺負,十多年後長大成人的他當街攔下當時的導師,連續打對方數個巴掌質問「你以前怎麼打我的還記得嗎」,並請友人拍下「復仇影片」作紀錄。 河南欒川一名三十出頭的常姓男子今年七月時在路邊攔下一名機車騎士,他在確認對方身分後隨即連續掌摑對方並出聲詢問「記不記得我」、「你以前怎麼打我的還記得嗎」,原本背對鏡頭的常男還移動位置讓自己的臉部能被完整拍下,整段賞老師巴掌的影片似乎是在預先計劃後拍下,並不是在一時衝動下所為。 據「搜狐新聞」報道,常姓男子十多年前就讀河南當地的實驗中學時,被打的張男為他班上的導師。 過去張男曾對常男狂踹和體罰,在常男和校長反應之後更變本加厲的惡意報復,時常找機會毆打常男,這段中學時期的經歷在他的心裏留下了陰影。

  3. 2019年9月27日 · 註釋. [1] 文公:晉文公 (前697-628),姓姬,名重耳,春秋時期晉國國君。 曾為繼母酈姬所陷害,被迫流亡在外,長達十九年。 前636年,在秦穆公的支持下,回國即位。 重用趙衰、狐偃等人,整頓內政,增強戰備,尊王攘夷,樹立威信,成為「春秋五霸」第二位霸主,開創晉國百年霸業. [2] 宰臣:古代主管膳食的官吏. [3] 炙: [粵]音隻,zek3。 烤肉. [4] 宰人:即上文「宰臣」 [5] 譙:同「誚」, [粵]音俏,ciu3。 責備,譴責. [6] 哽: [粵]音梗,gang2。 噎住,食物無法下咽. [7] 頓首再拜:頓首,古代禮節,以頭叩地而拜。

  4. 2024年4月20日 · 大埔今季坐擁9名巴西外援組成「巴軍」,為主教練李志堅(後排中)打拼。(余瑋攝)

  5. 2024年4月20日 · 李志堅組巴軍 大埔重返港超爭標路 港超今日上演爭標關鍵戰,由第3名的大埔主場迎戰次席的傑志。 「綠戰士」今季獲2018╱19年領軍首奪港超的功勳主帥李志堅回巢,組成「巴軍」由...

  6. 2023年10月12日 · 【明報專訊】一名前律師行男合伙人被指「情感操控」初出茅廬的女律師,事主前日透過私人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對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書面道歉及賠償。 入稟狀指男律師塑造自己為法律界舉足輕重的人物,讓事主相信二人發展關係有利其事業發展。 她並非完全同意二人關係,但擔憂遭男律師報復,前途盡毁而一直啞忍,包括感染HPV病毒後,仍與對方肛交。 申索人是X,答辯人為Stefano Mariani,中譯麥朗。 入稟狀稱,申索人X是一名初級律師,她2020年畢業後於的近律師行 (Deacons)工作,答辯人2021年獲晉升為的近合伙人。 二人工作甚少交集,辦公室處於頭尾兩端,但答辯人仍經常找機會接觸X,邀她共膳。 指男方塑「舉足輕重」形象. 信發展關係有利事業發展.

  7. 2015年5月15日 ·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 (1) 景公使人養所愛馬,暴病死,公怒,令人操刀解 (2)養馬者。 是時晏子侍前,左右執刀而進,晏子止之,而問于公曰:「敢問古時堯舜支解 (3)人,從何軀始? 」公懼然曰:「從寡人始 (4)。 」 遂不支解。 公曰:「以屬獄 (5)。 」晏子曰:「臣請為君數 (6)之,使知其罪,然後致之獄。 」公曰:「可。 」晏子數之曰:「爾罪有三:公使汝養馬而殺之,當死罪一也;又殺公之所最善 (7)馬,當死罪二也;使公以一馬之故而殺人,百姓聞之必怨吾君,諸侯聞之必輕吾國,汝殺公馬,使怨積于百姓,兵弱于鄰國,當死罪三也。 今以屬獄。 」公喟然曰:「赦之。 (1)本篇異文頗多,今擇善而從,限於篇幅,不一一註明。 (2)解:肢解。 (3)支解:即「肢解」。 支,「肢」的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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