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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8月2日 · 黃耀明被捕|7個難關改變一生 被內地封殺最傷、愛徒身亡最遺憾. 歌手黃耀明(8月2日)被廉正公署拘捕,指他涉及於2018年立法會補選選舉中舞弊,同樣被落案起訴的,還有2018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候選人區諾軒。. 作為樂壇大前輩,黃耀明1980年代與劉 ...

  2. 2021年8月3日 · 週一,香港廉政公署將黃耀明逮捕,指控他違反選舉條例。 黃耀明長期以來一直支持親民主陣營。 廉政公署稱,現年59歲的黃耀明因在一場為區諾軒舉行的補選集會上表演而被捕。 現年34歲的區諾軒後來 贏得了那場選舉 。

  3. 2021年8月2日 · 廉政公署今日(2日)落案起訴一名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區諾軒(34歲)及本地著名組合「達明一派」主唱黃耀明(59歲),控告二人涉嫌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

  4. 2021年8月3日 · 香港歌手黄耀明遭廉政公署逮捕,被指违反选举条例. 王霜舟. 2021年8月2日. 图为2019年的黄耀明,他是少数几个公开反对香港政府及其北京支持者的知名人士之一。. Kin Cheung/Associated Press. 香港——2018年,粤语流行歌手黄耀明在一场选举集会上演唱了两首 ...

  5. 2021年8月2日 · 歌手黃耀明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涉嫌「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投票」. 黃耀明早年公開自己是同性戀者,與何韻詩等其他藝人、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 ...

  6. 2021年8月5日 · 被告區諾軒(34歲,學生)及黃耀明(59歲,歌手),被控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香港法例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及第6(1)條,指兩人於2018年3月3日在香港,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該另一人在該選舉中投票予該區諾軒。 控方今指明白控罪行為屬嚴重,惟本案案情較為輕微,故在考慮過黃的背景及其對案件的態度後,同意辯方提出以自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 藝人何韻詩、葉德嫻及周耀輝詩等今亦有到庭旁聽。 黃耀明今日到庭的情況。 (詳看下圖) + 4. 未有證據顯示區曾向黃提供利益. 法庭短暫休庭後,辯方表示區亦打算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 控方則指沒有證據顯示區有就事件向黃提供報酬,最終考慮到區的背景及案情後同意。

  7. 2021年8月2日 · 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違反《選舉 (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 (1) (a)條。 二人將於本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有消息指黃耀明獲准保釋,翻查其IG曾於8月2日凌晨約3時,曾轉發好友何韻詩帖文,指宣布將於9月假壽臣劇院舉行7場演唱會,並為對方打氣,傳出被捕消息後,至截稿前黃耀明暫未有再更新社交網。 8月2日凌晨約3時,黃耀明曾更新IG。 (IG:@wongyiuminganthony) + 7. 黃耀明. 香港藝人動向. 80. 3. 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