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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5日 · 因應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及審計署署長建議,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14年10月14日的會議上,通過修訂配額及計分制,及於2015年2月1日起實施經修訂的配額及計分制度。 詳情請按下列連結參閱有關新聞公報。 「合理分配公共租住房屋資源」新聞公報. Non-elderly One-person Applicants,Flat Application,Application Guide,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2. 2023年10月16日 · 申請家庭與提名家庭須為公屋租戶分別居於不同區議會分區內的公屋單位。 申請家庭須獲其年長父母/外父母或年青一代(兒女/兒女配偶)提名,方可參加此調遷計劃。 年長父母/外父母必須為現居於公屋的長者戶家庭(全部家庭成員均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一人長者家庭亦符合提名或申請資格)。 若不同家庭的年長父母/外父母為共同租戶,而他們同時為全長者租戶,他們可分別提名其年青一代家庭申請此調遷計劃或申請調遷往其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若礙於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獲配同一區議會分區內有合適單位的最接近屋邨或鄰近區議會分區內的屋邨)。 申請家庭的申請者 (申請者)必須為公屋單位的戶主,惟提名家庭如屬全長者戶家庭,提名人可為戶主或認可的家庭成員,否則提名人亦須為公屋單位戶主。

  3. 1 天前 · 公屋申請數目和平均輪候時間. 大本型. 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工地安全. 房委會頻道. 公屋資訊站. 房委會IG專頁.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在其執行機關房屋署 (房署)協助下,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4. 2024年1月11日 · 住在公屋及中轉房屋的獨居長者,或所有同住的成員都年滿60歲的長者家庭,如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綜援),可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特別津貼,以支付緊急召援系統費用;至於沒有領取綜援的長者,如符合資格,房屋署會為他們提供緊急警報系統津貼。 成功申請者可按實報實銷的方式,獲發一次性不超過2,500元的津貼,以支付緊急警報系統的安裝費或服務費。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原於2001年8月開始試行,讓合資格的長者申請者領取現金租金津貼,租住私人樓宇以代替公屋編配。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在2003年9月25日通過,逐步撤銷長者租金津貼試驗計劃。 此計劃已停止接受新申請,但目前已參加計劃的長者則不受影響。

  5. 2024年2月5日 · 家庭問題 |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公共房屋. 照顧特殊需要. 家庭問題. 鑒於家庭中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會對住屋需求情況帶來改變,我們會因應家庭人口及關係改變,酌情考慮因以下情況而提出的申請︰. 離婚. 入住租住公屋的夫婦如婚姻出現問題導致離婚,而其中一方需要遷出,夫婦二人自行達成協議後,便可申請更改租住權。 家庭紛爭. 公屋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蒂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可以申請分戶。 我們將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 居住環境擠迫. 若入住租住公屋的家庭成員人數增加,例如:嫁娶、生育及家庭團聚等,而令居住環境變得擠迫,可以申請調遷,以紓緩居所擠迫。 快速連結.

  6. 2024年4月5日 · 「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兩位或以上的年滿58歲人士 (包括非親屬關係的成員)除符合公屋申請的基本申請資格外,若同意共住一個單位,即可申請。 申請表內的所有人士必須年滿58歲,在配屋時均年滿60歲。 符合資格的申請,通常會比一般家庭申請較早獲得處理。 請按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 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 [HD274]及須注意事項 [RCSU2-018-1C] (PDF 格式) Elderly Persons Priority Scheme,Flat Application,Application Guide,Elderly Persons,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7. . 申請人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但申請分拆及要求編配另一間公屋單位的一方必須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註1 ) 的規定。 分戶申請如獲批准,分拆戶可獲編配另一公屋單位,或選擇以綠表資格(有效期一年),申請透過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置業,以代替接受公屋編配。 原住戶及分拆戶仍須按正常程序在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下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 此類分戶申請純屬自願。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會福利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如提出分戶要求,有關安排如下: . 除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外,住戶須符合下列條件: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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