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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1日 ·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二 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以下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和優化「富戶政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 新政策在二 二三年十月一日起實施。 公屋租戶在入住公屋後,須每兩年申報已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 租戶亦須授權房委會可向有關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 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租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可被終止。 曾在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取消申請的公屋申請者,不得在五年內再次申請公屋; 曾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由終止租約當日起計五年內禁止再申請公屋。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們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

  2. 2023年12月1日 · 申请指引. 申请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请跟从下列步骤:. 了解申请资格. 索取申请表及申请须知. 填写及递交申请表. 初步审核及获登记的公屋申请. 出席详细资格审查面晤. 接受获配公屋单位. 如你对公屋申请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房委会热线2712 2712。.

  3. 公屋申請數目和平均輪候時間. 大本型. 公屋申請電子服務. 工地安全. 房委會頻道. 公屋資訊站. 房委會IG專頁.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在其執行機關房屋署 (房署)協助下,推行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4. 2024年3月4日 · 居屋 /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業主 / 聯名業主可在婚後及子女出生後申請把配偶和子女加入戶籍。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5. 2024年4月23日 · 租戶高空拋擲可造成 嚴重 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物件會被終止租約,房委會會引用房屋條例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 ^包括中轉屋持證人. 扣分制的常見問題. 請按以下連結下載: 扣分制的常見問題 (PDF 格式) 投訴/上訴機制. 租戶對扣分提出的投訴/上訴,會先由有關的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如投訴人/上訴人不滿房屋事務經理的決定,其個案便會交由有關的高級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倘若作出投訴/上訴仍未能解決有關問題,該個案將會進一步提交予區域物業管理總經理處理。 區域物業管理總經理會對個案作出最終裁決。 查詢. 本網站及房委會熱線 (2712 2712) 提供扣分制的一般資料。 如欲查詢詳情,請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屋邨管理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辦事處。

  6. 2024年2月5日 ·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有條件暫准居住. 戶主可申請其家人或親屬在公屋單位內作有條件暫住,以便戶主獲得照顧;或讓戶主能照顧極需依靠戶主的近親。 批出新租約政策.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公屋租戶離婚後的住屋安排.

  7. 2024年5月2日 · 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請提供懷疑被濫用公屋單位的地址:. 邨*. 座數 / 樓名*. 室*. 請列出懷疑濫用公屋的情況: (可選擇多於一項) *. 丟空單位 (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分租或轉租單位 (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如聚賭、藏毒、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