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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工處.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 僱主須優先扣除 (1) 至 (8) 項後,才扣除第 (9) 項目。 除非獲勞工處處長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 (1) 及未付的贍養費 (9) 而扣除的工資除外)。 如僱主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 年。 這份文件並非法律文件。 有關法例條文的詮釋,仍以法例原文為準。 以上資訊對你有用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年11月24日. 分享到. 複製連結. 如想作進一步查詢? 前往 香港政府一站通. 問問1823 網上表格 Tell me@1823 app.

  2. 金額應如何計算?. 勞工處. 根據《僱傭條例》,凡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滿 12 個月的僱員,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僱員可獲得工資以代替未放取的年假。.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終止合約的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 ...

  3. 我在領取公共福利金(即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期間,每年可以離開香港多少天?. 如何計算離港日?. 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期間,受惠人需在香港居住,但可享有離港寛限(即前往內地、澳門或海外國家/地區),如離港 ...

  4. 按《僱傭條例》,如僱員已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僱員每年可享的有薪年假日按受僱年資由首兩年每年7日,之後每年加1日,遞增至最高14日。. 請參考以下「有薪年假日對照表」:. (按上表見原圖). 如僱主不讓僱員放年假,可 ...

  5. 1. 如何計算通知期. 如通知期是以日計算,為避免爭議,可考慮不將通知當日包括在內。 如通知期以月計算,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當日應包括在通知期內。 根據《僱傭條例》,一個「月」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直至: 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 (如2月13日至3月12日) 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1 月 30 日至 2 月最後一日) 如發出通知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2 月最後一日至 3 月 31 日) 2. 如何計算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金額是僱員的平均工資乘以通知期的月數或日數。 計算方法詳列如下: *如沒有預先發出終止合約通知,則用「終止合約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

  6. 1. 領取資格.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僱員便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 僱員根據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 5 年;及. 因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而終止僱傭合約: 僱員遭解僱或僱主提早終止定期合約,但並非因僱員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或 裁員 引致. 定期合約屆滿後僱員不獲僱主續約 ( 註) 65 歲或以上的僱員因年老而辭職. 僱員出示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 ( LD424 (S)) (PDF),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並因健康理由而辭職. 僱員在職期間死亡.

  7. 1. 領取資格.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僱員便合資格領取遣散費: 僱員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24個月;及. 因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而終止僱傭合約: 僱主因 裁員 而解僱僱員或提早終止定期合約. 定期合約屆滿後僱員因僱主 裁員 而不獲續約( 註 ) 僱員遭 停工. 註 :如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例如僱主以不差於以前的聘用條件與僱員續約,但遭僱員拒絕,可視作不合理地拒絕續約。 如僱員按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5年,又不是因裁員而被解僱,可申索長期服務金。 詳見「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僱員是否可獲發長期服務金? 金額應如何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