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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遠離網絡欺凌 你亦應注意網絡欺凌所牽涉的私隱和法律問題,並在網絡世界尊重別人的私隱權。 細閱以下的單張及網頁,認識更多有關不同形式的網絡欺凌、網上分享資訊的風險、法律的保障,以及在社交網進行登記時應注意的地方。

  2. 網上誘拐和網上欺凌陌生人或會透過社交媒體與你聊天以博取你的信任再藉此作出侵犯行為。 此外,一些你認識的人亦可能在網上散播謠言或冒犯的文字,藉此令你尷尬或對你造成傷害。

  3. 3 天前 · 你可在此找到防止及處理工作間歧視問題的實務指引,以及遭受歧視時應如何面對的提示。 關於個人資料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守則(PDF檔案) 此守則為僱主及僱員提供實際指引,如何適當地處理每個僱傭階段可能涉及的個人資料。

  4. 此專題文章由香港政府提供提供防止及處理工間作歧視問題的建議並羅列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相關實務指引

  5. 此專題文章由香港政府提供介紹常見的網絡罪行相關的預防方法最新罪案警報包括欺詐銀行網站及偽冒電郵的資料以及如何舉報與資訊科技有關的事故

  6. 閱讀本文認識常見的網絡罪行相關的預防方法最新罪案警報包括欺詐銀行網站及偽冒電郵的資料以及如何舉報與資訊科技有關的事故。 安全網上購物

  7. 打擊濫發訊息. 分享: 對商業電子訊息,包括短訊、預錄電話訊息和電郵感到煩厭? 本文介紹政府如何立法監管非應邀電子訊息如何拒收此等訊息和免受濫發電郵的滋擾。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 此條例制定發送商業電子訊息(如短訊、預錄電話訊息和濫發電郵)的規則,其中包括: 發送預錄電話訊息或傳真訊息時不得隱藏來電線路識別資料。 商業電子訊息須提供準確的發送人資料。 商業電子訊息須提供取消接收訊息的方法。 發送人收到收訊人取消接收的要求後,不得再向該收訊人發送商業電子訊息。 如電話或傳真號碼已登記於「拒收訊息登記冊」10個工作天或以上,除非得到該電話或傳真號碼登記者同意,發送人不得發送任何商業電子訊息給對方。 發送人不得傳送標題具誤導性的商業電郵。 更多關於《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