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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 tc › common居住情況申報表

    1. 公屋戶主及所有成員在入住公屋後每兩年須填報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向香港房屋委 員會房委會申報居住情況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2. 公屋租戶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亦必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 3. 根據租約,公屋戶主及其家庭成員在租賃期開始後一個月內,必須搬入該樓宇並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樓宇內。 4. 濫用公屋而被終止租約的公屋租戶,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5. 公屋租戶如須根據「富戶政策」申報入息及資產,則只須填報「居住情況申報表」。 6. 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公屋租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可被終止。 填寫指引. 第一部分:居住情況申報 第二部分:戶主及年滿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聲明. 我/我們同意並聲明: 1. 2.

  2. 家庭居住情況申報表. ( 適用於申請延續有條件暫准居住) 第一部分 申請須知. 在本申請書內所填報的個人資料,是為延續有條件暫准居住申請而提供。 根據《個人資料(私 隱)條例》,申請人、其家庭成員及暫准居住人士有權要求查閱或改正本申請書上所申報有關其本人的個人資料。 如有需要,須以郵寄或傳真方式提出書面要求,收件人為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 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部房屋署部門資料保障主任〔傳真:2761 6363 〕。 要求查閱個人資料,可能需繳付費用。 此項申請,費用全免。 若有人藉詞協助而索取利益,應立即向警方或廉政公署舉報。 任何人為取得公共服務向公職人員行賄,會觸犯行賄罪。

  3. 2024年1月18日 · 網上表格 / 電子輸入表格連結到香港政府一站通) 有關不同格式表格的詳情,請按以下連結: 表格格式. Public Rental Housing Tenant,Global Elements,Forms,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4. 租戶需填報的申報表分為兩種: (i) 「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 - 未納入富戶政策申報週期的租戶,須填寫此申報表,申報已持續居於單位,並已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包括沒有將單位丟空/分租或轉租/在單位内進行不法活動或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等。 - 租戶亦須在此申報表同時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及詳情,及同意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即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向房委會申報; - 豁免於「富戶政策」申報入息及資產的租戶,則只需在此申報表申報「居住情況」的部份,不用填寫「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部份。 獲豁免類別包括所有成員均為. (a) 年滿60歲或以上、 (b)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綜援)、

  5.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 tc › commonGuideline on OP form (C)

    公屋戶主及所有成員在入住公屋後,每兩年須填報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詳情申報表」,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申報居住情況及有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公屋租戶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亦必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 根據租約,公屋戶主及其家庭成員在租賃期開始後一個月內,必須搬入該樓宇並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樓宇內。 濫用公屋而被終止租約的公屋租戶,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公屋租戶如須根據「富戶政策」作出申報,則只須填報「居住情況申報表」。 拒絕申報或沒有在指定日期內申報的公屋租戶,其公屋單位的租約可被終止。 申報須知.

  6. 2024年4月1日 · 若住戶拒絕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填報家庭入息及或申報其家庭資產水平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 首次申報或不足兩年. 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確保善用公屋資源,小組委員會通過由2023年10月開始實施優化「富戶政策」。 每兩年申報. 公屋戶主及所有家庭成員由入住公屋開始,每兩年須向房委會申 報: 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是否經常持續居住於公屋單位內. 是否遵守與居住情況相關的租約條款. 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戶主及所有成員亦必須主動向房委會申報。 如租戶拒絕申報,其公屋單位租約將會被終止。 「富戶政策」下獲豁免申報的租戶 ,無須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只需申報居住情況。

  7. 2022年6月6日 · 表格. 請按以下類別選擇表格:. 公屋申請者. 公屋住戶. 居屋 / 綠置居 / 租置計劃 / 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單位業主. 居屋第二市場買家及賣家. 商業單位申請人. 商業單位租戶. 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認可人士 / 註冊結構工程師 / 註冊岩土工程師 /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