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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概述. 計劃原意是為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的市民,提供私人樓宇以外的 自置居所 選擇。 亦可讓收入相對較高之出租公屋住戶(公屋富戶)加快騰出出租公屋單位,供有需要的人入住。 香港另一主要資助房屋機構 香港房屋協會 也有類似的資助房屋發展計劃,名為 住宅發售計劃 (Flat For Sale Scheme) [1] ,此計劃從2012起改名為資助出售房屋計劃,轉售限制、發售模式和售價與居屋類同,計劃下的項目很多時會連同某幾居屋一併出售或獨立出售(若與居屋一併出售,將由房委會統一收集申請及本票)。 居屋是資助公共房屋,業主若要直接出售、出租或 加按 套現,需要先 補地價 ;如果業主有財政困難需要 按揭 周轉,可考慮房委會/房屋署的「重新按揭」(加按)計劃。 歷史.

  2. 2024年5月19日 · 者有其屋计划 (英语: Home Ownership Scheme ),简称 居屋 (英语: HOS ),是香港的 资助出售公共房屋 计划之一,是由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委会)统筹、策划及兴建的出售房屋,以低于市值的价格,并 扣除地价 (1982第三乙起)售予合资格的申请人;此计划内兴建的房屋通称“居屋”。 房委会并且于1978推出第一期居屋开始,设立者有其屋中心(英语: Home Ownership Centre )专门处理有关者有其屋计划的事宜。 居屋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房委会自行兴建, 屋苑 名称通常以“苑”字结尾,大厦名称则以“阁”字结尾,只有少部分英文字母或数字形式表示座数。

  3. 概要. 租者置其屋計劃包括其前身-出售公屋計劃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於1981年至1994年期間落成而且沒有和諧式單位的公共屋邨在原先的出售公屋計劃中一個獲選中屋邨只有部份樓宇會劃作出售。 而租置計劃則以屋邨劃分及樓宇類型劃分,一旦獲選中就要整個屋邨出售(屋邨內小型單位大廈,小於17平方米及沒有獨立廚廁單位除外,唯位於相連長型、新長型、Y3及Y4型大廈的 劏房 仍可出售),計劃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 Y型 大廈,其次為 相連長型 大廈及 新長型 大廈,當中亦有小部份 雙工字型 大廈及 舊長型 大廈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現同一屋邨有些樓宇出售而有些則否的情況。

  4. 說明. 此列表以 地區 劃分排名不分先後表內會列出屋苑的名稱相片地址出售期數落成入伙年份以建屋機構官方網站所提供的年份為準但部份屋苑內個別樓宇的入伙年份可能會與官方資料有出入)、樓字類型樓宇座數單位數目單位實用面積 平方米 (m²)計算,房協住宅發售計劃及夾屋計劃則沒有官方資料)及首次推出時的售價(以 港元 計算及不考慮 通貨膨脹 ),所有資料皆以建屋機構網站資料為準。 另外,此列表中會以: 沒塗上顏色背景代表房委會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 黃色背景代表房委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私人興建資助出售房屋先導計劃「樂建居」屋苑,包括原屬於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計劃的美樂花園; 綠色背景代表房委會綠表置居計劃屋苑; 藍色背景代表房協住宅發售計劃/資助出售房屋項目屋苑;

  5. 屋苑概要[编辑] 屋苑共有12座樓宇在1980年落成屬於居者有其屋計劃第1期是香港早期的居屋屋苑之一。. 屋苑所有單位均毋需 補地價 ,而且一律均可在公開市場自由轉讓,與私人屋苑無異。. 它前身是 何文田 平房區 保民村,更前身為 寮屋區 及戰前興建之 ...

  6. [3] 董建华时期 (1997 - 2005) [ 编辑] 1997主权移交,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订立长远房屋计划,目标是在十内把市民自置居所比率推到70%,加速住屋需求市场化。 [4] 次四月, 房协 推出 首次置业货款计划 ,针对解决中产家庭因被公共房屋政策排除所产生的置业需求。 [3] 2002受 亚洲金融危机 及 科网股泡沫 爆破等因素影响,香港政府重新定位房屋政策,政府提出结束 租者置其屋计划 (租置计划),同时提出把首次置业贷款计划与自置居所货款计划合并成 置业资助贷款计划 。

  7. 居屋 屋苑一樣,於此計劃出售的單位為「受資助的 公營房屋 」,買賣及 按揭 均有若干限制,例如在自由市場放售需要 補地價 。 而在業主日後再申請資助房屋資格方面出售年期未滿十年且未補地價及符合其他要求的租置公屋業主可以循白表以整個家庭為單位申請自2019年起推出的居屋但必須在居屋正式買賣合約簽訂後三個月如情況不許可則延至六個月將原來持有的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然後才能辦理其後轉易及交樓手續 [13] 。 然而,若透過「綠置居2020/21」及以後推出的資助房屋計劃購入任何租置單位,業主日後不得再申請任何資助房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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