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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可使用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支付予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 根據現時法例,僱主可使用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支付予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俗稱「強積金對沖」)。 假設僱員強積金帳戶中,僱主供款及累算權益為70,000元,而經計算後僱主須向該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60,000元。
wealth.hket.com/article/2536579/【強積金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可用MPF支付? 認識強積金對沖機制【強積金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可用MPF支付? 認識強積金對沖機制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財富管理 - 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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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強積金對沖機制?
什麼是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會對僱主造成什麼影響?
強積金制度是什麼?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並不適用於現時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的僱員(包括外籍及本地家庭傭工,以及不足18歲或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他們的遣散費/長服金(如適用)會繼續按照現行《僱傭條例》規定,以終止僱傭前的最後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或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相關法例.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 (PDF)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PDF)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www.op.labour.gov.hk/) 這個一站式網上平台提供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資料及簡易的圖像和範例,協助僱主、僱員及公眾了解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2013年12月11日 · 「強積金對沖機制」是指,倘僱主已按照《僱傭條例》向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他便可向受託人申請,從僱員的累算權益中提取其僱主供款部分(包括自願性供款),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如果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多於累算權益中屬於僱主供款部分的款額,則餘款必須保留在僱員的帳戶之中。...
甚麼是強積金對沖?本文介紹強積金對沖機制運作方式,以及取消後對打工仔的權益有甚麼影響。取消強積金對沖,料最快2025年落實,到時僱主裁員時,不可再使用強積金僱主供款,抵銷打工仔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除去這多年來不利打工仔的機制。
「強積金對沖」意思是僱主以強積金僱主供款的部份來抵銷裁員、結業時的僱員應得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安排。 「強積金對沖」機制可以用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即僱主供款的5%(或最多每個月HK$1,500)所累積下的本金,加上所賺蝕的金額,又稱「累算權益」。 若僱主額外為僱員以「自願供款」方式供款,這筆僱主自願供款累算權益亦會計算入可對沖金額。 僱員自己每個月作出的5%強制性供款或自願性供款,均不適用於強積金對沖機制。 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分別及獲取資格.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定義計算方法,於香港法例《僱傭條例》列明,前者支付給受僱不少於兩年的被解僱、裁員員工,後者支付給服務五年以上的被解僱、裁員、因健康理由不能繼續現職及身故的員工。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法例,落實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以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安排。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2023年5月3日 · 所謂強積金對沖機制,指的就是當僱主老闆們需要支付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時,可以使用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此做法亦是目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支持下的做法。 強積金對沖例子及計算方法. 除了上述例子的情況外,如果僱主選擇不使用強積金對沖的方式來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就需要自行支付相關金額。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資格及計算方法. 根據勞工處《僱傭條例》,假設員工合乎以下圖表内列明的項目,就有資格獲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對沖政策科負責制訂有關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即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政策。 現時,《僱傭條例》(第57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及《職業退休計劃條例》(第426章)各有條文,容許僱主使用他們就強積金計劃或職業退休計劃所作供款的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上述的「對沖」安排,以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條例草案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 www.op.labou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