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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4月1日 · 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各服務單位如均屬僱用5人以上之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勞工也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 特別提醒王老板:沒有為員工辦理加保手續,除了會被處以應加保未加保罰鍰外,還必須負責賠償員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的損失。 貼心小叮嚀: 1.如果被保險人發生「職災事故」時,在同一月份有2個以上投保薪資時,月投保薪資是直接以最高者計算給付金額,和普通事故給付採合併計算月投保薪資不同。 2.被保險人如果是在下列投保單位重複加保,因非屬受僱者,不可以合併計算月投保薪資,而是以該月投保薪資申報最高者為準。 a.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b.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c.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d.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2. 2021年1月1日 · 而新冠疫情造成的經濟衝擊,則是來自供給(AS)與需求面的雙重衝擊,且是先對供給面造成衝擊,而後才是需求面。雖說為了防止疫情擴散而實施隔離的舉措,但造成勞工無法工作,導致生產停擺,使供應鏈中斷,進而衝擊到供給面。

  3. 2021年4月1日 · 從人才的角度剖析流失的8大原因. 馬雲曾說:「員工為什麼會離開? 真實的原因只有兩點:一是錢沒有給到位,二是心受委屈了。 」然而,對於身懷絕技的優秀人才而言,導致他們流失的真正原因又是什麼? 1.仍未得到想要的收入. 對於優秀人才來說,他們可選擇的就業機會有許多,之所以選擇保險業,內心必然對這份工作有較高的期待,比如希望透過這份工作獲得更高收入,讓生活水準更上一層樓。 與此同時,優秀人才對生活品質有更高的要求,又或者說他們原本的生活品質就比較高。 這意味著,他們需要高收入的支撐,如果入行後遲遲達不到想要的收入水準,加上內心對這份工作不夠堅定,有很大機率會選擇離去。 2.從業社會地位無法輕易贏得親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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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8年5月1日 · 4.職災勞工 醫療期間退保 5.參加勞保滿十五年被資遣 1.育嬰留職停薪可繼續加保,續保期間的保費還能遞延三年再繳 ... 不過,被保險人僅得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符合就業 保險法加保規定者,同時繼續參加就業保險),不包括職業災害 ...

  6. 2023年7月1日 · 通過. 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com. - 2023 年 7 月 1 日. 0. 525. 勞動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臺灣就業者平均工時為2,000小時,與10年前(2011年)相比,減少144小時,不過在全球主要國家的排名中仍高居第4,僅次於新加坡(2,298小時)、墨西哥(2,128小時)和哥斯大黎加(2,073小時)。 換句話說,臺灣就業者的平均每月工時超過166小時,平均每週工時則超過38小時,僅略小於臺灣的法定工作時數。

  7. 2019年5月1日 · 網路訂購:保險行銷網 https://shop.advisers.com.tw 電話訂購:台北 (02)2792-8557|台中 (04)2254-8325|高雄 (07)222-3096 門市訂購:台北門市(台北市行愛路78巷28號2樓之1)|台中門市(台中市市政北二路282號5樓之7)|高雄門市(高雄市民生一路56號21樓

  8. 2022年4月1日 · 近2年政府為了振興經濟祭出許多紓困補貼方案及措施例如勞動部在2021年下半年為因應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推動安心就業計畫」,即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時運用薪資差額採取3級定額補貼另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推出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的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期望勞工能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以穩定就業。 有鑑於目前全世界的疫情仍尚未平息,對於民眾來說,除了學習與疫情共存外,更應正視生活中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並做好充足的準備。 建議民眾可先從最基本的保障做起,如意外險、定期醫療險等,待自身經濟狀況更有餘裕時,配置更加完善的風險防護網,讓生命增添保障。 用對方法,5分鐘就能扭轉客戶的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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