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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6月18日 · 而已登記選民的市民,若需要更改登記資料,則需於6月2日或之前申請更改,有關資料才會被包括在2019年正式選民登記冊內。若在該限期後始遞交更改登記住址申請,選民將會按照其舊有住址,即2018年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登記住址,獲編配選區及 ...

  2. 2017年4月19日 · 當局又建議選民更改登記住址時,需提交住址證明,但會先以循序漸進的方法,先要求已登記選民落實有關安排,當新措施運作暢順後,再將有關要求擴展至新登記選民申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羅淑佩表示,政府於2015年進行優化選民登記制度的公眾諮詢,大部份意見認為作出虛假聲明的罪行嚴重影響選舉公平,支持政府提高有關刑罰,提高阻嚇性。 她又指,過往選舉事務處曾接獲投訴,有選民懷疑被第三者冒認身份,令其不能在所屬選區投票,希望引入提交住址證明要求防止有關情況再發生。 專業議政姚松炎(左)認為,引入提交住址證明要求不存在以循序漸進方式處理。 (吳煒豪攝) 林卓廷:循序漸進如「大開中門」

  3. 2019年6月18日 · 有市民換身份站後,由於更改了地址,上網查詢選民登記資料時,發現選舉事務處稱,「已向你發出查核信件,要求你確認你的登記住址。 選民有三次機會免被取消資格 應及早回覆選舉事務處信件

  4. 2023年3月20日 · 根據現行規定,市民若要登記為選民,必須提交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住址證明,而已登記選民若要更改登記資料,例如更改登記地址,也須提交新的住址證明。

  5. 2017年4月19日 · 當局又建議選民更改登記住址時,需提交住址證明,但會先以循序漸進的方法,先要求已登記選民落實有關安排,當新措施運作暢順後,再將有關要求擴展至新登記選民申請。

  6. 2019年8月3日 · 由 8 月 1 日至 25 日,選民可以向選舉事務處上訴,包括對臨時選民登記冊內所載的資料的更改和反對將某人登記在正式選民登記冊為選民等。 如果大家發現自己登記的資料不正確,就要親自於 8 月 25 日前,將申索通知書或反對通知書送到選舉登記主任 ...

  7. 2017年4月21日 · 要維護選舉公平公正,透過要求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改變現時選民登記制度過於寬鬆的做法,實屬應當。 近年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不時出現疑似「種票」個案,政府繼2012年後,近日再次建議檢討選民登記制度,要求已登記選民在更改住址時,須提交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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