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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13日 · 強制驗窗Q&A 問:我未收到驗窗的法定通知,但正計劃維修窗戶,可否順便要求檢查人員「強制驗窗」?答:持有樓齡10年以上單位的業主,若未收到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窗」通知而進行驗窗,不會當作已進行「強制驗窗」。

  2. 2023年7月7日 · 涉事大廈樓齡58年,屋宇署曾於2020年10月就樓宇公用部份發出強制驗樓強制驗窗通知書時隔兩年多未獲遵從。 黃先生向本報表示,已經作出維修,包括大廈外牆位置,但始終樓宇較舊,估計地鋪鋼筋靠向招牌架,「拉鬆咗啲位置」,致出現裂痕。

  3. 2022年9月27日 · 【明報專訊】政府2012年實施「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3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被納入後,業主須在指定期限內樓及修葺。 據屋宇署資料,截至今年7月底,能在指定期限遵從指令的樓宇只有40幢,但多達590幢曾提出延期申請。

  4. 2020年11月25日 ·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屋宇署每10年會向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規定業主為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等進行訂明檢驗,在有需要時進行訂明修葺。 審計署表示,截至今年4月,屋宇署共發出超過8.2萬份法定通知,涉及逾5300幢樓宇。 審計署提到,為發出法定通知而揀選樓宇的目標數目,由2014年的2000幢減至去年的400幢,今年才稍回升至600幢。 若以今年目標數目推算,要20年才能向現時仍未被揀選的1.2萬幢樓宇發出法定通知。 報告又列出樓宇諮詢委員會在今年8月,將首要揀選準則修訂為樓齡達4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用或商住樓宇,但審計署認為要顧及樓宇評分制度的其他3項揀選準則,並指出有60幢私人住用或商住數宇雖不符合首要揀選準則,但曾涉及樓宇構件墮下事故,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高風險。

  5. 2013年3月21日 · 【明報專訊】政府已推行強制驗窗及驗樓計劃,規定樓齡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業主,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所有窗戶每5年作一次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

  6. 2023年7月7日 · 屋宇署長余美寶昨於電台節目稱,直至今年5月底已向7000多幢大廈發強制驗樓通知,當中4000多幢即約六成未遵辦(樓及完成維修),包括2000多幢參與市建局「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大廈。

  7. 2024年4月10日 · 屋宇署稱涉事大廈樓齡60年,該署曾於2018年就樓宇公用部分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法團於2019年10月曾委任註冊檢驗人員,於2023年4月通知屋宇署已委任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該註冊檢驗人員於5月向屋宇署提交訂明檢驗報告,建議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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