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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27日 · 梁愛詩在專訪中說當年特區回歸不久社會未明白國家安全概念焦點放在保護人權自由,「做到每條都不違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 她形容,當時以為香港不會出現叛國等罪行,經歷2019年反修例風波,需防止重現,「現在有經驗知道這些會發生,是否要處理? 她提醒香港維護國安憲制責任不限於23條罪行,日後有新情况可再立法,例如香港仍未有數據安全法例,而目前23條立法是針對比較成熟的控罪。 不過,她相信若社會安定,同類立法工作會少一點。 她舉例說,內地《國家安全法》提供框架,需要其他「單行法律」支撐,例如內地先後通過《反間諜法》等。 國家秘密採內地定義 「國安沒分兩制」

  2. 2024年2月25日 · 梁愛詩認為加入以重大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或引起誤解舉例很多人稱2019年反修例事件為公民抗命」,覺得政府做錯時市民可以違法事情抗拒及反對但她認為公民抗命並非辯護理由而是理想」,無法依法更改事情才以公民抗命方式表達但不代表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她相信最終港府會否加入抗辯理由待諮詢後再決定。 她又提到,英國政府制定國安法時,考慮到國家安全形勢隨時會變,不能規定所有情况,擔心定義反而有限制,故拒絕國會把國安定義寫進條文的要求。 翻查資料,政府2003年因應社會關注而在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包括披露官員濫權或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公眾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等。 披露非唯一方式 可直訴特首. 內地《保守國家秘密法》提到秘密級別由國家保密部門決定。

  3. 2024年4月15日 · 梁愛詩23條通過證教育成效. 對於外國有意見質疑23條立法梁愛詩稱講什麼都沒用但還是要講最重要是給他們看」,強調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未被濫用僅針對違法者而終審法院仍有多名海外非常任法官代表他們對香港法治有信心。 相關字詞﹕ 總體國家安全觀 夏寶龍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專訊】今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將率領港澳辦全體領導班子以視像方式參與開幕典禮並致辭。 特首李家超表示,熱烈歡迎夏寶龍參與典禮,政府將繼續提高市民國安意識和責任感,確保社會對國安風險保持警覺。 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出席國安教育活動時表示,國安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雖已完善,仍不能掉以輕心,政府將密切留意形勢變化。

  4. 2023年1月2日 ·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接受本報查詢時稱特首李家超已表明釋法並無賦予新的權力至於人大釋法稱國安委決定有法律效力梁愛詩反問第14條列明國安委職責,「當然要行使唔通淨係寫喺度睇行會成員湯家驊則說國安委只作出行政決定不會介入國安法司法程序兩者一般不會重疊。 凌兵:至少增3表述. 國安委可決定具體問題. 凌兵表示,國安法第14條本身只提及國安委可做政策性決定,沒有清楚界定具體決定是什麼意思。 凌兵指出,今次人大解釋至少新增3方面表述,包括國安委可對具體問題「判斷及決定」,國安委決定具可執行的法律效力,及行政立法司法及任何個人機構都要尊重及執行。

  5. 2022年11月30日 · 法律界流傳一篇由前律政司長及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撰寫的文章稱同意終院裁決力陳應按本地現有法律程序處理海外大律師來港並反問有指英國律師不懂國安法,「香港大律師又有多少經驗? 」她文末亦反問有人要求釋法。 釋哪一條? 」本報李先知專欄證實文章確由梁愛詩撰寫梁愛詩亦補充,「只就現行國安法條文支持終審法院裁決沒有反對釋法也沒有向北京反映任何意見」。 聞風筆動:梁愛詩有感而發 撐終院裁決沒有反對釋法 /文:李先知. 梁愛詩以〈支持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的裁決〉為題撰文,文章於終院裁決後,至特首李家超宣布釋法前傳出。 她稱同意終院拒絕政府上訴裁決,但補充當時未讀判辭,她提到香港法庭對聘請外國大律師來港參與訴訟已有一套成熟原則,認為應以本地法律辦理。

  6. 2021年7月15日 · 本報向成員之一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兼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右三查詢她稱基於保密原因不便透露會議內容或個人感受。 【明報專訊】負責審查選委會、特首及立法會參選人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上周二(6日)公布名單後,昨日首度開會 ...

  7. 2021年9月18日 ·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昨出席該頻道啟動禮她說過去一年教育得到治理,「大破之後必須有大立」,公民教育改革迫切,「香港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是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但不管多難都必須堅持從小抓起從學校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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