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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9月22日 · 實際上,自 2019 年 6 月另一聯席主管楊金隆因為貪腐被調查後直到今年 4 月底港交所上市科實際上都是史琳一個人挑起大樑。 但是 4 月 29 日,港交所對外公佈劉穎將與史琳一起擔任上市科聯席主管。 劉穎從史琳的下屬變成了同級同事。 一周後,開始傳出史琳提交離職的申請,這距離史琳的上司上市科主管戴林瀚離開港交所不到半年。 史琳是戴林瀚 2013 年通過獵頭找來的。 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告訴陸媒,史琳在得知戴林瀚要離開港交所後就有了離職的想法,並開始尋找新的機會。 新上任的上市科主管陳翊庭在 2 月份接替戴林瀚後,速度提拔了劉穎並列為上市科聯席主管。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對於史琳的決定並不意外。 陳翊庭曾於 2007 年至 2010 年期間在上市科任職,這次相當於是高升回歸。

  2. 2021年8月9日 · 香港交易所 (00388) 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從事上市顧問的林楚華於去年被廉政公署正式起訴涉嫌就數間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貪污賄賂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款915萬元為港交所逾30年最嚴重的新股醜聞楊金隆案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楊金隆林楚華都否認控罪案件預計審訊30日。 控方在庭上指,楊金隆和林楚華至少在2015年已有交集,當時林楚華推薦楊金隆加入香港賽馬會。 控方又指,從2017年林楚華累計向楊金隆提供915萬元款項,他們二人連同楊金隆太太會在交易廣場或圓方ELEMENTS會面,林楚華會留下「有內容的紙袋(paper bags with content)」,而楊金隆夫妻會用相關款項投資基金或支付信用卡貸款,而二人會在電郵、微信討論投資。

  3. 2021年12月3日 · 新股IPO. 發布時間: 2021/12/03 17:52. 最後更新: 2021/12/03 17:57. 分享: 【楊金隆案港交所上市科前高層楊金隆受賄罪脫. 香港交易所 (00388) 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涉嫌接受上市顧問林楚華915萬元及由林楚華舉薦作馬會會員換取對12間公司上市申請有優待傾向案件早於於區域法院審訊,法官今(3日)裁定楊金隆、林楚華共3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被告楊金隆(45歲),報稱為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林楚華(61歲),報稱上市顧問。 兩人同被控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楊金隆另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林楚華被加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交替控罪。

  4. 2021年8月24日 · 香港交易所 (00388) 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管楊金隆涉嫌接受上市顧問林楚華915萬元換取對12間公司上市申請有優待傾向案件今24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兩人否認共3罪控方讀出投資公司職員的口供他們均指首被告楊金隆的妻子曾投資及後要求贖回資金。 控方讀出TX Capital (HK) Limited首席投資官翁振興的口供他指其公司負責營運不同投資基金。 2017年底翁振興透過朋友認識了當時在新鴻基任職的Vivian(首被告的妻子郝媛媛)。 起初Vivian指新鴻基有意投資TX Capital Value Fund,及後改稱自己有興趣,她最終於2017年6月以100萬港元成功認購100股。

  5. 2021年12月3日 · 43歲首被告楊金隆案發時是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負責監督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工作楊亦會在提交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予上市委員會或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審議前同意有關批准或拒絕的建議60歲次被告林楚華是首次公開招股顧問為有意提出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公司提供協助。 法官裁決時指,雖然2名被告認識多年,屬私交友好,但案中沒有證據顯示首被告有任何渠道,知道次被告曾參與相關12宗首次公開招股申請。 法官指出,首被告在財經界工作多年後才加入港交所,或多或少認識不少行家,沒可能與所有上市申請參與者均素未謀面。 法庭不能單憑他們的交情而作出推論。 另外法官認為,馬會會籍「有市有價」,次被告協助首被告獲得會籍是舉手之勞,就如「搭順風車」,並不構成法例下的利益。

  6. 2021年8月9日 · 43歲首被告楊金隆案發時是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前聯席主席他當時是負責監督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工作的聯席主管之一楊亦會在提交該等首次公開招股申請予上市委員會或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審議前同意有關批准或拒絕的建議60歲次被告林楚華是首次公開招股顧問為有意提出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公司提供協助。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於2013年加入港交所。 2015年,首被告欲申請馬會會員會籍,翌年次被告簽署推薦文,稱2人相識逾10年,並支持首被告的申請。 結果馬會批准該項申請。 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間,次被告把合共915萬港元,分別存入首被告妻子郝媛媛之個人戶口、及首被告夫婦的聯名戶口。 部分資金用作購買投資基金,部分則用來繳付信用卡欠款。

  7. 2021年8月9日 · 港交所前高層楊金隆及企業上市顧問涉嫌自2015年起4年間就企業上市申請貪污受賄互相收授915萬元及推薦港交所前高層申請馬會會籍以換取首次公開招股IPO申請獲優待期間未有向港交所申報或披露分別被控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3罪案件今早區域法院開審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2016年楊金隆申請馬會會籍獲對方簽署推薦文支持申請終獲馬會批准上市顧問又先後將915萬存入楊金隆妻子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