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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3日 · 法律援助署 - 主頁. 焦點. 財產押記的新利率. 由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起,署長根據 ......... 法律援助署已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推出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制」. 法律援助署已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 .........

  2. 地址及通訊. 如欲獲得更多有關本署的資訊,可透過下列途徑與我們聯絡:. 電話:. (852) 2537 7677 (24小時交互式話音回應系統) 自助查詢流程圖. 傳真:. (852) 2537 5948. 電郵:. ladinfo@lad.gov.hk. 郵遞:.

  3. 聯絡我們. 辦公時間.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法律援助上訴聆訊及法律援助覆核聆訊的安排.

  4. 如何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分享:. 法律面前人人有權尋求公義。. 如你需要律師代表你在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的法院進行訴訟,或在裁判法院進行交付審判程序,卻因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負擔,可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你亦可申請當值律師服務,為你在 ...

  5. 擬申請法律援助的人提供的電子服務. 在正式提出申請前,你亦可先經由入門網站以電子方式提交“預辦申請所需資料”表格。. 我們收妥處理申請所需的資料和文件後,便會通知你約見日期,以便你前來本署辦事處辦理申請。. 如個案緊急,你可直接到本署轄 ...

  6. 法律援助署 (簡稱 法援署 ;英語: Legal Aid Department ,縮寫:LAD)是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轄下的 部門 ,專門向 香港市民 提供 法律援助 服務。 現任署長為 莊因東 。 宗旨. 法律援助署成立目的是致力於: 確保所有符合資格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士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 維持高水準的專業工作表現和操守。 培養並維繫一支精益求精、積極進取、訓練有素及盡忠職守的工作隊伍。 與法律界人士維持緊密合作和聯繫,共同達成本署抱負。 使法援工作盡量配合社會需求。 簡介. 法律援助署成立於1970年10月28日。 成立之初只有數名職員,直到2000年人數規模才發展至約600名。 它隸屬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現時由 法律援助服務局 監察。

  7. 申請資格. 凡欲就法律援助署署長的決定尋求覆核,而其法援申請又非因經濟理由而遭拒絕的人士,可向本局提出申請上述計劃。. 為防止是項計劃被濫用,每一名申請人只可就同一案件申請一張大律師證明書。. 在民事案件方面,本局只會考慮為已在上訴法庭進 ...

  8. 法律援助署 (簡稱 法援署 ;英語: Legal Aid Department ,縮寫:LAD)是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轄下的 部門 ,專門向 香港市民 提供 法律援助 服務。 現任署長為 莊因東 。 宗旨 [ 編輯] 法律援助署成立目的是致力於: 確保所有符合資格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士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 維持高水準的專業工作表現和操守。 培養並維繫一支精益求精、積極進取、訓練有素及盡忠職守的工作隊伍。 與法律界人士維持緊密合作和聯繫,共同達成本署抱負。 使法援工作盡量配合社會需求。 簡介 [ 編輯] 法律援助署成立於1970年10月28日。 成立之初只有數名職員,直到2000年人數規模才發展至約600名。 它隸屬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 ,現時由 法律援助服務局 監察。

  9. laesp1.lad.gov.hk › laesp › mobileportallad.gov.hk

    法援申請人/受助人可點擊下列連結,在網上查閱申請/案件的處理狀況。 你亦可在網上更新個人資料,包括住址、通訊地址、電郵地址及聯絡電話號碼。

  10. 提供大律師證明書的計劃. 申請手續. 根據是項計劃提出申請的人士可向懲教署人員索取或從法律援助服務局的網頁 下載 申請表格。 申請人可以從本局所備存的一份 執業律師名冊 內,提名一位律師及一位大律師以擬備大律師證明書。 在考慮提名時,申請人須留意個別名冊律師及大律師能否處理中文文書及簽發以中文撰寫的大律師證明書。 此外,申請人亦可選擇提名曾於上訴法庭代表其上訴的律師及/或大律師。 在此情況下被提名的律師及大律師,必須具備與被納入本局名冊律師和大律師相同的資歷和經驗要求,即律師必須最少執業7年,大律師必須最少執業10年;以及在被提名當日的最近3年內,曾處理過3宗或以上的終審法院或上訴法庭的案件,資深大律師可獲豁免相關的資歷和經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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