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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6月5日 ·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製作有關元朗「7.21」事件的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及罰款。

  2. 2023年6月5日 · 案情指,37歲記者蔡玉玲被控於2020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蔡玉玲主要提出兩項法律爭議,包括:根據《道路交通 (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的第4 (2)條,運輸署署長是否可因申請查冊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而拒絕申請;第二項爭議為:如何詮釋「交通及運輸事宜」,是否包括涉及使用車輛而進行的記者調查。 而亦爭議她為採訪而查冊並作出陳述,卻被裁定是「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認為這構成實質和嚴重不公,因而要求推翻原審裁決。

  3. 2023年6月5日 ·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因查册車牌案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及罰款,她提出終極上訴。 終審法院頒下判辭,認為上訴人關於申請證明書的用途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上訴人的各項定罪。

  4. 2023年6月5日 ·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查册車牌案,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記者協會歡迎裁決。

  5. 2023年6月5日 · 37歲記者蔡玉玲被控於2020年5月17日及6月10日,在香港為取得私家車LV755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要項上虛假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前年被裁定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成,罰款6000元。 她其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一致裁定蔡玉玲上訴得直,定罪及判罰撤銷。 蔡玉玲庭外指判決「對所有記者、對業界都係一個喜訊」,清晰指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受憲法保障,對傳媒業希望是一件鼓舞的事。 你可能喜歡. 香港藝術館展出近五百件浮雲軒藏中國鼻煙壺. 04月11日 21:45. 香港藝術館去年獲已故本地收藏家冼祖謙遺孀冼石韞玉慷慨捐贈近五百件浮雲軒藏中國鼻煙壺作永久館藏。 香港藝…

  6. 2023年6月5日 ·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因查册車牌案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及罰款,她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院頒下判辭,認為上訴人關於申請證明書用途的陳述,不屬於虛假陳述,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上訴人的各項定罪。

  7. 2023年1月17日 · 【橙訊】時任港台《鏗鏘集》女編導蔡玉玲於2020年製作節目報道元朗「721」事件,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期間涉嫌作出虛假陳述,受審後被裁定罪成,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