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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偉俊律師行收費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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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7年9月25日 · 1.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海外律師資格近日遭質疑其所屬律師行網站隨即修改其簡介新加坡執業律師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後面加上資格二字而何君堯在立法會網頁相關簡介今亦已作同樣修改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即使作出修改,「嚴說來說都是錯的」。 何君堯早前因殺無赦論遭受抨擊其後又被質疑其執業律師資格。 (資料圖片) 「殺無赦」風波持續發酵,何君堯的新加坡和英格蘭及威爾斯執業律師資格遭質疑,其所屬律師行網站已就其律師資格作出修改,而立法會網頁的相關簡介亦已作同樣修改。 謝偉俊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修改後的寫法較之前寫上「執業律師」安全。 不過他說,何是否有執業資格可辯論一下,又指應取得證書才「真真正正」取得資格,又坦言即使已作出修改,「嚴說來說都是錯的」。

  2. 2019年5月1日 ·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今(1日) 出席電台節目時與Phone In的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隔空駁火謝偉俊建議涂謹申提司法覆核挑戰建制派要求內會發指引的決定更稱畀律師費對方打官司

    • 最峰迴路轉的誹謗案
    • 最高總賠償金額案
    • 單人賠償額最高案件
    • 涉及互聯網討論區發佈貼文的經典案例
    • 勝訴但賠償成疑

    律師謝偉俊1996年指「名嘴」鄭經翰及林旭華在電台節目中誹謗他,從而向鄭及林興訴。謝在原審及上訴時皆獲判勝訴,獲賠償8萬元及得堂費,惟終審法院在2001年裁定鄭一方得直,法官雖認為謝可以申請案件重審,但謝都要為鄭及林支付上訴時所花約5百萬元的訟費。終院亦是在這案中,確立公允評論(fair comment)的原則,即被告一方在發表言論時,是真誠地相信其發表的是公允評論,即使其懷有偏見或別有用心,亦可以用作免責辯護,從而保障大眾就公眾利益發表意見時,可以用作抗辯理據。

    國泰機師2001年為爭取較佳待遇而展開工業行動,之後18名遭解僱國泰機師並控告資方誹謗,雙方經歷長達十年訴訟,期間一名機師未等得最終結果已離世。資方最高曾被判要賠償每名機師330萬元,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終於於2010年把賠償額降至每人70萬元,但總金額逾千萬元。

    1998年10月《蘋果日報》刊登一段文章,失實報道女律師朱蕭菊圓騙取客戶樓款200萬元,以致正懷孕原告飽受精神壓力、胎兒早產,該律師最終獲償320萬元,屬近年誹謗官司中個人賠償額最高的賠償,亦成了多宗同類訴訟用以評估賠償金額具參考價值的案件。

    廣受網友歡迎的「高登討論區」,於2007至2009年間,因有用戶在討論區上張貼三段對東方報業名譽主席馬澄坤及東方報業集團等有關的誹謗文章,而被入稟控告,雖然網站管理人發現後有刪除文章,但案件最後仍有就討論區提供者的責任問題鬧至終審法院。法庭最終裁定討論區提供者非首先或主要發佈人,但附合附屬發佈人的資格,可倚靠「不知情」為免責辯護,最後高登討論區的管理公司只須為其中一次未有迅速刪除貼文賠償10萬元。此事令一眾「高登仔」知悉「原來講下野都有罪」,他們亦在網上流傳「高登仔必讀香港誹謗法」對策文章,為網民分析為何緋謗及如何辯護等。

    執業律師冼祖昭不滿《天天日報》於1998年10月刊登評論文章誹謗他,入稟成功獲償300萬元,但案件在2002年初裁決時,《天天日報》已停刊一年多,並欠債逾8,000萬元,連刊登道歉啟事的登報費也無力支付。

  3. 2024年5月8日 · 謝偉俊再論政立會主席可大覺瞓 李家超從政經驗唔夠做警察多.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形容現時本港立法會由昔日英國西敏寺式轉向人大式議會」,強調不是要評論哪種制度較優勝但承認本屆議會的聲音變得單一缺乏辯論迫出反面意見令視野 ...

  4. 2024年5月7日 · 政情. 帳委會市民牙科門診名額不足 謝偉俊公務員能即日見牙醫? 撰文:馮子健. 出版: 2024-05-07 10:52 更新:2024-05-07 11:40.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日早上7日就審計報告指衞生署牙科服務街症派籌安排多名議員質疑問題源於牙醫人手不足導致市民要通宵排隊輪籌。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承認現時人手不足,又指出因新冠疫情令派籌流程有改變。 他稱牙醫大部分來自私營市場,故正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希望修例可盡快落實。 帳委會副主席、選委界議員謝偉俊則質疑為何公務員與市民可接受的牙科服務存在差異,他強調不是要刻意製造矛盾,但呼籲大家要小心處理。

  5. 2016年3月25日 · 社會新聞. 立法會法定人數定義惹爭議 謝偉俊等我引爆核彈. 撰文:馮巧欣. 出版: 2016-03-25 08:00 更新:2016-03-25 14:33. 近年立法會內拉布不斷表決亦經常引起爭拗有建制派議員擔心基本法法定人數規定未嚴格執行引發憲制危機本身是律師的獨立議員謝偉俊表示自己發現疑似法律漏洞後揚言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等我引爆核彈」。 謝偉俊指不記名表決法案時,經常法定人數不足,容易遭司法覆核。 (江智騫攝) 謝偉俊認為,每逢立法會大會,任何時間應有最少一半議員在席(35人)。 但他留意到表決較少爭議法案時,均無人要求「記名表決」,以致只有數名在席議員舉手便通過表決,將來萬一被司法覆核挑戰,將是「世紀大甩轆」。

  6. 2021年4月7日 · 謝偉俊發言時表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本來是為了確保議員有言論自由但目前他們的說話都會被監察如果律政司一旦發起司法挑戰就需要暫停職位議員有如被律政司司長期用劍插着憂慮日後立法會議員發言需要很小心反問這是否政府希望達致的目標。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指,今次修例並非希望收窄議員言論空間,但強調言論自由不是沒有底線,而「負面清單」列出的都是嚴重行為,加上律政司需要足夠的理據,並獲法庭採納。 謝偉俊反駁指,清單內有很多灰色地帶,而且提出訴訟的門檻很容易。 主持會議的張宇人追問,條例問題在於暫停職務或者需時很久,曾國衞僅稱表示政府會慎而重之,受公眾監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 (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質疑「違反特區利益」語意不明 謝:每個人都有「斷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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