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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1月26日 · 緊急法》是否符合《基本法》?按照第三論點的邏輯,我們可以如此理解:《緊急法》符合《基本法》,因為它關乎行政長官的管治權。雖然政府一方沒有直接以此為論點,但辯護過程中亦非完全沒有觸及相關討論。

  2. 2019年9月4日 · 香港回歸後雖然未有引用《緊急法》,但也曾發生差點讓特區政府祭出這個法寶的事件,其中一次即為2003年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沙士)疫情。. 承接上文︰ 【緊急法】源於港督爭權 殖民時期遺留惡法?. 當時尚未擔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王 ...

  3. 2019年11月27日 · 1. 承接上文: 《緊急法》司法覆核 憲政秩序的危或機?. (上). 1997年回歸後僅四星期,高等法院上訴庭便在馬維錕案確認,香港法院有權審查法律在程序上是否合憲。. 但若論實質性的違憲審查權,則在一年多後,即1999年初的吳嘉玲案方告確立。. 終審法院在 ...

    • 六七暴動:《緊急法》賦權警方毋須搜查令進行搜查
    • 查禁報館、左派據點
    • 大舉搜捕及檢控
    • 《消失的檔案》導演:1967年社會氣氛更恐懼 不能與現時相提並論
    • 郭榮鏗:《緊急法》不能凌駕《基本法》

    現時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規例的範圍可延伸至查禁刊物和通訊設備;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管制貿易和進出口;沒收財產等等,過程毋須經過立法會。根據此法訂立的罪行,亦可以規定以刑罰及制裁(死刑除外)。 港府對上一次動用此例為1967年六七暴動。當年4月開始的新蒲崗膠花廠工潮,5月開始政治化,並且愈演愈烈。較大型的衝突,包括5月22日的中環花園道事件、6月6日太古船塢暴動、7月8日沙頭角槍戰等。由7月12日起,衝突中開始出現俗稱「土製菠蘿」的炸彈,其後暴力事件持續升溫。最具標誌性的事件,當然包括8月一對小姊弟在北角被炸死,以及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遭燒死。暴...

    當時警方針對左派報章,作過不少封閉及拘捕行動。例如8月9日凌晨,警方封閉了左派報章《香港夜報》、《新午報》、《田豐日報》,並逮捕了主持人胡棣周、李少雄、潘懷偉、陳艷娟,及承印三份報章的南昌印務公司經理翟暖暉(亦稱「三報事件」)。8月15日,警方再拘捕5名分別來自新華社、《文匯報》及《大公報》的記者。 6月8日,警方搜查了左派據點觀塘銀都戲院,6月14日更吊銷其戲院執照,是為香港戲院史上首次。

    在警方大舉查禁煽動性言論及標語下,多人被拘捕及控告。據統計,六七暴動期間,共有1,936人被檢控。其中,因「藏有煽動性標語」被控者有209人,因「發表煽動性言論」被控者有81人。警方搜查過的可疑單位則有1,281個。 羅恩惠接受《香港01》記者查詢時提到,當時有左派電影工作者聯會的職工,因為在自己的物業外,張貼《文匯報》及《大公報》關於反港英政府的頭版,亦因為緊急法令而被捕,被告大多入獄一年左右。 另外在7月20日條例「加辣」之後,當局被進一步賦予隨時驅散集會的權力,三人以上的集結皆可進行驅散甚至拘捕。暴動期間,共465人因「非法集會」被檢控。

    羅恩惠再補充,六七暴動期間的社會氣氛,由5月膠花廠勞資糾紛、東九龍多日騷亂開始,普羅大眾已經相當恐懼。6月1日,左派工人於油麻地船排廠,禁錮海事處一名高級主管一天。當時整個社會對左派人士是較為反感。直至7月開始出現炸彈潮,左派將炸彈和汽油彈扔在遊樂場、電車等等地方,無差別攻擊平民,當時市民連出門都會有強烈的不安全感。所以港英政府當時啟動緊急法令,並不斷「加辣」條款,社會普遍持較正面態度。 羅恩惠認為,今年的示威浪潮,與當年的社會氣氛相差甚遠。她提到,雖然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但一般都是扔在自己和警方的防線之間、阻礙警方推進居多;但當年左派人士基本上是要置目標於死地,手段暴力得多。而現時市民在大部分日子,仍然可以自在地外出,而且對示威者有較多理解和同情,與當年社會上的廣泛恐懼感分別很大,目前情況...

    目前情況難以和六七暴動類比的是,1967年的香港,市民的結社、集會、罷工等自由的法律保障較有限,更未受憲制文件直接保障。但回歸後,《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第十一條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第三十九條則列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在香港繼續有效。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接受《香港01》記者查詢時表示,在法律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並不能凌駕《ICCPR》及《基本法》。因此,若以《緊急法》,如1967年般限制香港人的自由,以達致所謂的「止暴制亂」,其法理極有機會受到挑戰。

  4. 2019年10月31日 · 33. 因應本港連續數月的衝突事件,特首林鄭月娥於今年10月4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並在宣佈後僅8個多小時後生效。. 此舉惹來廣泛爭議,認為有違憲之嫌。. 法庭基於事件的嚴重性,今天 (31日)先行處理其中兩個司法覆核申請,並由兩名 ...

  5. 2019年9月3日 · 直至1922年初海員大罷工發生一個月餘後,立法局於2月28日快速通過《緊急法》,同日港督與行政局便據此訂立規例擴大警權和檢查電報、郵件,在3月2日又追加另一條規例容許警隊徵用煤炭、木柴、食品等物資,不過罷工運動在3月8日已經宣告結束,而相關規

  6. 2020年11月25日 · 去年林鄭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後遭民主派議員入稟司法覆核,案件近日在終審法院由控辯雙方陳詞。 此案關乎正確認識香港的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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