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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有用+1. 窝轮 ,是香港股票市场上一种风险极高的投资产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 权证 ,实际上是英文WARRANTS的译音。 窝轮 专业的名称应该是 认股证 ,认股证还包括股票认股证,而它本身则是 期权 的一种。 中文名. 港股涡轮. 译 音. WARRANTS. 定 义. 认股证. 分 类. 认购证 和 认沽证. 常见名词. 到期日与 结算价. 目录. 1 定义. 2 分类. 3 相关资料. 4 价值评估. 定义. 播报. 编辑.

  2. 中文名. 权证末日轮. 外文名. warrants. 2006年,多只权证“遭遇” 行权 退市。 “末日轮”(即将到期的权证)的炒作比比皆是,广大的投资者也领教到了“末日轮”走势的凶悍。 仅以宝钢JTB1和万科HRP1为例,二者在退市前都曾经历投资者的疯狂追买。 由于“末日轮”剩余时日不多,权证价格会迅速向 内在价值 靠拢,容易受到标的价格、市场资金的影响发生较大的波动,投资者可能会从中获取较高利润,因此末日轮成为被关注的对象。 然而,买入“末日轮”是很危险的,不是所有的“末日轮”都适合投资。 对此,专家认为,如果“末日轮”处于深度价外,就应该尽早卖出为妙,因为到期时权证被 行权 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以万科HRP1为例,其 行权价 为3.73元,而在行权日前G万科A\ 股价 已稳在6元以上。

  3. 0. 德国黑克勒和科赫责任有限公司. 播报 编辑 讨论 上传视频. HK公司生产的武器. HK公司(Heckler & Koch)是德国黑克勒和科赫责任有限公司的简称。 作为德国著名枪械公司,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 军火公司 之一,曾有过 MP5 、 G3 、 G36 、 USP 手枪,“惩罚者” XM25 等著名枪械。 HK公司多年来用编号规则为武器产品命名,通过这些武器的型号命名就能对武器本身的类型有所了解。 首先,在前面必定有“HK”的字母,然后是一个两位数字,数字的编号规则。 公司名称. 德国黑克勒和科赫责任有限公司. 外文名. Heckler & Koch. 所属行业. 军事工业. 总部地点. 奥伯恩多夫. 经营范围. 枪械研发和制造. 类 别. 枪械公司. 所在国家. 德国.

  4. 1994年. 基准指数. 1000点. 目录. 1 目的. 2 解释. 3 历史背景. 4 各项纪录. 5 计算理念. 6 计算公式. 7 成份股. 目的. 播报. 编辑. 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反映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企业的 股价 表现的指标。 该指数的计算公式与 恒生指数 相同。 指数追溯计算至1993年7月6日,亦即首家中国企业在联交所上市的日期。 解释. 播报. 编辑. 商务印书馆《 英汉证券投资词典 》解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 Hang Seng China Enterprises Index。 缩写为:HSCEI。 由香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的 恒生指数 公司编制的指数,反映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股票的走势。

  5. n. (法院授予警方采取行动的)令状,授权令;(思考、决定或做某事的)正当理由,依据;(接受款项、服务等的)凭单,许可证;(财政)认股权证;准尉委任书. v. 使有必要,使正当;需要,值得;允诺,保证. [ 复数 warrants 第三人称单数 warrants 现在分词 warranting 过去式 warranted 过去分词 warranted ] [1] 短语搭配. 播报. 编辑. arrest warrant 逮捕证. search warrant [法]搜查证. Warrant Officer 一级准尉 ; 二级准尉 ; 准尉军官. warehouse warrant 入库单 ; 仓库保证. Royal Warrant 皇家御用保证 ; 皇家认证 ; 皇家授牌.

  6. 香港皇家警察(Royal Hong Kong Police),原香港警察机构。命名于1969年4月,废止于1997年7月1日零时。来自不同各区的警察所戴的警帽亦曾经有所不同,欧洲警察使用在头顶有尖刺的头盔(后来改为 平顶帽 );印度警察依照传统用布包头;中国警察则使用圆锥状的竹帽(后来亦改为平顶帽)。

  7. 香港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ICAC),全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廉政公署”,原称“总督特派 廉政专员 公署”,1974年2月17日组建,是一个与所有的政府机关相脱离的独立的反贪机构,由专员、副专员及其他委任人员组成 [1] 。 廉政公署的职员并不隶属政府公务员架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7条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工作。 为有效揭发、调查和打击贪污,廉署获以下三条法例赋予特别权力,分别是《 廉政公署条例 》、《 防止贿赂条例 》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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