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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提早退休. 2.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3.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4. 罹患末期疾病. 5. 小額結餘. 6. 死亡. 提早提取強積金所需文件. 計劃成員基於上述其中一個理由而提取強積金應向各個別相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請勿向積金局提交表格及文件),並提供以下文件: 計劃成員可直接聯絡 受託人 ,查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續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況下,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在30日內向申索人支付強積金。 法定聲明. 向受託人提交的法定聲明必須為正本。 如向數個受託人提交申請. 須緊記預備足夠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人士於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 (如適用)。 在香港,計劃成員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 En

      Scheme members must be at least 60 years old and have ...

    • 强积金制度

      计划成员必须作出法定声明指已经或将会离开香港,亦无意作 ...

    • 移民提早領取強積金 一生只可提早取回一次
    • 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程序步驟
    • 所需文件
    • 所需時間
    • 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常見問題

    想移民提早領取強積金,已經或將會永久離開香港,可以用「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申請取回MPF,成員要宣誓無計劃以永久性居民的身份,再返港工作或定居,並提供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國家/地方居住之證明,如PR Land紙、海外移民局提供之移民簽證文件等。大家要留意,強積金一生人只可以一提早取回一次,以後不論甚麼理由,也要等到法定年齡,才可以取回強積金。 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手續只要3步,沒有想像中的複雜,最難的部分是現時預約民政事務總署宣誓十分搶手,大家要準備多一點時間。

    前往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或網站領取文件
    居於香港:預約民政事務總署,可在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法定聲明,並由得到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居於海外:須在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註:例如在澳洲之人仕可前往警局、圖書館JP等)
    連同所需文件親身前往,或可寄回強積金受託人指定郵寄地址。
    身分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副本;如沒有,需提供外國護照副本。
    申索累算權益的表格MPF(S)–W(O)。 (每間強積金受託人的表格均不一樣,但大同小異)
    法定聲明表格MPF(S)–W(SD2)。(所有受託人的表格均一樣)
    准予計劃成員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文件 / 證明文件副本(例如移民簽證 / 外國護照);

    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MPF,當強積金受託人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必須在 30 日內支付累算權益,海外申請則要再加上郵寄時間。支付方式可選擇支票,或者直接存錢至你提供之戶口(部份強積金受託人可支付海外戶口,例如:匯豐銀行HSBC。留意,或產生額外銀行手續費)

    問題 1:可否以BNO護照提取MPF? 答:積金局2021年3月已發表聲明,由於港政於1月29日起不承認BNO護照作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故相關護照不會在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身份證明,因而不接受BNO護照或其相關簽證作離港證明文件。 問題 2:以回鄉證申請提取MPF,只要宣誓後便可成功獲批? 答: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指「有申請人改為長居內地,宣誓後已順利獲批。」+,但據網絡論壇,現時即使以回鄉證申請,部份公司有機會要申請人提供證明,包括獲聘公司合約等。 問題 3:可以發假誓提早取回MPF? 大家要留意法定聲明表格MPF(S)–W(SD2)具有法定效力,如作出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利用這個規定提早領取強積金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十萬元及監禁一年,過去曾有人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

    • 甚麼理由可提早取回強積金?根據現時法例,如果因提早退休、永遠離港、患上末期頑疾、喪失工作能力、只有小額結餘或死亡,均可提早取回強積金,以應付不時之需。
    • 永久離港需提交甚麼文件?如果選擇永久離港為由申請取回強積金,申請人需要聲明已經或將會永久離開香港,並須提交已獲准在外地居住的證明文件。申請人可以在民政事務處監誓員、公證人、太平紳士等獲法律授權可以監誓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提交身份證及相關申請表格。
    • 講大話無人查?法例規定如果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最高可被罰款10萬及監禁1年,如果之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及監禁2年。
    • 永久離港理由可用多次?不少港人移居在外一段長日子後希望回流香港再工作,屆時如果工作超過60日,需要再重新加入強積金計劃。然而根據《強積金條例》規定,永久離港理由只能使用一次,一旦使用此理由離港,之後返港及再次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後便不能再次基於永久離港為由再申請取回強積金。
  2. 強積金計劃成員如果以永久離港這個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門檻並不低申請人必須先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相關文件和證據以及法定聲明聲明自己在特定日期永久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及無意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而申請人有責任提供令受託人信納其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文件及資料作為佐證以供核實。 何謂受託人信納的相關文件和證據? 這與申索人計劃移居的地方、離開的理由及個人情況息息相關。 受託人擔當把關的角色,在核實「永久離港」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基於申請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及事實陳述作整體的審核後才作出決定,包括檢視申請人所提交的佐證有否矛盾之處。

  3. 2022年12月19日 · 第一步準備離開香港/無意永久居留所需文件. 為了在強積金帳戶提款你或需要以下文件證明你已決定永久離開香港如要證明你已有外國人身份」,請準備當地的: 稅務居留證明. 身分證明文件. 居住地址證明. 如你還未有「外國人身份」,你亦可以準備: 批准VISA申請. 錄取通知書.

  4. 2022年9月8日 · 較早前有消息指強積金受託公司接納BNO英國國民海外))簽證作永久離港證明文件以提早領取強積金但在事件曝光後積金局即發聲明指鑑於政府於2021年1月29日起已公布不承認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5. 2020年10月15日 · Aubrey Yung. 2020年10月15日(超過 1 年前更新) 6 分鐘閱讀. 資料來源在年滿退休65歲後怎麼樣取回強積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本文將介紹不同情況下取回強積金所需的條件和步驟並解答一些關於強積金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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