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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樓宇更新大行動2.0 (2.0 行動) 的樓宇分為兩個類別:. 第一類別. 業主或業主組織有意自行為其樓宇籌組至少公用部分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的樓宇,以期遵辦強制驗樓法定通知;. 第二類別. 由屋宇署按風險評估結果挑選而得出的樓宇,惟其業主或業主組織未能就 ...

  2. 為更有效推動業主為樓宇進行維修及保養, 市建局 重新整合各項樓宇復修支援及資助計劃,推出一個一站式「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旨在讓有需要的業主更容易申請及獲得各項樓宇復修支援及資助。. 重新組合的「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以一站式概念,為 ...

  3.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簡稱「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 為有需要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加強其居所的安全。. 1. 申請人須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 2. 申請人須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 ...

  4. 免息貸款 - 申請人必須是: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受助人;或長者生活津貼的受助人;或入息及資產(包括其他家庭成員)不超過指定限額。 若果是以有限公司名義申請「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彌償人是否必須為另一公司,還是可以由一位人士成為彌償人?

  5. 1 甚麼類型的公司可申請此計劃? 本計劃接受以下類別服務提供者申請: 認可人士; 註冊檢驗人員;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級別);及.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第1及第2級)。 詳情可細閱計劃手冊第三部份「計劃內容」3.4的「申請資格」。 2 我已於屋宇署獲取認可人士/註冊檢驗人員資格,但並沒有成立自己的公司,或受聘於任何顧問公司工作,可否以個人名義申請認可人士類別? 3 新成立的公司,能否參加此計劃? 4 我是否必須曾經完成樓宇復修工程才能申請? 新建樓宇的工程可以嗎? 5 甚麼情況下我會被撤銷登記? 6 我可否同時申請多過一個類別? 7 我已提交申請表,可否再增加/更改申請類別? 8 我已提交申請表,可否取消申請類別?

  6. 重新組合的「樓宇復修綜合支援計劃」會為合資格的業主,按需要提供「家居維修免息貸款」及「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各項服務及資助。 業主只需要提交個別單位的申請表格,市建局就會按照相關的資格、樓宇狀況及需要,提供適切的技術及財政支援。 市建局相信重新組合服務及簡化有關申請流程,有助鼓勵及順利展開維修工程。 妥善保養及維修是大廈業主的責任,市建局希望透過優化復修計劃,積極鼓勵業主為樓宇進行適時維修及保養工程,以改善樓宇安全及環境衛生,有效延長樓宇的使用期。

  7. a. 如果遞交申請時已展開招標甚至已和相關的顧問或承建商簽約,申請者必須提供可以證明已開始甚至已完成的招標程序能完全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344章) 及樓宇公契 (如適用)的相關規定。 市建局有全權決定該已開始甚至已完成的招標程序是否符合本計劃的要求。 6. 類別II的樓宇及申請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a. 以前從未接受過本計劃的資助; b. 遞交申請時並未展開與資助申請有關顧問或承建商的招標程序。 註: (i)若樓宇已被納入市建局重建發展項目,而業主又有需要處理法定維修命令/通知書的修葺工程,可參考市建局的「發還修葺費用計劃」,為合資格的工程項目申請特惠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