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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5日 ·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作為保安局局長,我會帶領六個紀律部隊全力支持香港國安法在香港有效實施,履行應有職責,竭力維護國家安全,讓社會遠離暴亂,實現長治久安,經濟及民生重回正軌,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特區政府已經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當中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入境事務處處長及海關關長也是國安委成員,反映保安局及轄下部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重要性。 警務處已成立專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部門--「國家安全處」,並配備有效執法力量,以履行香港國安法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工作,其他五支紀律部隊也會在其專業範疇全力協助和配合警務處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我及各紀律部隊肩負重任,必定全力以赴支持和全面配合香港國安法的落實工作,確保有關法律有效實施。
2021年6月18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強調,警務處國安處是次行動是要打擊涉嫌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而涉案者或公司亦和一般新聞工作者不一樣,故兩者扯不上關係,但提醒一般從事正當新聞採訪的工作者,要與這類干犯罪行的人「保持距離」。 李家超在會見傳媒時表示,從事任何工作者都必須守法,包括香港國安法。 警方國安處是次所拘捕的涉案者,是利用新聞工作做一個「工具」,通過實體報紙或網上報道去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警方仍在調查案件,倘涉及另外一些人有參與協助、教唆,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會採取行動。 他強調,今次事件與正常的新聞工作是兩回事,應該將兩者分割開來。
2021年6月17日 ·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香港國安法實施近一年,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近日接受該社訪問時指出,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已產生非常顯著的正面作用,香港市民的生活基本上已恢復。 香港國安法更加堵塞了特區法律體系一些漏洞,使得執法者有法可依,外部勢力妄圖通過搞亂香港以阻礙國家發展的陰謀無法得逞。 不過,長遠來看,李家超認為仍要對兩大領域特別留意,其一是防外,一些外部勢力仍然虎視眈眈,隨時準備鑽空子搞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需特別注意相關動向;其二是防內,一些人會利用多種渠道繼續鼓吹「港獨」等思想,對此也要做好防範。
2019年6月6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反對派議員昨日在立法會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口頭質詢,質詢包括是否考慮「撤回」修例、修例是否影響港美關係,以及人權保障的相關問題。 李家超將其駁回,重申修例的目的和緊迫性和美國與香港互惠的關係,亦強調修例只針對嚴重逃犯,不會影響現有人權和自由的保障。 李家超表示,社會各界在官員為其當面解釋和逐點回應之後,往往有消除疑慮的效果,可以矯正一些坊間不正確的說法,今後政府團隊會繼續努力做好解說工作,進一步讓公眾更加明白草案的內容。 人權保障較舊條例更多. 李家超重申,「修例工作有時間因素,我們必須在殺人案疑犯獲釋前,估計最早會是今年10月,建立法律基礎,讓政府可以作出必須的準備安排工作,使疑犯面對應有的法律裁決。 」
2020年6月25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家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時表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後,法例會公布生效,而在公布生效的當日,港區國安法就會正式成為適用於香港的法律。 李家超表示,在已公布的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中,已明確提出對香港執法部門及檢控部門的工作要求,有關部門正進行準備工作,當法律生效後,會按照法律條文履行職責。 他對警務處在履行有關的職責有信心,並相信他們有能力應付好相關培訓工作、建立制度等。
2020年7月2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昨日的記者會上表示,香港國安法賦予警方國安處的權力,包括拘捕、調查、搜證,均為現有法例即《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延伸,而有關國家安全的截取通訊的問題,在其他國家及地區均為行政機關去授權的。 香港國安法訂下的四類罪行均屬嚴重罪行,「大家都可以看到刑罰是很重,所以在執法的角度,很合邏輯是要將這個權力引用在新訂立的四類罪行中。 」警務人員會根據實際情況,憑執法經驗、觀察去採取按照法律要求他們採取的行動。 李家超指出,新成立的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職能包括收集和分析情報、部署及執行行動、調查有關案件、培訓、開展國家安全審查以及協調的工作。 該處將由警務處副處長出任主管,現時正物色人選,稍後會由行政長官任命。
2020年7月24日 ·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時指出,警方有效打擊的黑社會犯罪亦有此特點,強調警方經常面對相關情況,相信有足夠能力處理違法分子行為地下化的問題。 作為國安委成員,李家超強調,香港國安法為警方提供了針對現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具體情況的足夠法律條文和有效的權力,助執法更有力。 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 李家超認為,執法人員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上站在最前線,清晰有效的法律設置能助執法更有力。 不過,實際操作方面需要一個過程,以用好國安法賦予警方的權力。 社會有聲音認為攬炒派「初選」以癱瘓政府為最終目的,涉嫌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