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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亦須盡早確切評估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僱員在安全的情況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指定人員」);以及如需要的話,事先訂明哪些員工屬指定人員。 僱主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的逼切性,在顧及人力需求、人事編制及僱員個別的情況下,盡量將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需要在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 僱主並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所有僱員知悉和同意有關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及混亂。 僱主在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時,應充分諮詢及考慮員工的意見。 如僱員預計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下往返工作地點可能遇到困難或不安全,應盡早與僱主溝通,讓僱主可因應機構的業務運作及僱員的需要,盡早作出適當的安排。
- 勞工處 - 僱主僱員應預先訂立暴雨下工作安排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在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紅色或黑色 ...
- 勞工處 - 僱主僱員應預先訂立暴雨下工作安排
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發出時,如公共交通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安全接送往返工作地點的服務,或向他們另外發放交通津貼。 發言人亦提醒僱主應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勞工處編製的《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因應政府在超強颱風後可能作出的「極端情況」公布,為僱主和僱員提供上班及復工安排的參考示例,並提供制定有關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的主要原則、內容框架、參考指引及相關法例資料,以供參考。 該小冊子可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亦可在勞工處網頁( 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Rainstorm.pdf )下載。 完.
2023年7月16日 · 根據 勞工處 訂立的《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 僱員應主動向僱主查詢及商議惡劣天氣下及「極端情況」存在期間及結束後的工作安排。 Q2. 返工時間打風,可以提早下班嗎? 當八號預警或八號颱風警告已發出,除必要人員外,僱主應盡快安排僱員分批下班,並對有特殊需要的僱員(如殘疾、居住地點交通不便等)作優先及彈性處理。 若僱員在空曠的戶外地方進行工作,可能受惡劣天氣,例如暴雨、雷暴和颱風的危害,便須立即停止工作,前往安全庇護所暫避,直至天氣情況許可,才恢復工作。 Q3. 打風時可以在家工作(WFH)嗎?
2023年10月8日 · 勞工處提醒僱主僱員應訂立及彈性執行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安排. ****************************. 由於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現正生效,勞工處今日(十月八日)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如適用)等。 在執行有關安排和應變措施時,僱主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例如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或有較寬裕的上班和復工時間。 僱主亦應遵守有關法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2023年7月17日 · 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下稱《守則》),列明在8號風球、9號或10號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除非雙方有事先協定工作安排。 不過,勞工處指《守則》是員工須往返工作崗位的情況而定,若員工上下班途中,因颱風關係未能及時到達工作地點,僱員應酌情處理。 然而,由於在家工作不需在惡劣天氣下到達工作地點,而家居亦屬安全地方,所以《守則》未能覆蓋在家工作情況。 因此,假如天文台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在家工作的打工仔可能仍需要繼續開工。 而為免引起爭議,僱主和僱員在極端天氣來臨前,應先商討工作安排。 至於仍需要到工作崗位上班的打工仔,假如遇上8號或以上風球,最快幾點可以收工? 而一旦天文台改掛三號風球,何時需復工?
2023年10月9日 ·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八號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惡劣天氣警告生效的情況下,除非事先已協定工作安排,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回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