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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 · 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今(24日)於高院舉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 法官稱本案不會在今年內開審,排期至6月24日處理換官申請。 庭上透露,鄒幸彤擬申請傳召海外證人視像作供,控方的書面回應觸及《基本法》23條立法。 翻查資料,23條立法包括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得以電視直播聯繫作供。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 鄒幸彤早前以黎官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閱讀基於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隱去的材料為由,要求更換法官,並申請辯方海外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 今午甫開庭時,鄒表示已收到控方的書面回應,李官遂排期至6月24日審理法官避席申請。
2022年8月18日 ·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鄒幸彤早前就裁判官拒撤報道限制提出司法覆核並勝訴,即裁判官須批准報道交付審訊內容。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昨根據裁決,下令撤銷《裁判官條例》87A條的報道限制,另批准鄒幸彤提出的初級偵訊改為公開進行,排期9月2至13日審理,她擬作供,不會傳召其他證人。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4 天前 ·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 (28日) 於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五女一男,被捕人士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 警方指被捕人士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 警方指一名正在還押中的女子,透過另外五名被捕人,由今年四月份開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意圖煽動網民在較後期間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 據了解,被捕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及一個有關六四事件的專頁。 警方又指,已根據法庭手令,搜查當中五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檢取一批與案有關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發布具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裝置。 警方表明,今次屬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採取的執法行動。
2022年1月10日 · 政府早前將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破產管理署委託律師代表到庭成聆訊關注點,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質疑此舉或成「政府告政府」局面,造成審訊不公,破產管理署代表明言署長暫未決定會否代表支聯會。
2023年12月8日 ·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4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煽動他人組織或實施等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國根本制度或中央政權機關。李卓人及何俊仁現正還押。
2024年2月20日 · 鄒幸彤對法官組成提出爭議,指法官黎婉姫曾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閱讀基於公眾利益豁免權(PII)而隱去的材料。法官表示,如鄒幸彤正式申請更換法官,須提交書面理據。
2021年12月13日 · 去年六四集會案,否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和何桂藍上周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連同早前已認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和胡志偉,今(13日)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個月2星期至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