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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7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 關於進行截取及秘密監察的授權申請的運作原則及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6第20條而發出

  2. 2020年6月30日 · 國安法條文(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各界關注「港區國安法」詳細內容已久,北京最終於今晚(6月30日)約11時發布內容,同時指有關條例即時生效。. 「港區國安法」一共有66條例,本網在此羅列「港區國安法」所有 ...

  3. 2020年7月9日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拟订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审议该草案后,决定将其提交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 。 2020年5月21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预备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21] 。

  5. 《香港國安法》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並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礎。 法例規定了 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 害國家安全罪,這些都是與政治安全相關,非常嚴重的罪行,如有觸犯,輕則判處三年或以下監禁,最重 可判終身監禁。 對香港絕大多數遵守法紀、愛好和平的市民,日常生活不受絲毫影響,也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 項權利和自由。 由亂到治. 2019年爆發的社會動盪,令香港社會飽受創傷。 反中亂港分子罔顧國家和港人利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香港國安法》對反中亂港者形成強大震懾,止暴制亂,違法者受到懲治。 此外,《香港國安法》亦有防 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功能。 例如:

  6. 《港區國安法》是香港走出困局、從亂到治的轉機。 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履職盡責,負起實施《港區國安法》 的主要責任。建立了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 機制後,香港便能遠離暴亂,恢復穩定,我們可以重新 出發,推進社會發展。林鄭月娥

  7. 2020年6月30日 · 香港《國安法》細節夜間出爐:重點條款和國際反應. 中國在周二(6月30日)夜間公布了受到國際間極大關注的香港《國安法》的細節內容。. 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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