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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日 · 梁振英上周一(8月27日)於fb質疑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以「公允評論」為鍾劍華辯解並不可行,但張達明其後於梁fb留言,認為梁振英不明白香港誹謗法怎樣區分「事實」與「評論」。 事隔數日,梁振英前日(8月31日)再於fb引述一名自稱「法律工作者」的信件,指張達明在誹謗法律的論述錯誤。 該名「法律工作者」又稱鍾劍華文章值得商榷之處甚多,例如鍾劍華文章的讀者,會明白文中所謂的「江湖」,指的就是「黑社會」,而讀者能達至上述理解,也是鍾劍華行文的目的,故從文字的表述和文字的理解上,難以相信上述一段文字是一項「評論」。 昨日,張達明便於上述帖文中留言,首先表示歡迎這種公開及理性討論,因他相信真理愈辯愈明。
2022年6月27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於2020年擔任香港律師會理事時,被指向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率先透露會長信件部分內容,並在網上公開律師會的新聞稿內容並非「獲全體理事通過」。 律師會指控張達明泄密,同年5月通過對張的不信任動議,以及將投訴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團。 張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律師會的決定。
2021年8月12日 · 代表上訴人馬家健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2日)表示,當時建議馬家健認罪的是一名案底纍纍的「師爺」,馬家健認罪後還押,其間有囚友認為案件有問題,馬家健才改聘律師團隊,並改為不認罪受審。 當時主審法官已多次質疑,控方是否應繼續檢控,但控方堅持起訴。 雖然現在上訴得直,馬家健卻在黃金時間白坐了近5年監。 律政司回覆查詢表示,會研究上訴庭的判案理由書和相關資料並適當跟進。 海關亦稱會研究上訴庭判辭。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在商台節目指出,事源馬家健(案發時20歲)向友人洪志謙(音譯)借出地址收包裹,被海關拘捕,他和盤托出後,洪志謙亦被捕,洪志謙住所更被搜出可卡因,二人被控企圖販毒罪。
2023年1月16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擔任律師會理事時,被指向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披露律師會會長的信件內容。 律師會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並轉介律師紀律審裁團展開紀律聆訊。 張達明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早前獲法官批准受理,今(16日)於高院展開正審。 申請方表示,翻查律師會理事會的會議紀錄,理事會沒有討論為何繞過既定程序以處理投訴,做法對張達明不公平。
2022年11月15日 ·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擔任律師會理事時,被指向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披露律師會會長的信件內容。 律師會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並轉介律師紀律審裁團展開紀律聆訊。 張達明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院今(15日)開庭審理,決定是否受理本案。 申請方質疑,律師會理事會直接轉介予紀律聆訊處理投訴,繞過既定程序,其中有決策者曾與張達明共事,或涉利益衝突。 申請人張達明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代表,答辯人律師會則由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 本案源於張達明曾將刊物《會長的信》內容透露予郭榮鏗,以及在facebook稱律師會一份新聞稿並非獲「全體理事通過」,被指違反保密協議。 律師會獨立小組在報告裁定張達明泄密,律師會理事會考慮後,將個案轉介至紀律審裁團展開紀律聆訊。
2023年1月17日 ·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擔任律師會理事時,被指向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披露律師會長信件內容。律師會通過對張不信任動議,轉介律師紀律審裁團展開聆訊。張達明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早前獲法官受理,昨於高院展開正審。
2021年8月16日 · 張達明:說青年認罪「師爺」 非律師會授權人員 難核實案底 倡與警協商. 【明報專訊】25歲青年早前上訴得直,獲撤銷企圖販毒罪,因而揭發有案底的「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涉游說他認罪。 就有案底者可擔任「授權人員」,會見被羈留者,代表案中上訴人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該名「師爺」事實上並非「授權人員」,他探訪被羈留者是有大律師陪同,建議律師會與警方商討協助核實律師樓職員有沒有案底。 律師會確認,陳強利並非律師會授權文員。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